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忍辱负重 严于律己(5)

你是这样的人——回忆周恩来口述实录 作者:邓在军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周总理抓住机遇,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展开批判林彪极“左”思潮的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那段时间,我们也感到他的精神很好,心情舒畅。但好景不长,由于批判林彪集团的极“左”思潮,实际上也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并会最终导致对毛主席的“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否定。所以周总理批判极“左”思潮的行动,不仅江青集团是极力反对的,毛主席也不能容忍。1972年年底,毛主席明确表示:“林彪路线实质是极右,要少批林彪的极左思潮。”从此,总理的厄运接踵而至。

1973年6月16日至25日,苏共中央总书记勃列日涅夫访问美国,同美国总统尼克松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一系列文件。

周总理一直关注着这次会谈。会谈还没有结束时,周总理让外交部长姬鹏飞好好研究这件事情。在姬外长的指示下,外交部美大司写了一篇题为《对尼克松—勃列日涅夫会谈的初步看法》的文章,刊登在6月25日出版的外交部新闻司的内部刊物第153期《新情况》上。文章认为美苏会谈“欺骗性更大”,指出:“美苏两家欺骗不了世界人民,要想主宰世界也做不到。”

周总理看后,表扬了这篇文章,对外交部说:“《新情况》153期这篇文章写得不错。”外交部的同志高兴地说:“受到总理这样的表扬可不多。”但是,事态的发展急转直下。毛主席看了《新情况》153期后,很生气,严厉批评了这篇文章关于美苏会谈“欺骗性更大”、“美苏主宰世界的气氛更浓”的观点。

对于毛主席的尖锐批评的原因,周总理心里是清楚的。但他仍然本着顾全大局、委曲求全、相忍为党的精神,遵从毛主席的意见,作了检讨,并主动承担了责任。

7月3日,周总理获悉毛主席的严厉批评后,致信外交部:“这个错误主要责任在我,这个观点是我同意的,是我让你们写的。我看了文章,我同意了。这个事情你们没有责任,如果错了,这个责任我来承担。”信中还诚恳地写道:“望你们也应以此为鉴,发扬钻研商讨的积极性。有时也可以要求我召集短小的会来交换意见。不要怕我忙,为大事而撇小事,应该学习主席的工作方式。”

随后,周总理召集外交部负责人研究起草了《〈新情况〉153号错误何在?》的文章,送交毛主席和部分政治局委员传阅。并在附信中写道:“关于错误的检讨,我当另写报告。”毛主席审阅后,批示:“检讨不要写了。”

根据毛主席的要求,周总理又将《〈新情况〉153号错误何在?》等文章发到各驻外使馆,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党政军机关等单位。至此,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

在那个年代,与毛主席观点相悖,后果可想而知。也只有周总理主动承担责任,作出检讨,才能为外交部的同志们减轻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沉重的思想负担。

三是,不管谁批准的,不对都可以改。

周总理对自己说过的意见、看法,作过的批示,一旦发现不全面、不正确,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作出的决定,都会立即纠正。1970年,国防科委给总理写了一份报告,有个试验生产项目,根据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和外界的反应,准备停止。在一次研究核试验的专门会议上,国防科委的同志向周总理汇报情况。碍于周总理曾经批准过这个项目,不好直说需要停止生产,绕来绕去好几分钟也不提出明确意见。当时我在会场,当初请示试验生产的那份报告也是我送给周总理批阅的。我看出了国防科委几位领导的矛盾心理,就凑在周总理的耳边说:“总理,试验生产这个项目的报告是您批准同意了的。”总理听后,马上明白了国防科委同志的意见。他既严肃又亲切并郑重地说:“当着我的面,你们不要不好意思提出来,不管谁批准的,不对的都可以改。我批准过的,不对的也可以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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