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桑塔格的规则6

导师、缪斯和恶魔 作者:本尼迪克特


她说:“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可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我更像你,而不像现在的我自己。这一点我可以证明!”那天,正好剧作家玛利亚·艾琳·福恩斯要来访。大约二十多年前,福恩斯和苏珊曾经是情人。那时苏珊和丈夫离了婚,搬到了纽约。福恩斯到达后,苏珊给我们做了介绍,马上说:“告诉西格里德,你遇到我的时候我是什么样子的。说吧,说吧!”

“她是个白痴,”福恩斯说。

苏珊大笑,笑完之后,她对我说:“我要说明的是,你也还有希望。”

最近,我看到贾维尔·玛利亚斯说,一个作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太把自己或者自己的作品当回事。我认为我是理解其意的。我想,我甚至同意他的说法。我想,如果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认为的话,我的生活就会快乐得多。我甚至可能成为更出色的作家。然而,在早年有个对作家这一职业持一种崇敬、不挖苦态度的人作为榜样,我还是持感激之情的。(“你必须把它视为生活方式。决不能把它视为职业。”)

在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生活中,文学似乎是一种宗教信仰,而她是这种信仰的一个牧师。苏珊让我想起了托马斯·卡莱尔这个过时的被夸大的人物:这个英雄式的作家。不可能有更高贵的追求、更伟大的历险、更有回报的探索。她和伍尔夫一样,崇拜书籍,认为永恒的阅读就是天堂。

她说:“有些作家扬言,你要不是严肃作家,要不是如饥似渴的读者,两者不可兼得。对这样的作家,你可以不予理睬。”(我记得,V. S.奈保尔和诺曼·梅勒就是这样的两位作家。)毕竟,重要的是思想活力,要完全拥有那种活力,阅读是必须的。一天读一本书,这目标并不高(虽然这是我自己无法完成的)。因为她,我开始快速阅读。

因为她,我开始在我获得的每一本新书上写上我的名字。我开始从报纸和杂志上剪下各类文章,把它们归类放进各种各样的书籍里。像她一样,我读书时总是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为了画线。(绝不能用钢笔。)

在学校的时候,我跟伊丽莎白·哈德威克学习过。虽然她有的时候也在鼓励我们,可我总是从她那里得到这样的感觉:假如我全身心投入作家的生活,那我得到的不幸福感会比成就感更多。后来几年中,每次我跟她说话,我注意到,她几乎总是先问我的爱情生活,然后才是我的写作(“你和那个不错的年轻人还在好吗?”)。她过去常常对她巴纳德的学生说,当作家,你得对生活实实在在感到厌倦才行。我有点不相信她认为男人也是这样的。

和苏珊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似乎得到了允许,要把毕生都投入到这两种方式中去——阅读和写作——而要证明这是对的,经常又是很难的。很显然,不管这有多么困难、多么令人沮丧、多么令人望而生畏——而且,不管写一本书可能像是多长时间的惩罚——她也不会选择别的路;她不会想要别的生活,她只要目前所拥有的生活。

“你得注意每一个逗号。”“作家的标准越高越好。”“一点也不用担心你会太执着。我喜欢执着的人。执着的人会创造出伟大的艺术。”一整架的书,为的是写篇二十页的文章;花好几个月时间写作、修改,在那二十页文章写完时已经用完一整令的打字纸——对严肃作家来说,这当然很正常。满意?“我经常认为,我写的所有东西都很糟糕,”她说。当然,你写作不是为了让自己感觉很好。你写作不是为了自己快乐(不像读书),或者为了宣泄情绪,或者表达自己,或者为了取悦某些读者。你是为文学而写作,她说。从来没有为你写的东西感到满意,这一点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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