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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开启新的春天(10)

移动互联 决胜O2O 作者:中信证券研究部


这种赢利模式很好地解决了网络教育过程中的互动性、个性化问题,提供了区别于一般数字内容的增值服务,很好地避免了版权问题,降低了被盗版的风险。中华培训网的会计子网就提供了一种高级课程,收费是普通数字内容课程的10倍,其增加的费用部分用来提供会计学习过程的疑难解答、会计实务咨询等服务。

软件收入模式:早教类软件更受市场青睐

这里的软件是指教育工具,而不是内容。这类软件一般为一次性收费或包月收费,多集中于移动端的应用。在各细分市场中,早教类软件更受市场青睐。

平台佣金模式:有望成为平台运营商的发展趋势

这是平台提供商的重要赢利方式。对进驻平台的教育机构收取佣金,允许教育机构在平台上提供课程和资料。有一些教育资源创作机构与教育内容版权商想扩大分销渠道和开拓网络用户,但是鉴于在网络运营方面并不具备相关的资源优势和运作经验,于是通过战略合作或者外包的方式将网络分销渠道赋予特定的网站运营商。

网络运营商则负责代理其数字内容的在线服务,并针对视频点播、在线课堂等宽带服务向版权商收取一定的运营费用,或者提取一定比例的用户付费。2013年11月,谷歌推出C2C在线教育平台Helpouts。用户请教问题需要付费,付费数额由内容提供商确定,谷歌将抽取内容提供商20%的收入作为入驻平台的佣金。

广告收入模式:需要品牌优势带动流量增长

在线广告是网站比较普遍的赢利模式,网络教育网站也是如此。其形式繁多,从横幅、图标广告,到Flash(一种动画标准)多媒体动画等。从收费的方式来看,现在比较受欢迎的是按点击收费,谷歌和百度等搜索引擎网站都主要采取此类广告方式。很多小型教育网站也通过谷歌 Ad Words(在线广告服务)或者百度主题推广等工具来获得广告利益分成。几乎每一个教育类网站都会提供相关广告位,但是能够单独依靠广告来赢利的还只是少数具备品牌优势、能带来大量流量和点击量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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