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三大宗:酒精、烟草、咖啡因(2)

上瘾五百年 作者:(美)戴维·考特莱特


1524~1556年间,酿酒葡萄向南传至秘鲁和智利,并且越过安第斯山脉进入阿根廷(由当地一位耶稣会教士引进)。后来传教士又于18世纪70年代将酿酒葡萄传入美国的加州北部,不到100年间,此地就成为世界重要产酒区之一,产品输出远及澳大利亚、中国、夏威夷、秘鲁、丹麦和英国。

1652年,荷兰人在非洲南端成立了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供应站,并将酿酒葡萄的栽培技术传入殖民地好望角,本来的用意是想为船员提供一种既可预防坏血病,又新鲜甘醇的葡萄酒,以取代在船舱储放了3个月的饮用水。后来英国人于19世纪接收了这块殖民地,并加速生产葡萄酒,目的是在取代法国进口酒。英国人也把葡萄栽培引进了澳大利亚,1788年,英国船只陆陆续续抵达这块流放犯人的殖民地,船上就载有从里约热内卢和好望角移植而来的葡萄株。起初试栽成果并不理想,因为流放于此的犯人都偏爱他们喝得比较习惯的啤酒和烈酒。

继澳大利亚之后,英国人又于1819年将酿酒葡萄带到了新西兰,此举也是欧洲殖民者与贸易商刻意将全世界植物混合种植的策略之一。伦敦附近的克优花园(Kew Gardens)种植了许多异国植物,那些植物即可证明大英帝国当年是如何主导了改造大自然的戏码,并以皇家船舰作为植物发掘和传播的媒介。例如1789年时,“邦帝号”(bounty)这艘船上的水手弗莱彻·克里斯琴(Fletcher christian)因为无法忍受船长威廉·布莱(William bligh)而率众叛变,当时船上载有1 000株准备运往西印度群岛的面包树,以便提供廉价粮食给奴隶吃。虽然克里斯琴将船长及货物一并扔到海上漂流,但坚忍不拔的布莱船长却保住了性命,并再度将面包树运送成功。

蒸馏烈酒

欧洲船只除了载运新植物,也运送新技术,蒸馏法即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古代希腊、罗马人已懂得蒸馏技术,经过阿拉伯人的保存与改良之后,又于公元11世纪由意大利南部的萨莱诺(salerno)传入欧洲。15世纪晚期,欧洲开始出版讨论蒸馏技术的书籍,这项技术的相关知识于是得以传扬开来。虽然蒸馏器可以萃取多种植物的精华,但是利用葡萄酒和其他发酵液体来制造烈酒,经济价值更高。容量加大的改良式铜制蒸馏器以及廉价原料(例如蔗糖和波罗的海谷物)的出现,又使得烈酒能够大量生产。到了17世纪中叶,爱尔兰生产的蒸馏酒已远销俄罗斯,荷兰则是这项新兴产业的生产重镇。当时荷兰人已是葡萄酒贸易界的龙头老大,不但拥有效率优良的蒸馏设备,所占地理位置也有利于产品的输出。所以直到今日,烈酒名称依然沿用荷兰文,例如英文“brandy”(白兰地)是荷兰文brandewijn的简写,“Gin”(金酒)源于荷兰文genever(意指有杜松子味的谷制烈酒)。17世纪的英国人将荷兰人视为烈酒业的竞争对手,因而创造出“荷兰勇气”(Dutch courage,意即“酒后胆”)这个词。

大量生产的烈酒是人们获得陶醉感和卡路里的廉价来源。近代初期欧洲人饮用的麦酒、啤酒、葡萄酒往往质量欠佳,容易走味,而白兰地和威士忌非但不会变味,反而越陈越香,为了保存葡萄酒的味道,酒商通常会在其中添加白兰地,以加重或强化其酒精成分。

蒸馏技术可使易于腐烂的农作物不易腐败,例如马铃薯是19世纪至20世纪初德国酿酒业采用的主要原料,采收后的马铃薯只能存放到下一个温暖生长季节来临前,但如果在蒸馏酒厂里(当时德意志帝国共有6 000家这种酒厂)将之转化成酒精,就可以无限期保存,还能外销非洲赚取利润。由于各种烈酒运送起来都比啤酒、葡萄酒来得便宜且容易,因此便成为殖民贸易的重要商品。新西兰原住民曾在举杯向维多利亚女王致敬的时候说道:“她是诸善之源,愿她带给我们大批火药、朗姆酒,更愿这两样东西力道都够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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