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重新建构的危险性 3

文学的演练 作者:杨利景


那么这种将目光由读者转向作家的策略是否值得文学史写作借鉴和提倡呢?在何兆武、张文杰翻译的英国当代哲学家沃尔什的《历史哲学——导论》的译序一中有这样一段话,也许会对我们眼前的这个问题有所启迪:“沃尔什又认为历史解释中就隐然地包含有对普遍真理的参照系,尽管对大多数历史学家来说,这一点并不是显然的、自觉的或有意识的,也就是说,要理解历史,我们就必须运用某些与之相关的普遍知识。”何兆武、张文杰:《沃尔什和历史哲学》,[英]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文学史无疑是历史的一个分支,作为理解历史的一种表现形式的文学史著作必须尊重大多数史家公认的“普遍知识”,否则,历史就会滑入相对主义的深渊,文学史写作也就失去了可能性。在“十七年”文学史写作中,我们可以将这种“普遍知识”理解为基本的文学事实,即史实。从对当时文学期刊等史料的考证来看,“十七年”文学的基本史实之一就是文学文本的“一元化”特征。所以,《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面世以来,之所以引发了众多的争议,就在于它破坏了大家公认的文学史实。

同时,“潜在写作”进入文学史,必然要对“显在写作”形成新的遮蔽。和“显在写作”对“潜在写作”的遮蔽相比,这种遮蔽的危险性显然要大得多,其后果就是误导后人对“十七年”文学基本风貌的把握,文学史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另外,对已有的经典文本进行重新解读是近年来“十七年”文学研究中又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比如陈思和先生在《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中对《山乡巨变》、《锻炼锻炼》、《李双双》等作品中“民间隐形结构”的挖掘,李杨的《50~70年代中国文学经典再解读》李杨,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版。一书对《林海雪原》、《红旗谱》、《青春之歌》、《创业史》、《红岩》等经典文本的重新解读等。除此之外,近年来在各类学术刊物上还涌现出了一大批致力于“重新解读”的文章,什么欲望叙事、女性视角、情爱主题、婚恋、性等等,都被从“十七年”文学的身上挖掘出来。可以说,对已有文本进行重新解读是推进文学研究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任何作品经典化的过程都是对其进行不断阐释和解读的过程。“重新解读”是基础性的“量变”,“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形成“质变”,也就是对某一时段文学总体价值判断的改变。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十七年”文学文本进行重新解读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就现在而言,这种重新解读产生的观点还是不宜进入文学史写作。因为在“量变”还没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在这种重新解读所产生的观点还没有在大多数学者中形成共识的情况下,新观点入史必然要对原来被广泛认可的观点形成遮蔽,而这种遮蔽很容易使一部文学史变为奇谈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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