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要共有经营目标(1)

心法之贰:燃烧的斗魂 作者:(日)稻盛和夫


重要的是,这种“斗魂”不是经营者一个人具备就够了,包括员工在内,整个企业应该成为具备“燃烧的斗魂”的团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引发员工的共鸣。本来,所谓经营目标,就是产生于经营者的意志。面对这个经营目标,全体员工能不能认同、能不能发出“那就让我们一起干吧”这种共鸣,就变得非常重要。

换言之,就是要把经营目标这一经营者的意志,变为全体员工的意志。

员工一般不肯率先提出让自己吃苦的高目标,所以经营目标还得通过经营者自上而下来决定。但光是自上而下,员工就不愿意追随。经营的高目标必须由员工们自下而上提出。这就是所谓“把经营者的意志变为员工的意志”。

为此,经营者自己具备“燃烧的斗魂”,在朝着实现目标的方向迈进的同时,必须提升整个集团的斗志。

做到这点,在中小企业也不难,“咱们公司前景光明,虽然现在规模还小,但将来的巨大发展,大家可以期待”。在平时就反反复复、不厌其烦讲这类激励人心的话。时机成熟后,可开个酒话会,一起干杯后就开口:“今年我想把营业额翻一番”。

这时,让那些办事差劲,却善于迎合上司的家伙坐在身旁。他们就会接话:“社长,说得对!干吧!”于是那些脑子好使、办事利索但冷静过度的人就难以启齿反对。不然,一听高目标,他们就会泼冷水:“社长,那可不行,因为……”讲一大套行不通的理由。但这时的气氛使消极者不好反对,而且不知不觉中甚至随声附和。结果提出了比经营者当初提出的目标更高的目标,而且当场就会在全员赞同之下得以通过。

就是说,经营也要用到心理学。即使是很低的目标,若让“冷水派”先发言,他们也会说“不合理,太难,不可能完成”!气氛消沉之下,经营者期望的高目标就可能落空。

我认为,一定要设定高目标,然后向高目标发起挑战。当然目标过高,一年,两年,甚至连续三年完不成的话,高目标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其副作用是:今后谁也不会认真理会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了。

但是,如果只设定比前一年高出一丁点的经营目标,就不能激发员工士气,公司会失去活力。

下面的办法多用不好,但在京瓷还小的时候,我曾采用过。

“瞄准月销售额十亿日元,达成,全员去香港旅游;达不成,全员去寺庙修行!”在目标完成、完不成的微妙时刻,我这样宣布。

结果大家一阵猛干,高目标顺利达成,于是包了飞机,全员赴港三日游。借此又与员工进一步增强了一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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