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七年”文学的文学史价值 3

文学的演练 作者:杨利景


客观地讲,不但以“文学的自主性”作为衡量“十七年”文学意义和价值的标准是值得怀疑的,而且当代人确立的任何价值标准都难以保证不在将来受到后人的质疑,包括一度被奉为金科玉律的“文学性”标准。这是因为,任何标准其实都是一种主观预设的想象,这种想象植根于当代人的价值观念和理想模式。政治标准、艺术标准、自主性标准、文学性标准、现代性标准……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人们为自己确立的一个参照体系。我们不反对运用这一参照体系对某一历史时期的文学进行评判,这是任何人在任何时代都拥有的权力。并且,完全抽离了价值判断的文学史著作也是不可想象的,那样只能使文学史沦为一盘史料堆砌而成的散沙。洪子诚先生曾经在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尝试一种“价值中立”的“知识学立场”,但他同时也指出:“我在《文学史》中讲到的对价值判断的搁置与抑制,并不是说历史叙述可以完全离开价值尺度,而是针对那种‘将创作与文学问题从特定的历史情景中抽出来,按照编写者所信奉的价值尺度作出臧否’的方式。”李杨,洪子诚:《当代文学史写作及相关问题的通信》,《文学评论》2002年第3期。因此,如果凭借预设的评判标准将某一段文学排除在文学史外,造成历史的空白,无疑是武断与粗暴的。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任何一段历史都有它存在的历史意义,“十七年”文学尤其如此。

首先,“十七年”文学是历史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从左翼文学到延安文学,再到文革文学,“十七年”文学在这段历史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将左翼文学和延安文学等视为“一元化”文学形态的萌生和发展阶段,那么“十七年”文学则可以被视为成熟阶段。1949年以后,解放区的文学形态和文学模式被作为一种成功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十七年”文学则是这种经验全面推广的结果。文革文学虽然对“十七年”文学采取的是一种否定的姿态,被江青等人称为“被一条与毛泽东思想相对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专了我们的政”《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人民日报》1967年5月29日。的文学,但在内在机理上二者是有深刻的渊源的。只不过文革文学已经是这种文学形态“盛极而衰”的产物,走向极致的同时,其内部也在酝酿着一种反动的力量,比如文革后期地下文学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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