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月27日 晴转多云转晴

致前任 作者:姚星彤


趁着晚上睡觉前,我给孟云发了条短信,问他关于“鸡蛋”的问题,之后躲在被窝里忐忑不安地等待回复。

很快,他回了我,手机上显示离我发送时间只差三分钟,我却觉得至少等了半小时。

他说:夏小姐,既然你那么执念要对我的蛋负责,那明早八点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我说:好的,孟先生。

瞧,多么客套。对对方的称呼还是夏小姐和孟先生。但时间往前回拨四十八小时,差不多正是我跟他在滚床单的时刻。

……那真是个不浪漫不香艳的开头。

婚礼结束后的当天晚上我一醉不醒,不知睡了多久,当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孟云家的沙发上。见我清醒,孟云问我家住哪儿,准备送我回去。我根本无力答话,浑身都是虚汗,却不停地打起冷颤。同时,异样的灼烧感从胃里上涌,这不适感帮我找回了百分之三十的理智,清醒过来的那0.1秒,我只有一个想法:惨了。

然后,我“哇”一声,吐在了孟云家的地毯上。

残存的理智让我羞愧难当,正不知所措时,一只修长的手拿着纸巾,从旁边递过来。他帮我撩开脏兮兮的头发,用手轻轻拍着我的后背,没有半点嫌弃。仿佛知道我的顾虑,他轻声安抚我,“没关系,没关系。”

他再一次救了我。

我内疚极了,但这内疚很快被难受覆盖,我浑身发冷,喉咙却宛如被灼烧,整个人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止不住地犯恶心。在这难得清醒的时刻,我竟然边吐边想起了一句话:人有三样东西无法掩盖:咳嗽、贫穷和爱。

太奇怪了,跟爱比起来,呕吐难道不是更难掩盖吗?!

在吐到终于无物可吐后,我毫无形象地、软趴趴地瘫在孟云腿上,喘了半天后疲惫感再次袭来,此时此刻几乎算是气若悬丝了,“我,我想洗洗……然后,睡……”孟云沉默了一会儿,说:“好,那就洗洗睡吧。”

我再次阖上眼。在当时全然没想到,这一睡,竟会睡到孟云的床上去。

其实最初并没有在床上。我洗过澡一头扎进沙发不知道是第几觉醒来,看到孟云蹲在我面前替我处理胳膊上不知啥时候被挠出的伤口,其实那时候我就应该醒来,谢谢他告诉他他的大恩大德我会铭记一生然后友好地握手分别此生不再相见。

只是,在昏黄的灯光里,我看到穿着干净睡衣睡裤的孟云,小心翼翼地为我的伤口轻轻吹气……逆光中他的脸看不分明,轮廓却散发着金色的光晕,刚洗过的头发湿漉漉的,水珠顺着他脸颊的轮廓向下滑,眼看就要落下去——

我,我可耻地没有控制住我自己,竟想伸手擦擦他的脸。

在被他发现醒来后,理智再次劝慰我该回家了,这回已经醒酒了,麻烦人家这么长时间还赖着不走吗……?可是当孟云软言细语地询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时,我的情感还是无法控制地想要多赖皮一会儿,讨一点关心。

于是我撒娇道:“我渴。”

他为我端来了蜜水。

“……甜的诶。”我舔舔嘴唇。

“嗯,蜂蜜水,解酒的。这样你明天就不会头疼了。”

脑子里高唱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仅被他一句话成功秒杀。我蜷在他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这种感觉应该类似吸毒吧?眼前场景带来一种久违的归属感,填补我长期缺失爱与安全感的空洞;我在享受这美妙滋味的同时,又清楚地知道,这感觉不过是一种由欲望而生出的错觉,等我一踏出这个房间,一切都会结束。

时针指向十二点半,我从没有过这么晚还在别人家里。过去三年每一天的这个时刻,我都独自蜷缩在被窝中望着天花板上的星星,数羊催促自己入眠;我能准确地背出午夜电台的节目单——这个时段通常会放节奏缓慢的情歌,那是我在入睡前听到的最后声音。

时间往前推至每一个白昼,我独自醒来,不吃早饭,中午与小文在酒店吃午餐;一整天忙着见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笑脸逢迎,毫无抱怨;回家后如果睡前饿了就简单煮包面……我端着碗一边吃,一边看着对面的高楼,原本暗着的一扇扇窗口,在夜幕降临后,纷纷亮起温暖的光。

我阖上眼,仿佛仍能看到那些窗口中的剪影:他们大多三三两两,围在一起吃饭,或者站在料理台前,一边交谈,一边洗碗……15楼住着一对老夫妻,最喜欢把菜互相夹来夹去;21楼是一对年轻情侣,每次都在窗口前玩石头剪刀布,赢的那个欢蹦乱跳跑进屋里,输的那个留下洗碗,垂头丧气……

而我呢?

我只需洗净我那一只碗,关掉厨房的灯,整间屋子都沉寂下来。打开午夜电台,又一个昼夜循环。

我知道,我很快又要回到那样的昼与夜,仅属于我自己的、二十七岁的、了无生趣孤独一人的无数个昼夜。

一晌贪欢终须醒。

我沉浸在巨大的失落感里无法振作,居然借着酒劲“吧嗒吧嗒”的哭了起来。

后来的事在记忆里有些混乱,隐约记得他要去给我拿纸巾,却被我一把抱住死死不撒手,我哭得缺氧,说着那些“不想自己一个人”之类的矫情话,他安慰我叫我别哭了,我却止不住,满腔委屈跟开闸泄洪般汹涌而出。

直到一个吻,轻轻落在我额头上。

“不开心就不回家,但不许再哭,嗯?”

他抵住我的额头,温柔地凝视我的眼睛,气息在唇边打晃。我们鼻尖相碰,距离极近,我屏住呼吸,一时间忘了哭泣,只听得到心脏“嘭嘭嘭”的跳动声。这种感觉太久违太美妙,即便脑子里的“人格一”仍恪尽职守地提醒我要遵守“三纲五常”,但它的呼声已被心跳盖过,几乎微不可闻。我听见“人格二”在说,管它什么三从四德,就这么一次,二十七岁了,偶尔信一次感觉,没什么需要后悔的。

抱住他的那一刻,他浑身一僵,却仍如平常一样温和笑开。

“你确定?”他别有深意地看着我,“虽然我不承认我是坏人,但也绝没好到那个程度。”

他还想说些什么,我俯下身,趁他出声前一口咬住他的嘴唇。现在的男人,怎么比女人还啰嗦磨叽?太不干脆太不爷们了!以上这是我失去主导权前最后的想法。

但实际上,孟云“劳心劳力”地“亲身”证实了我的错误想法。我看了一眼还留在胸口的草莓印,不得不由衷赞美一声:孟先生,人不错,活儿更不错!

我从未想过会跟一个还是“孟先生”的人互种草莓,更没想过事情发生后,我竟然还有点留恋这次意外。我轻轻抚摸着自己身侧冰凉的床单,说不好是更留恋那种怀抱里的温度,还是更迷恋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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