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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我的田园我做主(8)

江湖有酒 庙堂有梦 作者:谢青桐


孔子倡导的仁义之道在现实中已被统治者窃取,成为他们营私利己、窃国称侯的工具,所谓仁义不过是“禽贪者器”罢了。庄子的《田子方》篇中描绘了一个“真人”。智者不能游说他,美人不能使他淫乱,强盗不能劫持他,伏羲黄帝不能和他交游。死生是件极重大的事,却不能影响他,何况是区区爵禄呢?这个“真人”的精神能穿越大山而没有阻碍,进入深渊而不被淹没。“真人”摆脱了一切物的役使(“物莫之伤”),从而获得了绝对自由。他“无所待”,能作逍遥游,“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

陶渊明要做这种“真人”,泯去后天经过世俗熏染的“伪我”,求得返归一个“真我”。一生只为这一个目标努力。古往今来,能有几个人可以达到这种极致的纯粹?

晋安帝义熙四年(公元408年),陶渊明家遭遇大火,林室尽焚。一场大火之后,片瓦不存,一家老少只能暂居在门前水滨的船上。原本就穷,现在穷得连“家徒四壁”都不如,连“四壁”也烧掉了。大火可以烧掉陶渊明赖以生存的所有物质资源,但烧不去他对生活的最卑微的祈盼和最高贵的乐观:“贞刚自有质,玉石乃非坚。”他不仅不因此颓唐,反而由一己遭遇触引了对远古太平时代的怀想:“仰想东户时,余粮宿中田。鼓腹无所思,朝起暮归眠。”

他对人生的各种风风雨雨全都持一种通达态度,不会再陷入任何精神危机和心理纠结之中。想到自己一生孤介耿直,却总是遭遇不幸,虽然心情复杂、五味杂陈,可他的心很静很静,委运任化,听任自然。既然自己生不逢时,也就没什么可说的,还是去浇灌我的菜园吧。

蒙受火灾之后,他全家被迫移居到更为偏僻的南村。这里虽然偏远,却住着诸多与他声气相投的“素心人”。陶渊明在《移居》诗中既写到邻里间亲密无间的和谐融洽,又写到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农务,更写到春秋佳日、登高赋诗的闲暇时光。这样的生活是清贫的,也是健康的、淳朴的,因而也是幸福的。“清贫”、“寒素”一类的字眼,在古代汉语中从来就不只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而总是散发着浓郁的道德芬芳,闪烁着晶莹的精神光芒。

美国学者艾伦·杜宁得出这样的研究结果:“消费与个人幸福之间的关系是微乎其微的”,“生活在20世纪90年代的人们比生活在上一个世纪之交的他们的祖父们平均富裕4.5倍,但是他们的幸福感不到祖父们的1/4。”对照这位当代西方学者批判消费主义社会的话语,我们不能不感慨:“幸福生活”的“源泉”,原来就在陶渊明那里。

时光如川壑之舟流逝不已,只有松柏经霜寒不变其青翠本色。陶渊明喜欢的是田园,是农耕岁月的田园,是田园里悠悠缓缓的闲情,那才是真正的做主的感觉。人生在本质上是很痛苦的,在这个大多数人并不快乐的世界上,一个人若能闲下来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将是他此生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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