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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消费的“双决定”法则

支付革命:互联网时代的第三方支付 作者:马梅


普适计算和云存储的信息技术变革产生了“消费决定生产”和“生产决定消费”双重法则。

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生产周期较长,与需求周期难以匹配,必然是生产决定消费。如今,各类产品及服务(特别是信息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周期短到以秒计算,生产周期与需求周期瞬间匹配,必然是消费决定生产。但消费所决定的生产反过来也刺激了更多的消费,从而使企业进入“从消费决定生产”到“生产决定消费”的良性循环中。

这种生产—消费的新型关系呈现出两大特点。

第一,单一品种大规模生产方式正在逐渐向小批量、多品种的即时生产和服务转变。人机交互的发展,计算能力的不断飞跃,使企业通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和数据分析处理过程,就能即时准确地提供产品和服务。从电话、电脑向手机终端的发展,以及电话网络、数据网络向互联网升级,相应推动了企业EDI(电子数据交换)向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等多种新模式的转型升级。信息、数据替代土地厂房和设备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为客户生产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定制化的即时产品和服务不再需要高额硬件投入成本。随着互联网与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信息的生产和分配的成本几乎为零,商品的生产将被即时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所取代。

信息技术也使服务物化,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带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跨界融合。以企业强大的信息和数据能力为支撑,传统产业之间的跨界融合和跨供应链上下游的业务融合成为潮流。特别在互联网的催化下,一大批提供即时产品和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网络游戏、信息安全管理、APP(第三方应用程序)在线商店、网络多媒体应用类企业,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信息搜集、处理、整合、传播、存储、挖掘、咨询类企业,基于社会网络趋势的博客、微博、交友、婚恋、即时通信类企业等。

生产方式逐渐向小批量、多品种的即时生产和服务转变,产业边界不断消融,以及国际分工相应从产业间、产业内分工深化到产品内部分工转变,为大量中小微企业商业创新、技术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不少中小微企业已迅速成长为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大中型企业。例如,互联网与门户网站的结合产生了新浪、搜狐;与搜索和通信的结合诞生了百度、腾讯;与商业的结合产生了阿里巴巴;与游戏的结合产生了盛大。

第二,消费者主导权空前增强,利基市场、长尾市场空间巨大。网络技术(特别是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获取、处理信息。互联网的开放性、高性能终端设备的普及让消费者获得了过去不可想象的计算能力。越来越多的人跨多个移动终端使用,不仅使用某一台设备,在桌前用台式电脑,出差时用平板电脑和手机。

目前全球有近20亿人通过笔记本电脑在网络中以光速彼此相联。一向处于信息弱势、分散孤立、消极被动的消费者已经变得见多识广、广泛连接、积极主动。消费者信息能力的提升速度远超过企业,消费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入制造和服务的生产过程。

其结果是,“互联网业决定权在用户手上,用户是最终和最挑剔的裁判员”。这让原本以企业为中心的产销格局,转变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新格局。“消费决定生产”这一新法则的出现,打破了以往仅有“生产决定消费”这一旧法则独霸天下的格局。消费者主导权的空前增强,使商业生态系统进入入口为王时代。企业只有把消费决定生产的路径彻底走通了,才有可能顺利进入生产决定消费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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