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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对共产党的批评

毛泽东传 作者:丽贝卡·卡尔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延安立足越来越稳固,毛泽东关于大众政治、大众文化和大众动员的理论日渐清晰,党内也开始出现关于某些实践的多方批评之声。其中最著名的批评是由女权主义作家丁玲发起的。

20世纪20年代,丁玲作为五四时期新生代作家在文学创作上声名鹊起。她积极响应为革命的文化和文化的革命而发起的文学改革运动,开展文学创作。丁玲的丈夫胡也频一直是国民党打击的对象,他在1930年被国民党杀害。同年末,丁玲来到了延安。在那里她的创作大多以文化问题为中心,并积极推动共产党在实现男女平等方面所做的长期承诺。

1942年,为了纪念国际妇女节(3月8日),丁玲撰文批评共产党的性别政治。她的文章起笔毫不客气,她写道:“‘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9]她承认,在共产党的政权之下,女人的生活确实更好一些,但也指出“女同志”是被以双重标准来对待的。具体来说,在婚姻问题上,她们承受着无休止的流言蜚语,甚至是批评谴责,这些都是基于她们与谁结婚或者不与谁结婚,有孩子或是没孩子,她们的个人生活是怎么度过的,她们的个人生活如何影响着职业生涯,等等。丁玲控诉道,女人背负着“穿越时代”的期望,她们被要求完美并“坚如钢铁”。当然,她也写道,为成为共产主义者和革命者,大部分“女同志”都不得不与很多社会壁垒抗争。因此,“女人所犯的错误”都应该“在她们所处的环境下”去看待。尽管在男性和女性党员中存在着对女人和女权主义理论上的支持,丁玲竭力主张应“最好是少一点空洞的理论,多一些关于实际问题的探讨,这样理论和实践才不会分离”。丁玲以毛泽东主义的革命语言来提出她的观点,她坚决主张个人主义政治应该高于集体主义政治。丁玲认为不应该为了革命需要或党的需要而要求个人(女性)做出服从和牺牲,她坚持“女人”这个词自身的意义,同时也要求人民认识到女人个人与日常生活的独特性。

1942年3月,丁玲这篇文章发表短短数周,不少其他党员都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纷纷效仿,从其他角度开始对党的政策展开批评。丁玲很快被冠以心怀狭隘的女性主义和主观主义情结的罪名——在有关女性解放和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反革命的观点。她被免除了文学杂志编辑的职务,被勒令到群众中重新开始自我教育。她较高的革命声望和对于文学、语言与大众关系的平民化信仰,让她在这次短暂的失败中保住了她的政治生命,一段时间后她再次回到了文化事务的中心。然而,其他的很多党员就没有她这么幸运了,他们未能逃脱遭受惩罚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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