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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怎么对待比特币(1)

比特币:一个虚幻而真实的世界 作者:李钧


“货币的非国家化”学说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根据自然的自由制度,政府应当承担 3项职责: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国防);保护人民不受社会中其他成员的欺侮和压迫(司法);建立和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公共服务)。其中并没有提及货币的发行权。货币发行权到底是不是政府应有的权力?货币是否可以引入竞争机制?货币的加速贬值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凯恩斯的宏观调控理论产生警惕心理,即大政府对货币政策的调控是否合理合法。不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有自我膨胀和自我发展的需求,这对政府同样适用。如果没有一种合理的机制来制约,过度膨胀的政府会损害经济。哈耶克在他的专著《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提到:“如果一种货币的发行量被一个机构刻意控制着,而这个机构的自私自利驱使它满足了其使用者的愿望,那么它就是一种最佳货币。”他的建议就是“废除中央银行制度,允许私人发行货币并自由竞争,在这个竞争过程中将会发现最好的货币”。哈耶克进行了数十年的逻辑思维试验,得出了允许私人发行货币进行竞争,最优、最稳定的货币自然会胜出的结论。

哈耶克即使再聪明,预见能力再高超,也肯定难以想象,在他去世后的 20年里,互联网会得到这么迅速的发展,大量新概念不断涌现。在他诞辰 110周年的 2009年,比特币“呱呱坠地”;经过几年的发展,他的非国家化的货币理想正隐约实现,虽然和他设想的形式有些不同。

政府的态度

比特币发行的一个核心特点就是发行和交易的去中心化,但去中心化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监管。比特币行业中的骗局屡屡发生,适当监管是发展过程中的必备要素。政府对比特币的态度可能会极端矛盾:一方面,担心比特币的成功会影响政府对货币政策的控制力度,所以希望能够控制或限制其发展;另一方面,只要互联网存在,比特币就难以禁止,如果比特币最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成功,现在的管制将会使本国国民付出巨额的代价。由于互联网的发达以及政治理念的约束较少,比特币在欧洲和美国的接受程度相对较高,政府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条例予以规范和约束。

2012年 10月,欧洲央行出台《虚拟货币报告》 ,对比特币做了专门介绍,并表达了对其安全性以及可能被用于非法目的的担心。 2013年 3月 18日,美国 FinCEN出台了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条例。条例中明确了用户、交易商和管理员的定义:用户指使用虚拟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交易商是专门从事虚拟货币与真实货币、基金或其他货币兑换的人;管理员是专门从事虚拟货币发行或拥有虚拟货币回收权力的人。管理员和交易商从事的是货币服务业务,需要以“货币转移者”身份接受相关的登记、报告、记录法规的约束,除非遇到一些例外情况。虚拟货币用户不涉及货币服务业务,因此无须接受 FinCEN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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