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麦田贼手5-1

麦田贼手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我没在逃生梯上等待时机。一路经过四楼和五楼亮着灯的窗户,亮着灯不一定表示里面有人,不过我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凑近观察。我继续走,直到在三楼找到一个漆黑的房间。窗户关着,不过没上锁,于是我便开了窗,从窗台上爬进去,在身后拉上了窗。

我拉上窗帘,打开灯,花了点儿时间喘口气。这个房间住了客人——根据化妆台上的那排化妆品来看,房客是女性或者男性易装癖者——不管是谁,她已经出门去找乐子了。除非她突然思乡病发作要径直奔向机场,不然迟早会回来的。所以我不能在这儿无限期地耗下去,不过眼下,我可以安枕无忧。

安枕无忧,而且是在别人的卧室里。这种情况激发了我的第二天性——四处寻觅可偷之物。我刚刚非法进入这个领地,很显然,我不属于这儿。既然人在这里,何不顺手拿点儿什么呢?

譬如说,项链和耳环。

如果我不该偷的话,它们又为什么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呢?我是说,它们就搁在化妆台第二个抽屉,塞在胸罩和内裤底下掌心大小的珠宝盒里。呃,也许这不完全叫光天化日之下,不过……

每只耳环上都大大咧咧地展示着一枚一克拉左右的红宝石,周边镶着钻石碎片。项链上的红宝石更大——我猜有三四克拉。哇,这一圈红宝石真像假的呀!但我手边没有珠宝商的眼窝放大镜,也没时间仔细瞧,不过依我看,它们应该是真品。颜色很漂亮,没有明显的瑕疵。而且是镶在黄金上,至少有18K,或许是22K也说不定。

如果是赝品的话,这些宝石应该会更大。再说,谁会把假红宝石镶在足有22K的黄金里?对我来说足够真了,倘或如此,就可以把今晚列入账簿的进账栏里。

毕竟,我有笔投资需要回报。我用了不止六百美元付房费。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信不见了。有人抢先我一步,而且还杀了那个女人以便拿到信。我今晚过得很糟,而且这一晚还没过完,所以为何不抓住机会捞点儿小利呢?

可话又说回来,我即将穿过挤满警察的大堂。我是登记在册的客人,把钥匙丢上前台走出大堂并不会引起怀疑。我的行李大可留在四一五号房间,直到酒店的女服务员打扫房间时帮我一一收起来。我也许连袜子和内衣一起遗留了几个指纹,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谁会不辞劳苦地在空房间里撒灰找指纹呢?再说,帕丁顿酒店的客房整理一向漫不经心,他们搞不好还会找到一整套,从我一直追溯到斯蒂芬·克兰。

所以我现在该怎么做?把红宝石摆回原位,就这么丢下它们吗?

我朝它们看了最后一眼,叹了口气,然后咔嗒一声关上盒子。这样大小的盒子轻轻一滑就能掉进口袋,难道这不是在明显地暗示什么吗?

应该是的。

我出了房门,感谢上帝,走廊里空无一人。我走过电梯,取道楼梯。走到最后一截楼梯下面,我穿过一道没上锁的门,步入挤满了人的大厅,其中很多都穿着蓝色制服。其他人则是平民,想在此处闲晃,直到弄明白这一切骚乱的原因,一些巡警在敦促他们赶快离开,让他们别多操心了,管好自己的事。这正是我的计划,而我自己的事便是赶快逃跑。

我既没有偷偷也没有摸摸,尽可能地闲庭信步,一手攥着房间钥匙,往外走时经过前台,然后——

“就是他!”

我上回听到那个声音——低低的,有点儿沙哑——的时候,觉得它既讨厌又诱人。现在,那个声音提高了很多个分贝,语气急迫。声音的主人——大胆三原色的图案——距我只有几码之遥,正举着一根手指指向我。

“我看到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她继续说,“他在六楼鬼鬼祟祟的,从一道锁着的门里走出来,而且又说不清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撒了一个接一个的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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