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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毛泽东:扣留、“审治”,还是“授勋”、礼送?(11)

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 作者:杨天石


10月10日下午,周恩来、王若飞与王世杰、张群、邵力子、张治中在桂园客厅共同签署《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简称双十协定)。这个《纪要》由周恩来起草,是毛泽东、周恩来到重庆后和国民党代表多次商谈的结果,也是双方求同存异、互谅互让的结果。共十二条,其中《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属于总纲性质,双方一致确认:“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将在蒋主席的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现三民主义。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纪要》宣布,双方“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纪要》并称:“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其他双方一致同意或基本一致的条文有人民自由问题、党派合法问题、特务机关问题、释放政治犯问题、地方自治问题等。毛泽东后来曾说:“有成议的六条,都是有益于中国人民的。”有些问题,难度较大,如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表示愿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国民党则表示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双方意见趋近。有些问题,双方争持不下,如“国民大会问题”,中共坚持代表重选,延缓召开等主张,国民党则坚持原选出之代表有效,名额可以增加。中共表示,“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双方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先后提出四种方案,国民党均“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为理由加以拒绝,中共方面只能提出,继续商谈。

《纪要》的签字是大喜事。饱经战争之苦的中国人终于向避免内战,化干戈为玉帛前进了一大步。这一天还发生了另一件喜事,这就是,国民政府发布授勋令,对大批抗战文武有功人员授予“胜利勋章”。蒋介石考虑再三,在受勋人员名单中加进了朱德、彭德怀、叶剑英三人,又加进了毛泽东和董必武,还加进了邓颖超。事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写下了他这么做的原因:

双十节授勋,特将共朱毛等姓名加入,使之安心,以彼等自知破坏抗战,危害国家为有罪,惟恐政府发其罪状,故亟欲抗战有功表白于世,以掩盖其滔天罪恶。余乃将顺其意以慰之,使其能有所感悟而为之悔改乎?然而难矣哉!

世界授勋史上大概还不曾有过这样的前例:内心深处认为其人有“滔天罪恶”,但是,还要为其授勋,表扬其功绩。“彼等自知”以下云云,揣度中共领导人心理,自作聪明,昏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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