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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1)

老人言:老祖宗教你不走弯路的人生智慧 作者:胡卫红


一点即破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对于女人来说,有几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如果跟一个家庭不投缘,就不会嫁到这个家里来。第二层意思是,因缘聚合,嫁到了这个家庭,大家都是亲人了,就该好好相处,好好过日子。第三层意思是,假设跟这个家庭格格不入,恐怕是嫁错了;若能长期融洽相处,大家必是同一类人。所以,婚姻幸福的第一要诀是嫁对人,“虎妹”别嫁“牛哥”;第二要诀是摆正位置,别拿自己当“太上皇后”,别拿亲人当下人、外人、仇人。

生活经验:拿自己当“女主人”而不是“打工皇后”

今天有些女子比较“现代”,本是中国人,却看轻中国的传统文化,喜欢向美国人看齐,嫁人只嫁一个男人,不嫁一个家庭,将夫妻的小家庭独立在大家庭之外。其实,美国人的传统习惯的形成,经过了不少年头的积淀,有相应的社会观念、经济基础、法律制度作为支撑,岂能随意攀比?

在中国人看来,结婚不只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也是双方家庭的结合。夫妻双方,假设不能跟彼此的家庭成员融洽相处,夫妻关系必然出现障碍。事实上,女方跟夫家成员的关系不睦,尤其是不孝敬公婆,是导致夫妻离异的几大因素之一。

一位男子写信向法律顾问咨询:我与妻子结婚后,家中就一直不得安宁。我妻子对公婆不是开口骂就是动手打,即使是一点生活小事也吵得天翻地覆。近年来,因父母年迈不能干活,妻子更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动不动就不给饭吃。我父母就我一个儿子,别无依靠,我虽有孝心却无法尽孝。为此,我与妻子经常吵闹,我提出离婚,但妻子说,离婚是我们两人的事,对公婆不孝不是离婚的理由。

他想问,能否以妻子虐待公婆的理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他得到的回答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可提出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古代,不孝敬公婆是“七出”之一。现代法律也鼓励孝行。但是许多女人不懂法,拿公婆当“眼中钉”、“肉中刺”,将丈夫置于左右为难的夹缝之中,即使丈夫不提出离婚,感情也要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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