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逃向海边(3)

吾家小史 作者:余秋雨


有一个我早年的学生刘胜佳来敲门。他告诉我,有一个城市,人人匆忙得连在路上撞到了也不会停下步子来争吵,谁也舍不得花时间写文章骂人,而且那儿也没有几个文化人,根本不会在乎你们。那个城市,就是深圳。

我一听,不会再有攻击,再有排挤,那该多好!于是,决定立即动身去深圳。当时深圳的房子还不贵,我用稿酬买了一套住下,不久,把岳父、岳母也接去了。

在深圳,我和马兰都没有工作,不用上班,就把精力全部花费在房子装修上。

马兰不是话剧演员、京剧演员、歌剧演员,离开安徽就等于失业了。她忍痛忘记耳边如潮的掌声,忘记已经很成气象的戏剧改革,忘记国际同行的热切期待。想到深圳任何一个单位找一份工作。只要不是文艺方面的她都愿意,连重新做一个工人也可以。

一天晚上,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急忙去接,杨长勋在电话里大声说:“太厉害了,你逃到哪里都被他们罩住!他们现在在报纸上骂你深圳的房子!他们说,你的房子是深圳市政府送的,代价是为他们说好话。”

我一听就直起身来,问:“又是什么人在那儿诽谤?”

“就是那个曾经歌颂你为民族脊梁,后来又编书盗印你文章的那个人,姓肖,好像在一个杂志做编辑。”杨长勋说。

接完电话我愣了好一会儿。这事,不仅仅骂我,还骂到了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的市长是谁,我都不知道,但是如果我不出来澄清,政府蒙了冤,一定会迁怒于我们。那么一来,我们还能在这座城市住下去吗?

因此,我百般无奈,托北京一位律师打一个官司,只想证明我没有拿过政府的寸土片瓦,那个肖编辑损害了我的名誉权。不久北京的律师来电话,说北京的法院判了,我败诉。

上诉到中级法院,又败诉。两份判决书都写得很深奥,好像是在维护“言论自由”,但是我和律师都看不懂。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对记者发表谈话,“一套房子并不是一个小皮包,被告当然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但是,北京的法院完全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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