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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毛泽东:扣留、“审治”,还是“授勋”、礼送?(4)

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 作者:杨天石


三 初谈不顺

早在8月26日,蒋介石就在日记中写下了“与毛商谈要目与方针”,包括“共部之处理”、“国民大会办法”、“参加政府办法”、“释放共犯办法”等内容。27日日记云:“对共方针,决予其宽大待遇,如其果长恶不悛,则再加惩治,犹未为晚也。”28日,蒋介石召集干部会议,讨论对毛泽东来渝后的方针,确定“以诚挚待之”,“政治与军事应整个解决,但对政治之要求予以极度之宽容,而对军事则严格之统一,不稍迁就。”28日下午3时许,毛泽东等人到达重庆机场,毛对中外记者发表书面谈话:

现在抗日战争已经胜利结束,中国即将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当前时机极为重要。目前最迫切者,为保证国内和平,实施民主政治,巩固国内团结。国内政治上军事上所存在的各项迫切问题,应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加以合理解决,以期实现全国之统一,建设独立、自由、民主、团结与富强的新中国。

当晚,蒋介石在林园设宴招待毛泽东一行,特意将毛安排在自己的对座,以示“诚恳”。宴会后,又邀请毛泽东下榻林园。

毛泽东等来渝前,中共中央曾发表《对时局宣言》,要求国民党立即实施六项措施:承认解放区的民选政府和抗日军队;严惩汉奸;解散伪军;公平合理地整编军队;承认各党派的合法地位;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人物会议,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对于这六条,蒋介石在日记中表示:“皆应留有余地,而不加以正面拒绝,但须有确定前提。”8月29日,蒋介石与毛泽东举行第一次会谈。蒋称愿意听取中共方面的意见,并称中国无内战。毛泽东则称,说中国没有内战是欺骗。蒋提出谈判三原则:一、所有问题整个解决。二、一切问题之解决,均须不违背政令、军令之统一。三、政府之改组,不得超越现有法统之外。这个“三原则”,就是他在日记中所说的“确定前提”。当晚7时,蒋介石亲赴毛泽东所住莲屋访问,约谈一小时,蒋自称属于“普通应酬”。31日,蒋在日记中写道:“毛泽东果应召来渝,此虽为德威所致,而实上帝所赐也。”

9月3日,毛泽东通过周恩来、王若飞向国民党代表张群、张治中、邵力子提出十一条谈判要点,其主要内容为:

一、确定和平建国方针,以和平、团结、民主为统一的基础,实现三民主义。

二、拥护蒋主席之领导地位。

三、承认各党各派合法平等地位并长期合作,和平建国。

四、承认解放区政权及抗日部队。

五、严惩汉奸,解散伪军。

六、重划受降地区,(解放区抗日军队)参加受降工作。

七、停止一切武装冲突,令各部暂留原地待命。

八、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

九、政治民主化之必要办法: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的政治会议,各党派参加政府,重选国民大会;由中共推荐山西、山东、河北、热河、察哈尔五省主席、委员,及绥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广东六省副主席,北平、天津、青岛、上海四特别市副市长。

十、军队国家化之必要办法:公平合理的整编全国军队,分期实施;解放区部队编成十六个军四十八个师,驻地集中于淮河流域及陇海路以北地区;中共参加军委会及其所属各部工作;设北平行营及北方政治委员会,任中共人员为主任。

十一、党派平等合作之必要办法:释放政治犯;保障各项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禁令,取消特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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