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西门外(3)

沙漠里的细水微光 作者:杨献平


吵得声音小了,自然没人注意,大了,一会儿就围来一群人,家属们同仇敌忾,七嘴八舌;农人则单枪匹马,即使周围有同乡,也极少帮腔,只是看或忙着卖自己的货。两方虽然吵得很凶,但很少有人使用肢体语言,最终结果只是人去货在,只是双方胸中多了些块垒。

卖水产的老板姓王,家在酒泉市郊区。他幼时,兄弟众多,冬天抱着羊羔取暖,夏天睡在苇席上。婚后,凑了几千块钱,带着妻子,到单位承包了一家牛肉面馆。一年后,房租大幅提高,老王觉得不划算,便移师西门外,从酒泉拉了鱼虾及其他海产品临街兜售,生意应接不暇。

邻近的百货店老板一年换了三个,最后一个是河南某地的,面孔黝黑,带着老婆并二十来岁的女儿。有一次,我去买东西,他女儿牙尖嘴利,用方言说个不休,态度极其糟糕,我一怒之下,便抽身去了另外一家。

很久之后,我才得知,菜市场那家理发店内包含的隐秘内容。店主是一个身体羸弱的未婚女子,张掖人氏,时常和一个穿着大胆的女孩子坐于门前,眼神散漫,表情木然。有一次单位开会,领导宣读了一份内部通报:“×××××××单位×××同志,199×年×月×日晚11点40分左右,前往菜市场理发店,与地方女青年蔡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行为恶劣,影响极坏。经研究,给予该同志行政记过一次。”我后来也路过该理发店多次,总看到一位女子坐于门外,手捧瓜子,嘴巴吐皮,东张西望。她身后的理发店红布裹窗,门扉挂帘,往里面什么也看不到。

粮油店的老板姓郭,本地人,从业几年后,大致是收入不菲,每次到酒泉进货,先找一家宾馆住宿,一小时后出来,抱着这个或者那个女子,双双出没于酒楼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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