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初唐诗人之杜审言

叶嘉莹说初盛唐诗 作者:叶嘉莹


  我们接下来讲唐朝初年近体诗的完成这样一个主题,上文我给大家介绍了王绩。由于时间关系,我要尽量把握一些重点,而杜审言是初唐近体诗完成之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作者,所以今天我们再来看杜审言的一首律诗。

  一

  杜审言,字必简,要推求他的祖先,最有名的一个人是晋朝的杜预。杜预是杜审言十一代的远祖,他本是一位名将,平吴有功,封为当阳侯;同时也是一个大学问家,为“十三经”里边的《左传》作过注解。据史传记载,杜预是京兆长安人。后来到了南北朝的时代,北方大乱,杜审言的一个先世的祖先就迁居到湖北的襄阳。再到后来,杜审言的父亲杜依艺,在巩县做县令,又迁到了河南的巩县,所以他的籍贯是相当复杂的。

  杜审言诗歌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五言律诗上。明朝的一个文学批评家胡应麟在其文学批评著作《诗薮》中说:“唐初五律,必推杜审言为作者。”他说,如果要讲到唐朝初年五言律诗的完成,我们一定要推尊杜审言为其中的作者。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在唐朝初年就没有其他人写五律了吗?当然不是。王绩是隋末唐初的一个人物,他的时代比杜审言还要早一些,而他那首《野望》已经是完成得很好的一首五律了,但是现在我们为什么要说等到杜审言才算完成了呢?因为杜审言的诗在对偶之间,其句法的结构更细腻更复杂了。王绩的诗当然很好:“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就是说每一棵树都呈现出凄凉而美艳的秋色,每一个山头上只剩下落日的馀辉。这两句简单而平顺,我们一看就懂了,可是杜审言的五律就不是这样了。我以前曾经多次说过:中国的文字是单形体单音节,而且中国的文法也不像西方那么严格,所以特别适合于对偶。可刚刚尝试运用对偶的人,他们对于句法结构怎么样变化,安排得不是很好,因此,他们虽然也对偶,却总是对得太平顺。我们知道,对偶的复杂化是律诗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虽然一段历史的演进很难说是从某一个人才开始的,可整个的、根本的潮流必然有某种趋向,而杜审言的五言律诗很明显地体现了这种趋势,所以我们才说杜审言是初唐近体诗完成的一个重要作者。

  我们说杜审言重要,不仅是因为他在整个唐朝的诗歌演进上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因为他对于后来的杜甫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杜审言是杜甫的祖父,你要知道,天下很多事情都是有一定因缘的。佛家常常讲三世因缘,讲轮回转世等等,可我们还不是讲这些,而是说:一件事情的出现,一个天才人物的完成,往往是由种种机会、种种因素促成的。杜甫之所以成为唐代的一个最重要的作者,我以为这与他的家学有很密切的关系。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初唐诗歌注重对偶——相对的两句要平仄相反、词性相同。那时的一些诗人写了很多这样的作品,有的确实不错,具有很好的艺术性。可是,中国文学批评一直有一个传统,就是说一定要重视你诗歌内容所表现出来的情意的品质和数量,也就是诗歌的思想性。而当时那些写近体诗的

  人,他们只注重字面上的声律和对偶,声音很好听,对得也很工整,但是其情意的质量却比较肤浅。于是后来从初唐演变到盛唐的时候,就出现了复古的一派。陈子昂就是提倡复古的一个重要的作者,李白同样重视复古,他们轻视律诗,所以他们的律诗特别是七律,都没有很高的成就。等到杜甫出现以后,他不仅对于古体诗的好处、思想性这方面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对于近体诗的好处、艺术性这方面也能够接受,以他长远的眼光和博大的胸襟,对于诗歌的各方面兼容并蓄,成为唐朝的一个真正的大家。以前哈佛大学有一个老教授 William Hung,中文的名字叫洪煨莲,他曾经把杜甫的诗翻译成英文,书名就叫做 The Greatest Poet of China,所以杜甫一直被人认为是中国最伟大的一个诗人。

  杜甫不轻视律诗,他的律诗成就非常高,可以说,中国的七律是从杜甫才写出最好的作品。因为你要对偶,五个字还好对,七个字就太麻烦了,所以对的时候就容易死板。而杜甫之所以能把律诗写得这样好,这与他祖父的律诗写得好有相当大的关系。他在给他儿子所写的一首诗中曾经得意地说“诗是吾家事”,他叫他儿子也作诗,说作诗就是我们家的家传,可见他是很尊重其祖父的。不但如此,就在他早年刚刚学习写律诗的时候,就已经明显受到了杜审言的影响。比如杜审言写过这样两句诗:“绾雾青条弱,牵风紫蔓长。 ”“绾”,就是说拿一块很软的丝绸或丝线,把一个什么东西缠绕起来;“绾雾”指缠绕着烟雾。是什么?是嫩绿的枝条。因为刚刚长出来,所以还很“弱”。这个“弱”就是说枝条 very soft,very gentle,还是很柔嫩的。“牵风”是被风牵引,是什么被风牵动了?是紫色的藤蔓。我不知道大家注意过没有,一些草木刚刚长出来的柔嫩的枝条是有点紫色的,然后才慢慢变成绿色,所以称为“紫蔓”。如果让我们用通顺的句法来说,这两句可以说是:柔嫩而碧绿的枝条被烟雾缠绕着;紫色的刚出生的藤蔓被风牵引得很长。可以看出,他在对偶之中不像“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那样很平顺地展开,而是有了一种颠倒——他可以把动词或形容词搬到前面去说;另外,他把用散文需要很长才能说明的句子,只用了很短的两句就说清楚了,把文法浓缩而且简化了,于是有了一种颠倒错综的变化,这是杜审言在五律创作中最可注意的一点。

  我们从杜甫早期的诗里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受其祖父影响的痕迹,比如杜甫曾写过这样两句诗:“林花着雨燕支湿,水荇牵风翠带长。”(《曲江对雨》)“着”是沾湿了,“林花着雨”就是说林子里边红色的花朵沾湿了雨点;“燕支湿”——朵朵红花好像是女子脸上所擦的胭脂,而那沾湿的雨点就像是胭脂色的脸上被泪痕染湿了。“水荇”,《诗经-关雎》上说:“参差荇菜,左右流之。”“荇”是水里的一种植物。这句是说:因为风吹着水,水就向一个方向流得很快,所以水中的荇菜也被风牵动,像翠色的带子一样流得很长。前面杜审言那首诗说是“牵风紫蔓长”,这里杜甫就变成了“水荇牵风翠带长”了,你看他的变化、他的继承,他不是死板地继承,但这中间的确有受到影响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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