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唐太常寺乐工的来源

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 作者:左汉林


30 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

度《,周书》卷二十一《司马消难传》“:及陈平,消难至京,特免死,配为乐

户。"①在 隋代,太常少卿裴蕴主持 了一场大括乐户 的活动。《隋书》

卷六十七《裴蕴传》云“: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

为乐户。其六品已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是

后异技淫声咸萃乐府,皆置博士弟子,递相教传,增益乐人至三万余。’②

按“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为乐户无疑,而“六品已下,至于民庶,有

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其身份应当没有因为进人太常寺而改变,最低亦

为平民。裴蕴大括乐户的活动使乐人的数量迅速增加。《隋书》卷七十八

《万宝常传》“:万宝常,不知何许人也。父大通,从梁将王琳归于齐。后复

谋还江南,事泄,伏诛。由是宝常被配为乐户。’③可知隋代天才的音乐家

万宝常即为乐户 。

在唐代,音乐文化非常发达。在开元二年 (7 1 4)之前,雅乐、胡乐、俗

乐都归太常寺管理。开元二年(7 1 4)之后,太常寺依然是唐代音乐的中心

之一,郊祀庙祭之乐、宴享之乐、多部乐、仪仗使用的鼓吹乐和各地的献乐

都归太常寺管理,乐工的来源和身份都很复杂。

本章主要对唐太常寺乐工的来源、身份构成、番上及番上之余的活

动、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等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节 唐太常寺乐工的来源

唐太常寺乐工 由不 同身份 的人组成 ,其来源较为复杂。关于这个

问题 ,前人亦有讨论。如项阳在论及乐户的身份时说 :“唐代宫廷 中贱

民赋役为乐人的制度是比较复杂的。至少,在籍为乐户者,其身份与初

始阶段的北魏时期以及后来的明清时代均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换言

之 ,唐代乐户的概念与前 、后代均表现出一定的异 同。所谓 同者 ,均是

贱民之身份,是罪罚之人的妻与子以及因政治获罪官吏的家眷。不 同

① [唐]令狐德菜等《:周书》,中华书局 1 9 7 1 年版,第 3 5 5 页。

② [唐]长孙元忌等《:隋书》,第 1 5 74 页。

③ [唐]长孙无忌等《:隋书》,第 1 7 84 页。

第二章 太常寺乐工 31

之处在于,各个时期对乐户的观念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有着相当

的差异性。’①项阳认为乐户(亦太常寺乐工之一种)是由罪罚之人的妻与

子以及因政治获罪官吏的家眷组成的。刘贯文认为乐人来源于奴婢,而

奴婢来源于战俘和罪臣的家属,他说“:乐人属于奴婢一类,来源之一是被

籍没的罪臣的亲属。’②“奴婢的来源主要有二:一是战争中的俘虏。……

二是奴婢的另一个来源是罪臣的家属。’③

关于太常寺乐工的来源问题,似以岸边成雄分类较细,他认为太常寺

乐工来源主要有三“:(1)太常寺乐工,主要从犯罪贬配人员中选拔,此为

前代以来相传承袭者。(2)叛军将士及其妻子,或败战被捕之蕃族将士及

其妻子编人乐籍者亦多。(3)亦由从良民身份者直接编人乐籍或从官贱

民中选拔升充者。’④岸边成雄认为太常寺乐工亦有从平民身份者直接编

人乐籍者,此为他人未述及之处。

以上诸说大体不错,但亦存在含混不清之处且较为简略。本书拟在

此基础上对唐代太常寺乐工的来源再作辨析。 厂

一、太常寺乐工来源辨析

唐太常寺乐工大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前代乐工(乐户),

虽在武德年间被赦免,但依旧从事音乐工作;第二部分,唐代新产生的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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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组成人员身份复杂,既有平民,亦有杂户、官户和官奴婢。下分述之。

(一 )被赦免的前代乐工

唐太常寺乐工中有一部分来源于前代乐工,他们的身份在前代很低

贱,属于官奴婢、官户、杂户或平民,在武德四年(6 2 1),这部分乐工被朝廷

赦免,从而拥有了平民身份。但与平民不同的是,他们还必须以番上的方

式为朝廷服役,从事他们所熟悉的音乐工作。(详见下节)

① 项阳《:山西乐户研究》,文物出版社 200 1 年版,第 5 页。

② 乔健、刘贯文、李天生《: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 3 页。

③ 乔健、刘贯文、李天生《: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第 1 2—1 3 页。

④ [日]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的研究》,梁在平、黄志炯译,第 1 4 8—1 49 页。

32 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

(二 )新产生的乐工

除前代乐工外,唐太常寺乐工均为新产生的乐工。这部分乐工身份

较为复杂,大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文武二舞郎,其身份为平民。

2.太常音声人,其身份为杂户。

3.番上乐户,其身份为官户(即番户)。

4.长上乐户,其身份基本为官奴婢。(长上乐户中亦有一部分乐工属

于官户,但数量较少。)

文武二舞郎身份为平民,他们从平民子弟中选拔而来。太常音声人

和番上乐户的身份不同,太常音声人的地位要略高于番上乐户,他们均是

由身份为官奴婢的长上乐户赦免奴婢身份而来的。也就是说,长上乐户

被赦免而成为番上乐户,番上乐户再经赦免成为太常音声人。太常音声

人如果得到赦免,可得到平民身份。长上乐户,其身份基本为官奴婢,他

们是从官奴婢中选择出来的容貌端正或有音乐技能者。(详见下节) 。

二 、官奴婢的来源 ,

太常音声人和番上乐户一般由身份为官奴婢的长上乐户赦免奴婢身

份而来。那么,官奴婢从何而来呢? 官奴婢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

1.罪臣的家属(含罪臣的家人和原属于该罪臣的私奴婢)

在唐代,罪犯的余党、家人被籍没是通常的做法。《通典》卷一百六十九

《刑法》七“:推事使顾仲琰奏称:‘韩纯孝受逆贼徐敬业伪官同反,其身先

死,家口合缘坐。,奉敕依曹断,家口籍没。……依有功所议,断放。此后

援例皆免没官者,三数百家。"①此可证明籍没之寻常。《旧唐书》卷六十八

《尉迟敬德传》“:太宗升春宫,授太子左卫率。时议者以建成等左右百余

人,并合从坐籍没。’②可见籍没当是惯例。

罪臣的妻妾、儿女属于籍没的范围。据《唐语林》卷五《补遗》:

① [唐]杜佑《:通典》,第 43 7 9 页。

② [后晋]刘啕等《:旧唐书》,第 1 8 7 2 页。

第二章 太常寺乐工 33

窦参贞元壬申三月,居光福里第,月夜闲步 中庭,有宠妾上清者

曰“:今欲启事。郎须到堂前,方敢言。’窦亟上堂,上清曰“:庭树上有

人,请为避之。"窦公曰“:陆贽久欲倾夺吾权位,有人在庭树上,吾死

之将至。具奏与不奏,皆受祸,必窜死于道路。汝辈流中不可多得,

身死破家,汝定为宫婢。圣君如顾 问,当为我辞。’上清泣曰“:诚如

是,死生以之。’……乃流参于骓州,以籍其家。未达流所,诏赐 自尽。

上清果隶掖庭。后数年,善应对,能煎茶,在帝左右……后上清特敕

度为道士,终嫁为金忠义妻。①

此文献记宰相窦参获罪,其妾上清(自称“窦参女奴")被籍没人宫成为“宫

婢",受到德宗的喜爱,并终为窦参申冤。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罪臣的妻

妾被籍没人宫成为官奴婢的生动例证。当然,被籍没者进人宫廷的可能

只是一部分,还有被赏赐给功臣从而成为私奴婢的。除罪臣的家人外,因

奴婢在当时被视为一种财产,所以罪臣的私奴婢亦属于籍没之列。

2.战俘

唐代国力强盛,但叛乱不少。唐开国之初,不服从朝廷者甚众。安史

之乱以后,朝廷对各地的约束力有所下降,叛乱更是时常发生。与平定叛

乱相伴随的,往往是对叛军将士家人和财产的大规模籍没。据《旧唐书》

卷六十七《李靖传》,武德四年(6 2 1)萧铣投降,李靖诸将尚要籍没其“将帅

与官军拒战死者’②,可见,战争胜利,对俘虏的籍没是极为正常的,是一

种惯例。又据《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 1 8)四月③,知

元和以后据蜀作乱者甚多,籍没者亦众。

三、从籍没事件看太常寺乐工的文化水平

唐代太常寺乐工的文化水平鲜有人论及,因为乐工的身份低贱,所以

一般认为他们不识文墨,这和历史事实有一定差距。

① [宋]王谠《:唐语林》,第 5 4 2 页。

② [后晋]刘啕等《:旧唐书》,第 247 6 页。

③ 参见[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 1 9 5 6 年版,第 7 74 9 页。

34 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

因为太常寺乐工从籍没人员中来,所以考察唐代的籍没事件,有助于

了解唐太常寺乐工的人员构成和文化水平。虽然我们可以笼统地说唐代

的乐工大部分来 自于被籍没的罪臣家属和战俘,但籍没事件本身具有一

定的阶段性,即在不同时期,被籍没的对象具有不同的特点。因为太常寺

乐工主要来 自于被籍没者,因此,籍没事件的阶段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

了官奴婢的人员构成,也决定了太常寺乐工的人员构成。

唐代的主要籍没事件如下 :

表 2—1 唐代主要籍没事件表

第二章 太常寺乐工 35

续表

通过上表可知,唐代的籍没事件体现出一定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表

现在:武德、贞观年间,被籍没的以叛乱者为主;高宗、武后朝,籍没对象多

为受酷吏构陷者和武周革命的反对者;中宗朝的籍没事件多与武三思有

关;玄宗朝初期的籍没事件多与太平公主有关,开元天宝年间的籍没事件

多与谋逆、谋反有关;代宗、德宗朝籍没事件与叛乱有关;宪宗朝籍没的以

叛乱者为主;文宗、武宗朝的籍没事件多与宦官有关。

在唐代,籍没事件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有时甚至表现得非常明显。总

结以上的籍没事件,可以发现唐代籍没事件的两个特点:

第一,籍没事件贯穿整个唐代,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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