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6)

晚年陈云 作者:杨明伟


陈云所提的这六大问题,“对党内党外都有极大影响”,必须由中央来考虑并做出决定妥善解决。比如薄一波等61人所谓叛徒集团案,发生在“七七事变”之前,当时薄一波等一大批共产党人被敌人关押在北平草岚子监狱,他们面对各种各样的酷刑坚贞不屈,与敌人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甚至面对死亡,也没有屈服。1936年,在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高涨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北方局为了开展工作,解决干部严重缺乏的问题,报请中共中央批准,指示薄一波等人可以履行敌人规定的手续出狱。这些同志经党营救以后,奔赴抗日前线,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他们出狱的这段历史,中共中央早已有过结论,没有当作问题。但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康生、江青等人为了篡党夺权的需要,于1967年3月将薄一波等61人定为“叛徒集团”,制造了一起重大的错案。而这些同志中的大多数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担任过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的重要领导职务,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财富。

这些问题不解决,“是很不得人心的”。

陈云将这些问题一一列出,他说:

一、薄一波同志等61人所谓叛徒集团一案是党组织和中央决定的,不是叛徒。

二、1937年7月7日中央组织部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 这个文件,是我在延安任中央组织部长(1937年11月)以前作出的,与处理薄一波同志等问题的精神是一致的。我当时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后来根据审查干部中遇到的问题,在1941年也写过一个关于从反省院出来履行过出狱手续,但继续干革命的那些同志,经过审查可给以恢复党籍的决定 。这个决定与“七七决定”精神是一致的。这个决定也是中央批准的。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和1941年的决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复查,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此外,据我所知,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敌我边际地带有一个所谓“两面政权”问题。当时党组织决定一些党员在敌伪政权中任职,掩护我党我军的工作。这些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大多被定为叛徒。这是一个涉及到数量更大的党员的政治生命问题,也应该由党组织复查,对并无背叛行为的同志应该恢复党籍。

总之,“七七决定”、1941年决定中所涉及的同志和在“两面政权”中做了革命工作的同志,对他们做出实事求是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这对党内党外都有极大的影响。不解决这些同志的问题,是很不得人心的。这些同志都已是六七十岁的人了,现在应该解决他们的问题。

三、陶铸同志、王鹤寿同志等是在南京陆军监狱坚持不进反省院,直到“七七”抗战后由我们党向国民党要出来的一批党员,他们在出狱前还坚持在狱中进行绝食斗争。这些同志,现在或者被定为叛徒,或者虽然恢复了组织生活,但仍留着一个“尾巴”,例如说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这些同志有许多是省级、部级的干部。陶铸一案的材料都在中央专案组一办。中央专案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成立的,他们做了许多调查工作,但处理中也有缺点错误。我认为,专案组所管的属于党内部分的问题应移交给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复查,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去考察,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像现在这样,既有中央组织部又有专案组,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应该结束。

四、彭德怀同志是担负过党和军队重要工作的共产党员,对党贡献很大,现在已经死了。过去说他犯过错误,但我没有听说过把他开除出党。既然没有开除出党,他的骨灰应该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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