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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痴症候群

读书年代: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 作者:(法)安妮·弗朗索瓦


书痴症候群

如果有人正在读《东方游记》的大结局,或者准备开始看阿兰·蒙当东的《实用礼仪大全》,又或者经不住诱惑买了本克拉林的《女当家的》—那么仅仅把这些书每天放在包里背来背去,就足以把他练成名副其实的码头搬运工。因为少说也有三公斤的书,晃悠悠兜在背包里,沉甸甸压在肩膀上,从脊椎到尾椎,一节一节被压垮,最后整个背脊弯成一张弓。除此之外,从早到晚埋头苦读,颈椎炎、肩周炎接踵而来,粗糙的骨痂和接触性皮炎也会不期而至。

读书上瘾危险健康,甚至有可能导致残疾。比如它会让人耳聋(“亲爱的,看完书去买棵生菜好吗?”“……”),只有高压锅愤怒的喘气声才会让他从选择性失聪中恢复过来。胡萝卜烧焦了,他却一丝煳味都闻不到(诊断:暂时性嗅觉丧失综合征)。

读书还让人失眠,宁可眼睁睁地错过“睡意列车”(这种车每两个小时才发出一趟),也不愿放下读得正起劲的章节。为了不打扰“另一半”休息,他们可以坐在抽水马桶上或者浴缸里看书(我干脆在浴室里放了张躺椅),忘却时光飞逝,任凭夜色流淌,只顾一页接一页地往下翻。书痴们总说他们因为失眠才看书到天亮,却不愿承认他们是沉湎于书本才导致失眠。他们还能在手电筒、路灯、闪烁的霓虹灯、汽车照明以及烛光等各种光源下看书,终于毁了眼睛,年纪轻轻就戴上夹鼻眼镜。

爱读书的人情绪多变,喜怒无常。读艾瑞克·纽比的《兴都库什山区游记》时我经常把书竖起来,躲在后面肆无忌惮地开怀大笑(顺便也让邻座看看这本好书的名字)。读到伤心处,又无所顾忌地哭出声来,主人公死了,我的心也碎了。

读书人还朝三暮四,喜新厌旧。从经典名著到侦探故事,从社会学专著到旅行游记,从历史小说到烹饪食谱,从书信集到英雄传奇……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把这些书混起来读。1996年9月30日那个星期,我就以这种方式读完了《贝奥武甫》、瓦加斯的《蓝色圆圈之谜》、科马克·麦卡锡的《果园守护人》和杜芙–戈登夫人的《埃及信札》。

他们的脑瓜能装下这么多东西吗?当然不行。他们通常很健忘,读到一本好书,以前看过的就忘到九霄云外。因此他们会把精彩之处摘抄下来以免遗忘,但经常也会一连好几个星期把这事彻底忘了。我怎么都记不起是在哪本书里读到一段抨击“艺术的性别”展览的惊世骇俗之词(哦,想起来了,是蒂埃里·荣格的《摩洛》),忘记了诺曼·刘易斯的《逃离赤道》表现了什么主题,对赫塔·米勒的《人是世上的大野鸡》也只有非常模糊的印象。聚斯金德不就在一篇文章里传神地描写过这种感受吗?那篇文章后来又被哪本书转载过一次?……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装傻,我的记忆出现了空白,脑子一团乱麻。不过,莉里亚娜很快会让我摆脱困境的。

好了,她帮我想起来了:那是1987年12月,昙花一现的《文学报》上一篇题为《文学健忘症》的文章。法耶尔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一场战斗和别的故事》转载过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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