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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 两岸和平改变台湾社会

岁月台湾:1900年以来的台湾大事记(第四版) 作者:秦风


台湾于2008年实现二次政党轮替之后,停滞近十年的两岸关系如枯木逢春,瞬间生长茂密。双方经贸、旅游、人员的往来出现爆发性的成长。两岸人民不仅互蒙其利,对彼此的生活背景和习惯也逐渐有更深的认识。这种变化已微妙地影响到台湾百姓对中国大陆的认知,从而成为2012年台湾“总统大选”胜负的关键因素。

“九二共识”定位两岸关系

在两岸关系的定位上,国民党与民进党的分歧在于是否接受“九二共识”。这项共识的背景源于1992年,因两岸民间交流频繁,有关两岸文书验证及共同打击犯罪问题亟待解决,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决定该年10月18日在香港协商有关协议之签署。大陆方面要求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在协议文中载入相关文字。有关“一个中国”的涵义,台湾“国家统一委员会”于该年8月通过解释案:“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目前的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到了10月,两会(海协会和海基会)代表在香港会面时,双方在“一个中国”问题上难获共识,于是台湾方面授权其代表以各自口头表述方式解决此一问题,不过却遭大陆代表拒绝,协商中止;尽管如此,11月3日,大陆海协会发表新闻稿:“海协会在本次香港会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一再坚持有所表述,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方式各自表述,可以接受。”随后海协会正式致函海基会,表示:“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建议……”以上即为“九二共识”产生的背景,其精义为台湾和大陆都承认彼此属于同一国家。在此共识之下,两会展开一系列会商,两岸交流得以平稳地进行。

台湾人心期待两岸和平

然而,李登辉执政末期提出“两国论”,乃至陈水扁的“一边一国”造成两会协商中止,两岸关系不仅严重倒退,甚至陷入战争的危机。其后果是台湾投资骤减,人心惶恐不安,百姓期待建立良好的两岸关系。2008年,马英九就是在这种社会期待中,以悬殊比数当选了台湾“总统”。这年4月,甫当选“副总统”尚未就任的萧万长,以非官方的身份出席大陆博鳌论坛,并会见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双方相谈甚欢。大陆方面指出:当前,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大力推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继续推动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两岸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磋商,继续关心台湾同胞福祉并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利益,继续促进恢复两岸协商谈判。两岸高层会面标示着两岸关系快速回春,不过其中仍然出现一些波折,主要是民进党的全力阻挠。这一年11月,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访问台南时,遭支持民进党的不明男子推倒,造成舆论大哗。随后,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来台访问,民进党发动大规模群众示威,并引发暴力事件。虽然这些事件使得国民党面对保护不周的指责,但也使得大陆政府更深刻体会到台湾内部在两岸问题上的严重分歧,从而更坚定了积极拉拢台湾民心的决心。

内政问题连连

尽管国民党挟“大选”胜利重新上台,两岸关系亦迅速回春,然而内政方面却遭遇严重的挑战。首先是石油价格上涨,物价上升,民怨四起,接着又发生美国华尔街的金融风暴,股票连续下挫。马英九委任的“行政院长”刘兆玄为优秀的技术官僚,但不擅于政治领导工作,几件有关民生的问题,因回应过慢,遭到舆论严厉的批评,风波不断。刘兆玄于2009年9月辞去“行政院长”职务,改由曾任高雄市长的国民党籍吴敦义接任,政局始趋于平稳。另一方面,尽管内部问题起伏不定,两岸关系始终不受影响地大步向前。两岸由金门和厦门的“小三通”,快速进入台湾和大陆民航客机对飞的“大三通”,大陆各省市领导及一般平民百姓大量涌入台湾,进行参访和观光活动。2010年6月,在大陆主动让利的情况下,两会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台湾货物得以有利税率行销于中国大陆,两岸贸易量大增。

大陆观光客来台的正面影响

两岸交流增长对台湾社会影响最巨的是众多大陆观光客来台,2008年每日平均三百人次,2009年每日平均一千六百一十一人次,2010年5月,总共累积为三百五十一点五万多人次,为台湾带来了六十四点五亿美元的观光收入。大陆观光客不仅带来庞大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观光收益的分配深入社会基层,从而影响了台湾基层百姓的政治态度。由于观光客的消费并非集中在台湾大企业,而是广泛地分配在台湾的旅馆、餐厅、纪念品店、巴士业、汽车业,这就使得众多的旅游相关行业从业者获益。他们和家属们自然期待两岸关系更好,更多的大陆观光客能够前来;相反,两岸关系任何风吹草动都将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利益,并决定他们投票的取向。2012年“总统大选”无疑是对过去四年两岸关系的根本检验。此一时期,受到美国经济持续低迷以及欧洲债务危机扩大的冲击,世界许多地方均承受失业增加、贫富不均的社会问题,造成了各地执政党在“大选”中重挫的命运,国民党也同样面临了再度被民进党轮替的危机;不过,由于民进党主张“台独”,势必造成两岸关系动荡,使得台湾受创的经济雪上加霜,台湾“大选”的因素因而较其他地方更为复杂。

蔡英文代表民进党参选

2012年,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出面挑战国民党马英九的连任。蔡英文,台湾大学法学系毕业、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长年担任技术官僚,形象清新,党派色彩不鲜明,原来为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2006年至2007年升任“行政院副院长”。2008年民进党“总统选举”败选后,蔡英文被各派系共同推举出任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领导的民进党一改过去的激进色彩,采用较温和理性的态度。几次的“立委”补选、县市长选举以及“五都”选举(行政区改制后的“直辖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民进党均颇有斩获,逐渐走出谷底,恢复元气。蔡英文具有坚定的领导气质,不过,在面对重大问题如陈水扁因贪污案被关以及两岸定位等时,则避重就轻,以免自己卷入争议。这种方式虽然使得蔡英文减少自己成为箭靶的几率,但也等于拖延问题解决的时机,从而恶化了问题的本身,也给予知识界强烈的不信任感。

激烈选情中的隐忧

在两岸定位上,蔡英文明确不承认“九二共识”,等于否定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国家。这种“台独”立场在台湾内部、大陆和美国等地引发深深的忧虑。大陆这一边,国台办主任王毅和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清楚表示,没有“九二共识”,现有两岸将无以为继。尽管马英九民调的支持度领先蔡英文,但领先幅度不大,加上宋楚瑜出面参选瓜分马英九的票源,有时受某些社会事件冲击,蔡英文甚至逆转,领先马英九。虽然大部分选民态度平和,不过选前一个月,有关民进党重新执政破坏两岸关系的忧虑达到了巅峰,台湾大企业家、中小企业组织以及大陆台商均出面公开支持“九二共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台湾省籍的企业家长荣集团董事长张荣发以及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皆站出来挺“九二共识”。甚至连表面宣称保持中立的美国政府,都以公开的方式支持马英九,其方式包括:让高层官员以匿名方式向媒体透露对蔡英文的两岸政策不满,选前派部长级官员访台,宣布台湾人民将获赴美免签证待遇。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包道格,选前几天甚至在台北公开说马英九“总统”连任会让美国松一口气。许多重要人士的发言,使得台湾选民更看清楚了大势。

台湾人民选择了两岸和平

2012年1月14日,在和平的气氛下,一千三百多万选民前往投票,下午4时结束投票,并在封箱不久后,在选监人员的见证下,开箱计票。经过数十年民主选举的经验,台湾选举无论政治和技术层面均已十分成熟。选举结果,国民党正副“总统候选人”马英九、吴敦义以六百八十九万余票、百分之五十一点六的得票率当选。民进党蔡英文、苏嘉全则取得六百零七万余票,百分之四十五点六三的得票率。宋楚瑜、林瑞雄则以三十六万余票、百分之二点七七的得票率殿后。选举结果,两岸关系经过四年的努力耕耘,已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和平力量,台湾社会经济和文化土壤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接下来四年间,这种变化必将持续深化,并循序渐进地推向政治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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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台湾选举名词简介

选举罢免法:全名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最初于1980年通过,后来有多次修正,主要规定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的各个事项。其中罢免法规定人民除了投票选举公职人员之外,也可以通过联署成立罢免案,并同样通过投票程序罢免公职人员。陈水扁和马英九担任“总统”时期,都曾有反对者提出罢免案,但都未获得足够的支持。

人民团体法:台湾于1987年解除戒严、开放党禁之后,积极制定人民团体法,以作为各种人民团体和政党组成的法律规范。1989年,人民团体法修正案公布后,国民党则以政党的名义直接向“内政部”登记,而当时仍处于非法状态的最大反对党民进党,也随即向“内政部”登记。目前台湾登记合法的政党一共有两百一十三个,不过具有选举实力的只有国民党、民进党、亲民党、台湾团结联盟、无党团结联盟、新党、绿党等。近年,“立法院”正研拟政党法,将政党与一般人民团体区分开来,以便对政党有更明确、更严格的规定。

集会游行法:为了实施民主政治,同时妥善因应层出不穷的群众示威活动,当局于1988年1月通过集会游行法,规范集会游行必须不影响社会秩序,包括游行组织者向警察单位提出申请,自己必须维持群众的纪律,不得制造垃圾和噪音,同时所有集会活动必须在晚上10点以前结束,以免破坏社区安宁。对于违反者,主管机关可以施以罚款处分。有关集会游行法的内容,一些反对人士要求修法,改成事先无需向警察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多年的集会游行经验,目前各政党均能遵守相关规定,并自觉地降低集会活动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选民:二十岁以上公民,未因犯罪遭褫夺公权者,均为合格选民,具有投票权。每一次投票前,所有的选民都会收到选举公报和投票通知单,投票为自由行为。

参选人:参选不同层级的公职人员,年龄门槛不同。“立法委员”得年满二十三岁,乡镇市长得年满二十六岁,县市长得年满三十岁,正副“总统”得年满四十岁。未因犯罪遭褫夺公权、达到年龄门槛者,均具有参选的资格。不过,正副“总统”参选需要较高的条件。

正副“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四十岁以上合格公民,经政党提名,得以参选正副“总统”。不过,只有上一次选举超过百分之五选票的政党,才具有提名正副“总统”的资格。没有政党提名者,参选人可以通过取得百分之五合格选民联署后,以独立参选人的资格参选。举例说:如果选票总数为一千六百万,独立参选人需要取得百分之五即八十万选民联署才能参选。正副“总统”选举设定高门槛的原因,主要是避免缺乏参选实力的人,轻易投入“大选”,浪费公众的资源。

“立法委员”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立法院”是台湾最高立法机关,现有“立法委员”名额为一百一十三席;2012年结束的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结果,国民党六十四席,民进党四十席,台湾团结联盟三席,亲民党三席,无党团结联盟二席,无党籍一席。国民党拥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席次,掌握了立法的主动权。

比例代表制(不分区代表):“立法委员”选举采取单一选区两票制。单一选区指全台湾划分许多选区,每一个选区只选出一名“立法委员”。这种选举制度使得支持国民党的区域往往全由国民党籍当选,而支持民进党的区域往往全由民进党籍当选,政治区块的划分更趋明显。两票制,一票是投候选人,另一票则是投给政党,即一般所称的比例代表制。各参选政党必须提出不分区代表名单,并根据政党得票的比例,决定名单中当选的人数。譬如国民党政党票得百分之四十五,则名单中的百分之四十五以上的代表当选。由于区域选举涉及地方派系和宗族的利益,往往阻碍优秀人才参政,比例代表制可以提出没有任何政治背景的优秀人士担任“立委”,直接为民服务。

选举委员会:统筹办理各项选举事务的专门机构,委员人数十一人至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派充之,并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为了表示公平,通常执政者会提名色彩较中立的社会贤达担任主任委员,以避免社会批评。

投票所:投票所通常设在邻里处,每一位选民出门大约步行五到十分钟即可抵达投票所。由于投票所距离住家非常近,有助于鼓励选民踊跃投票。选监人员多由学校教师临时担任,各政党亦派有自己的选监人员,以防止舞弊。投票所内设有圈票处以及投票箱,圈票处为布帘遮住,以确保投票的秘密性。选民赴投票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印章和投票通知单。

唱票和计票:投票由早上8点开始,到下午4点截止。经过封箱手续后,再宣布开箱计票,所以计票时间几乎是投票结束后十分钟内即展开。计票必须由计票人员高举选票,并进行唱票,即高举说出某人一票,再由另外的计票人员以手写“正”字方式,将得票数写在墙上的白纸上。这些做法在于显示计票的公正性,防止任何舞弊的可能。由于投票所亦即开票所,计票的速度非常之快,一场上千万选民的选举,通常三个钟头内,即可顺利地完成计票。

投票违法行为:投票所的秩序受到严格地管制,任何人不得喧闹或携带手机。投票时不得亮票,取走或撕毁选票为严重的犯法行为。几年前曾经发生一个事例,影星林青霞投票时,接受记者拍照,相片中显示出其选票的圈处,涉嫌亮票,遭到地检署通知说明。林青霞特地赶回台湾,经向法院澄清,主要是摄影角度的问题,并无刻意亮票的行为,被判为不起诉。

“桩脚”:台湾民间俗语,指候选人在基层的支持骨干,通常是地方的里长,可以游说地方的选民,支持特定的候选人。譬如说:甲是乙的桩脚,指的是甲在地方上具有一定的人脉,帮助乙拉票。在乡村地区,宗族关系浓厚,桩脚的角色非常重要;在城市地区,人口流动性强,选民自主性高,桩脚的作用比较有限。

贿选:候选人用礼物和现金为赠品,收买选民投票给他。在农村地区,人情味浓,礼品的互赠现象十分普遍,贿选的情况较常出现。现有法律规定,候选人赠送的物品不得超过新台币三十元(人民币约六点五元),否则即构成贿选。经法院判处贿选成立时,即使当选,也将被剥夺当选的资格,并依法重新举行选举。

“坐轿”和“抬轿”:这两个名词涉及中国人传统的政治伦理,许多有实力的政治人物往往不愿意主动表态参选,需要旁边的人相劝,拱他出来参选。在这种情况下,被拱出来的人称为“坐轿”,拱的人称为“抬轿”。职务越高的公职人员选举,“坐轿”和“抬轿”的现象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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