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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党的社会改良主义(5)

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 作者:杨天石


1927年2月,蒋介石在和共产党分裂前夕曾说:“民生主义对于土地承认私有制,而共产主义完全是取消私有制。这一点原则上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不同的。”这就是说,在蒋介石看来,国民党承认私有制,而共产党则反对私有制、消灭私有制。同年4月,蒋介石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会上称:他和共产党的分歧在于三方面:1.我们是谋中国全民族的解放,所以要各个阶级共同合作,不是要一个阶级专政,使其他阶级不但不能解放,而且另添一个最残酷的压迫阶级。2.我们认定中国民族当有处分自己之权。自己利害,只有自己知道亲切,自己能通盘打算;“东交民巷的太上政府”断不能代以“鲍罗廷的太上政府”。3.我们既为解除全国的痛苦来革命,所以必须于革命过程之中,力谋减轻民众所受的痛苦。我们希望军事早日成功,从事建设事业,使社会有正当发展的道路可达,而共产党则力谋将所有社会基础破坏,用大破坏来造成大暴动,用大暴动来攫取政权。蒋介石所述三方面,第二方面涉及中苏关系,不在本文考察范围之内。其他两方面曲解中共政策,但从中可以窥知,当时国共两党的分歧,一在于国民党搞阶级合作,将地主阶级、资产阶级都包容在“合作”之列;而共产党则搞阶级斗争,要打倒地主阶级,将来条件成熟时还要消灭资产阶级;二在于国民党企图维护社会既定秩序,“和平解决”社会问题,而共产党则要捣毁旧的社会秩序,以“暴力”和“斗争”改造中国。1927年蒋介石反共、“清党”之后,两党各走各路,彻底决裂。中共转入农村,“打土豪,分田地”,以暴力破坏乡村的地主所有制;蒋介石和国民党则竭力“剿共”,保护乡村的地主所有制,同时企图实行某种程度的“社会改良”。

蒋介石和部分国民党人有过解决土地问题的打算。1932年5月13日蒋介石日记云:“听中外人士土地制度。”这段记载虽语义含糊,但说明,蒋在研究土地问题。6月2日日记云:“土地问题二说:一在恢复原状,归还地主;一在设施新法,实行耕者有其地主义。对于耆绅亦有二说:一在利用耆绅,招徕士民;一在注重贫民,轻视耆绅,以博贫民欢心。”蒋介石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两条完全对立的主张,但蒋却无所轩轾:“余意二者皆可兼用也。”可见,他并不反对使农民得到土地。此后,他曾急切地找寻“平均地权”的“实施计划”与“方案”,准备为此征奖,并设立专门的研究委员会。6月26日日记云:“节制资本与平均地权二方案,应即确定,不可再缓也。”1932年9月30日日记云:“对农,以土地农有为目的。”直至1942年4月23日,蒋仍在日记中写道:“以耕地农有解决土地问题。”可见,经过较长时期的研究后,蒋介石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土地政策,并且多年未变。与此相应,蒋介石也多次将“耕者有其田”或“耕者有其地”作为施政纲领,并且提出过部分具体办法,如成立“集团农场”;“发行土地证券,扶助自耕农”;设立“土地银行”,帮助佃农贷款购地;“提倡合作”,“发展合作社”等。其他国民党人也设计过一些“耕者有其田”的方案。这些方案虽然最终也要触动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但无例外地都是比较温和的“和平解决”方式。张继、吴稚晖等人指责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是“夺产”或“抢产”运动,是“梁山泊强盗的老方法”,是“加些训练,加些组织”的“‘科学的’李自成、张献忠方法”,“把国民党直缩到太平天国以前”。蒋介石也特别强调:“土地问题不能够用暴力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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