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陪都南京 (1)

秦淮悲歌 作者:安家正


南京,中国最具有争议的城市。直到二十世纪末它还有着“世纪末的悲哀”,那些花样翻新的消费,诸如牛奶浴、美人餐之类令人恶心。但是,它是中国有名的古都之一,号称“六朝金粉”,却是毫无争议的。三国的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五代十国的南唐,都曾建都在这里。这里虎踞龙蟠,扼住长江的天险,“天堑”难以逾越,是帝王守住基业的形胜之地。

它是大明王朝的“陪都”。所谓“陪都”,类似“影子内阁”,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全部官吏体系一应俱全,北京有什么,南京就有什么,只不过南京的兵部尚书远没有北京的兵部尚书实权大而已。

不过,这个陪都一直是大明王朝的第二个政治中心。

当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以南京为基地打下天下来的。他最初只是活跃在江淮之间,但这里土地贫瘠,民生维艰,而且直接暴露在元朝的军事力量铁蹄之下,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壮大,他急于寻找一个既有经济保障又形势险要的根据地。谋士冯国用就建议攻取金陵(南京)。他说:“金陵龙盘虎踞,帝王之都。先拔之以为根本,然后四出征战,倡仁义,收人心,勿贪子女玉帛,天下不足定也。”朱元璋听取了谋士的意见,在1356年攻取了金陵,改称应天府,修建宫殿,以此为争夺霸业的基地。此后十余年间,朱元璋南征北战,四出征讨,将江南群雄依次消灭。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称帝,而且定都南京。后来他的第四个儿子朱棣起兵夺了建文帝的皇位,把首都迁到了自己的封地北京。从此北京成为中国的政治中心。但是,南京仍然保留着六部尚书、侍郎之类。当初的用意也许仅仅在于是某种象征,说明自己的篡位是继承正统的。殊不知200年后,这象征竟然具有了实际意义。

在清兵入关之后,南京的地位骤然升格。“国不可一日无君”,大量的明朝遗民,尤其是马队尚未践踏过的地区,或者践踏过后又似狂飙而过的地区,人们都把瞩望的目光聚焦在南京。南京成为不容置疑的全国政治中心。

这真是中国历史的怪现象,一个帝国尽管它已经千疮百孔,腐朽透顶,但是只要他的象征——那个帝王还在,就会有许多人戴着假面具,哪怕这个帝王已经病入膏肓,奄奄待毙,只在那里斗气,但是尚未闭上他那留恋权力的眼睛,就很少有人会脱下伪装来。所以,崇祯皇帝吊死煤山可不是一件小事,它立即带来了整个中国的巨大震动。中国大地上各种政治势力都纷纷粉墨登场,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大搏斗。

这里面主要是三种力量: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代表的农民起义军,他们面临着中外勾结的反动势力,既要反对原来的地主王朝,又要反对入侵的满清大兵;以明朝王族,包括各地兴起的“勤王”部队的“复明”势力,他们要恢复明王朝的统治;第三种势力当然就是刚刚定都北京的大清王朝,他们面临着众多的敌人,既要残酷地镇压所有的农民起义,又要扫平所有的反清朱姓王。后者显得更为紧迫。

这是因为明代特有的历史遗产。

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之后,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国策”。其中有一条就是分封宗藩。在朱元璋看来,“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是的,这是朱元璋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还是自己的子女可靠。”两姓旁人再怎么宣誓效忠,也没有血缘关系,所谓“大义灭亲”向来就是一句鬼话。当年的“穷哥们”哪个不是荆条上的“刺”儿?子孙对他的屠杀大臣不以为然,他就用荆条来教育他们。内外有别,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朱元璋先后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三次把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孙子共二十五个人封为世袭的藩王,给了他们很大的权力。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少则三千,多则数万。如宁王朱权就“带甲八万,革车六千”。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分封藩王”的政策是失败的,它排除了异姓将领的“拥兵自重”,却免不了自家子孙对最高权力的觊觎。后来藩王造反的事例不绝于书。但是,朱元璋以此来保住朱家江山的初衷却是丝毫不爽的得到了兑现。在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如火如荼之际,这些藩王统统成了农民起义军的死对头,实践充分证明,天下所有的军队都是以镇压民众为己任的,所谓防止外部侵略都只不过是骗人的鬼话。清兵入关,这众多的藩王没有一兵一卒投入了抗清斗争不说,反而振奋异常。在他们看来,无疑是“盛大的节日”来了——因为历史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机遇。

在明朝的历史上有一个明武宗,无后而终。只得把他的一个远房族弟请到北京作了四十五年皇帝,就是嘉靖皇帝明世宗。如今崇祯皇帝吊死了,太子也下落不明,正是:乱纷纷天下无人管,谁都有机会捷足先登,入主大统,成就千秋大业。千秋难逢的机遇稍纵即失,于是,只要还活着的藩王(很大一批都被李自成杀掉了)都紧张而繁忙地蠢蠢欲动了。当然,他们都把振奋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所有的公开场合,哪怕眼前只有两个人,也要装出或者悲悲切切。或者义愤填膺的样子来,表示对崇祯皇帝的血缘之情。这里就有一个绝妙的“政治万花筒”:他们概无例外地都打着“复明”的旗号,那么他们的敌人就是葬送大明王朝的农民起义军和满清入侵军,以及引狼入室的吴三桂。然而后来的实践证明,敌我的界限是十分模糊的。大量的农民起义军加入了这些残明政权,才使得在云贵边境的桂王政权存续了十五六年;南京的福王政权,不仅不去通缉吴三桂,反而对之加官封爵,犒赏五万两银子。只不过是“热脸蛋贴了人家的冷屁股”,吴三桂不买帐而已。这也许是一条历史规律:在所有的政治家那里,几乎人人都是他的敌人;但是在转瞬之间又可以化作朋友。一切都以“获取权力与否”为转移。什么是非?全是“政治屁股”的“擦腚纸”。遍地烽烟,群雄蜂起。当然是一种“拼命逐鹿”的局面。在这种时候,陪都南京条件优越就显得得天独厚了。抢先到了南京的凤阳总督马士英说:“国不可一日无君,今京师先陷贼手,后被寇占。正陪都发挥中枢作用的时刻。崇祯皇帝既然已经大行,理当在陪都速立新君以固国本。今形势已经十分紧迫,讨贼荡寇百废待举,立君之事,刻不容缓。我等应当立即肩负起匡扶明室,拯救生民的重大使命,这是责无旁贷的。”这是顺理成章的:正都没了,陪都就该顶上去。六部俱全,只消加上一个皇帝,立即就是一个完整的大明王朝。所有的国家机器就可以立即运转起来,即使与满清“划江而治”,也可以依然过着风花雪月的太平岁月。但是,选谁作这个“太平天子”呢?这可是性命交关的“天字第一号”大事。这类大事更具中国特色:争天子者集团化;集团核心幕后化。很快形成了以马士英为首的南京集团。马士英得天独厚,捷足先登。这是因为他们要拥戴的那个福王朱由崧,就在凤阳“避难”,当初李自成的大军攻破了中原重镇洛阳,杀了多年为非作歹的老福王,他的儿子朱由崧就逃到了老家凤阳。凤阳总督权掌帝王的风水宝地,自然非同一般。他来呼朋唤友,还不天下群英会聚?这个集团表面上的领军人物当然是福王。其实智囊人物却是马士英。封疆大吏,实权在握,又是拥戴首功,“近水楼台先得月”,福王不过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傀儡,他官居首辅,权握中枢,要执天下之牛耳了。

于是紧急召见他的主要谋士讨论如何“夺权”。这主要谋士当中有两个角色非同寻常,一个是被“复社”文人打得头破血流、批得体无完肤的“魏阉余党”阮大铖;一个是马士英的外甥杨龙友。此人堪称是“民办的妇女主任”,终日在秦淮河上吃秦淮名妓的胭脂。自称是女人们的“闺中密友”,连妓女们的阴私都了若指掌。所以他有着极其广泛的社会联系,不仅与福王集团千丝万缕,相处甚欢;而且与反福王的人们也可以互通款曲,交流意见。这种人在政治大变革时期是最吃得开的了,左右逢源,那派都要把他奉为上宾,是所有的企图攫取权力者都要竭尽全力拉拢的“统战对象”。

这次召见在总督府的密室里举行,一见面马士英就急吼吼地说:“拥戴新君的事我们必须抢先!这里也通行‘成则王侯败则寇’的法则,我们抢先一步,大家都是开国元勋;如果让他人捷足先登,我们就不仅要屈居人下,还可能‘画虎不成反类犬’,到时候说不定还会追究我等‘妄事拥戴’的罪状哩!”

“难道还有人敢于跟福王抗衡吗?”

“怎么没有?”马士英十分恼怒地说,“有人就在阴谋立潞王朱常鲂,他比福王大一辈。”

“这倒无所谓,福王是近支,天启皇帝的亲侄子。”

“问题是有人正在罗致福王的所谓丑行,反对拥立。”

“磨道里找驴蹄子印,那还不是易如反掌?没什么可怕的。问题是有人正在联络湖民起事——”

“果有其事?”马士英迫不及待地追问。

“听说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秀才——”

“什么样的秀才?”马士英大为紧张。

“详情尚不得而知,只听说姓黄,是从北京逃难来的,原籍在南方,所以跟‘复社’有些关系。”

“讨厌!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文人,凑的什么热闹!”马士英老谋深算地说,“当然,值此鼎革,天下动乱,什么样的人物不在蠢蠢欲动?什么样的异端邪说不在畅所欲言?此时我等是无可奈何的,唯有拥戴了新君之后,才能够与他们算总帐。此刻只能把他们的表现记在心头。”

马士英恶狠狠地说完这段话之后,就把目光转向了杨龙友,问道:“那个钱牧斋近来有什么举动?”

杨龙友颞颥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确实知道这个钱牧斋是反对拥戴福王的,而且着人整理了福王若干劣迹的材料。他的许多行为,已经远远超越了“文人”的范畴,也想染指最高权力的争夺。但是,他又不肯告密,且不说斋翁还是他的老朋友,就是没有这层关系,他也不肯出卖人格的。所以他回避了正面回答舅舅的问题,反而建议道:“我们是不是拉上他一起作这拥戴的事?”

“你太天真了!”马士英毫不客气地教训外甥,“他是不会听你摆布的,至少现在不会。”

对于钱牧斋这样的知识分子,马士英向来心中有数。他可不是一般的“志大才疏”,“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他时刻都在觊觎权力,其“志”绝对不可小觑。也许因为他自由惯了,他要求自由地挥洒权力。他对自己的同类,是极尽齿啮之能事,决不肯屈居人下的。对这种人,平常状态都要百倍警惕,严防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何况现在是非常时期呢?他对外甥的建议实在不以为然,就大摇其头。

阮大铖插话了:“文人都是一群‘癞哈蟆’,跳在脚背上,不咬人,‘咯痒’人!”

说这话的时候,阮大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自己也是一个“文人”。这也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历史法则:同类项总是相互残杀的;而知识分子尤甚。

然而,他的精彩表演却没有得到主子的喝彩。马士英只是摇着头说:“非也!我们要造就不世之勋业,要靠两种人:首先是军人,这个待会儿要从细计议;还要靠文人,要他们把福王说成一朵花,要让所有的人都相信再造大明天下非福王莫属,唯有福王才是他们的大救星。‘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是离不开文人的。”

他们“从细计议”的“当务之急”是攫取军权。

“江北四镇的礼物都送到了吗?他们对阁部诸位大人的雅意有何种表态?”马士英细细地询问他的党羽。

这里的所谓“江北四镇”是指镇守扬、通的兴平侯高杰;防御庐、和的靖南侯黄得功;驻守淮、徐的东平侯刘泽清;巡防凤、泗的广昌侯刘良佐。他们手里都握有重兵,共同构成了南京的江北屏障。

马士英作为一名老官吏,当然明白“谁掌握了军队,谁就掌握了天下”的道理,所以他谆谆教导他的大小喽罗们:“一定要抓住四镇。这是拥戴福王成败的关键所在。”

“可是,四镇都归史可法节制呀!”

“史可法的事就交代给我了。”马士英十分自信地说,“这号书呆子,此刻只知道‘精忠报国’,懂得什么拥戴之事?你给他一个狗,他听汪汪;你给他一个驴,他听叫唤。何况我们还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他是不足畏的。怕的是他听了那帮文人的。他很容易被文人所左右。本来‘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一旦有了史可法这样的后盾,那可就成了‘插翅的老虎’,非常可怕了。”

果然不出马士英之所料,钱牧斋果然在从中作梗,而且是打蛇专打七寸,在要害之处致敌于死命。

这也许同样是中国特色,古往今来都有一些离退休的老官僚,别看胡子眉毛都白了,但是那颗热中政治的“童心”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跳动。他们由于种种原因(“年事已高”仅仅是一种说辞)常常退居二线,或者退隐山林,或者消匿租界,吟风弄月,写诗作画,似乎不食人间烟火,潇洒得很,但是,他们绝对是“退而不休”,总是用一双绝对警惕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政坛。那里有一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立即作出不同的反应。他们的反应往往事涉大局,常常是由此而一步登天。所以在中国的词典里就有了“终南捷径”的典故。不过,这时他们跟平日的表现判若两人。俗话说“咬人的狗不露牙”,他们都是一些咬人的狗,只不过是一些“胡子眉毛都白了”的“老狗”而已。

这样的一群老狗逢上了天下巨变的机遇,还有一个不是上窜下跳的吗?钱牧斋这条老狗等的就是这样的机遇,他在“狗咬狗”的大厮杀后,从北京跑到了秦淮河上,忍辱负重地舔伤口,还不就是为了东山再起吗?现在,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了,他当然是四处游说,八方联络,奔走在权贵之门,串联在名流之中,忙了个不亦乐乎。在这种时刻,就用得着他那姿色卓越,精明干练的少夫人柳如是了。当初,他之所以不惜巨资为这个女人盖起了“绛云楼”,看重的并不是她摄人魂魄的姿色,而是她极为广泛的社会联系。不仅有待嫁时期那众多的石榴裙下的崇拜者,还有今天她凭着非凡的交际能力可以联络的各个阶层。这个如夫人也确实不负他的热望,真是不遗余力地为他奔走呼号。一个倾力帮夫的交际花的光彩形象,屹立在“绛云楼”上。不过,她毕竟没有当过官,所以未能完全领会“领导意图”,把丈夫那些“复明救国”的话头当了真,所以越到后来,越引起深刻的矛盾冲突,那就是后话了。

眼下钱牧斋主要是利用“复社”大作文章。现在不仅要利用女人来穿针引线,还要利用文人来集合各种社会力量。文人不同于女人,当然也需要小恩小惠,但是,更重要的是老祖宗教导的“君子可欺以方”,在天下“鼎革”的巨大变革之际,文人都概不例外地容易冲动,让他们充当某种“政治工具”,实在是易如反掌。钱牧斋作为一个老政客是很会玩弄“政党游戏”的,他在秦淮河上之所以广为联络形形色色的文人,几乎把所有的名士都网络在自己的麾下,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联络感情”,而是为了“东山再起”,现在正是他收获的季节了,那“绛云楼”就日日夜夜“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了。不过他接受了北京的教训,坚持躲在幕后。“策划于密室”的时候居多。

这天又是一场聚会,气氛十分凝重,因为这毕竟是一个文人集团。钱牧斋心里明镜似的:一群在野的秀才,那怕个个都是天下著名的名士,要跟已经握有实权的马士英争夺拥戴天子的权力,也是以卵击石。关键在于军队肯当谁的后台!“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不假,但是秀才自有秀才的优势,那就是他们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的父兄也往往是与军界有联系的上层人士。对这一点,他是胸有成竹的,所以,这一场聚会他请了不少人来,其中他心目中的主角就是“四公子”中的侯朝宗,不久之前“梳弄”了李香君的侯方域。

一见了面,钱牧斋就大肆恭维:“侯公子春风得意,果然是越发潇洒倜傥了,李香君苦守闺房不肯轻易字人,果真不愧为红拂女一般的人物,别具慧眼。得配公子,公子艳福不浅呀!”

“哪里哪里,全靠牧斋翁玉成。”

这种谦虚本来就是莫名其妙的,果然牧斋翁话锋一转,来了十分严肃的话题:“如今大行皇帝尸骨未寒,江山社稷危如累卵。正天下义士挺身而出,挽救危亡之秋也。朝宗兄是‘复社’领袖,向以侠肝义胆为人称道,想来不会躲进安乐窝里只知享受美色吧?何况,香君‘却奁’表现出来的大义凛然,更在士林传为美谈。公子当不负香君的雅意才是。”

这是一些软中带硬,柔中带刚的话,侯朝宗不会听不出其中责备的意思。他确实无法反驳。钱牧斋责备得不无道理,现在天下纷纷扬扬,有多少事在等待着人去做。他却沉迷在脂粉的香气里,留恋女人的美色。他确实有点内疚,因为这完全怨不得香君。香君已经不只一次地劝说过他了:“你我既为夫妻,又岂在朝朝暮暮!”香君是那种非常正统的女性,他希望丈夫能有所作为,当然不一定要作官为宦,但是一定要守住名节。如今天下动乱,正是考验士子们名节的关键时刻,不去理会国家大事,反而只是盘桓在脂粉丛里,不是自毁名节吗?她的美色已经几乎陷郎君于不仁不义之中一次了,如果不是自己“却奁”警醒了痴迷之人,他还怎么在“复社”的文人中自处?她的苦劝已经发挥了作用,此刻他就慨然表态了:“恩公有什么吩咐,尽管明说。晚生无不倾力照办。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钱牧斋故作平淡地说,“当今天下关注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拥立’了,那个马瑶草(马士英的字)邀功情切,急于立福王,不知仁兄有什么高见?”

“这是万万不可的!”侯朝宗快人快语,当贵公子已经习惯了直言不讳。

“何以见得?”德高望重的长者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虚心求教地期待着后生说出答案。

后生果然“旱鸭子不识潮水”,夸夸其谈起来。

“晚生是河南人,福王分藩蔽乡,以故对他知之甚详。他有三大罪,人人皆知——”

“三大罪?”钱牧斋闻讯大为振奋,迫不及待地说,“哪三大罪?愿闻其详。”

侯公子确实不愧为“才子”,说起他人的罪状来,如数家珍:“这第一,他虽然是神宗皇帝的骄子,但是,生母郑贵妃淫邪无人不知,当年她利用万历帝对她的宠爱,多次图谋废掉太子,幸亏有了忠良鼎臣竭力维护,才保证了神器未被窃夺。”

“不错,这福王的好色成性,正是酷像乃母。”钱牧斋点头称是,又问,“那第二呢?”

“他的骄奢举国闻名,他在内府值班时监守自盗,几乎把内府偷光。回封地时,‘盈装满载’。然而,在大行皇帝为剿灭闯贼恳请王公贵胄‘助饷’时,他却一毛不拔,以至于洛阳城破,满宫财宝,尽饱贼囊,”

“确实如此。”钱牧斋又表示赞成,“只这一条就该明正典刑。还有第三呢?”

“还有就是他的这个福王的封号,来得也并不光彩。崇祯十四年正月,闯贼破洛阳时他在哪里?他的父亲朱常洵血溅王府,他却跑到了怀庆避难。父死贼手,暴尸未葬,他竟忍心远避他乡。这犹可说也;更不该热孝在身,他却趁乱强纳民女。哪里还有半点君德?简直连禽兽都不如!”

“说得好!”钱牧斋高声赞扬道,“不愧是‘中原才子’!他人岂能够如阁下说的如此剀切!”

侯朝宗被夸奖得越发斗志昂扬起来,跃跃欲试了。

牧斋翁也终于“图穷而匕首见”,说出了自己的“锦囊妙计”:“现在的形势已经刻不容缓,中原逐鹿,捷足先得。那个阮大铖已经偷偷地把福王迎到了南京,江北四镇都有拥戴的意思,唯一的障碍就是握有兵权的史可法,问题的转机就在这个史阁部身上。听说令尊大人与这个史阁部有旧,现在挽救天下危亡的千斤重担就落在仁兄身上了。”

侯朝宗反而莫名其妙,不知牧斋翁“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期待着德高望重的老头子有话明说。

钱牧斋只好明说了:“仁兄方才的一番高论完全可以写下来,昭示天下,以影响民心;眼前倒是应该立即去见史阁部史大人,向他陈说利害,以避免在关键时刻为虎作伥。一失足成千古恨。阁下有勇气为了江山社稷走一趟吗?眼下史可法正在扬州。”

“这有什么敢不敢的?为了江山社稷,侯某当仁不让。”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一个“胡子眉毛都白了”的退休老官僚把一个乳臭未干的所谓名士送上政治的祭台,去当牺牲品,还不是易如反掌?

李香君要与郎君分手了。按说,这一个晚上对一个新婚少妇来说,是应该充满激情的;何况她又是混迹在秦淮河那种地方的女人!然而,她却出奇的理智,简直就像一个哲人,在对着一个知己抒发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

“方域,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长得俊一点而已。所以最高的理想也就是能当一个‘贤妻良母’,安居室中相夫教子罢了。岂知命运多难,不幸流落在烟花柳巷,想当一个普通女人的理想竟成奢望。我就只能求其次,找一个至诚君子相伴终生。所以尽管年齿渐长,花期将尽,仍然守身如玉以待郎君。盖因如此。皇天保佑,与你终成伉俪。尽管只是一名小星,妾也于愿足矣!只求能够平平安安地了此一生。眼下浪迹秦淮,倾身侍奉郎君,唯愿与君琴瑟相合;将来能返河南,一心孝敬公婆,但求一门和睦相处,如果侯郎不弃,能够生下一儿半女,令妾能够埋进侯家的祖坟,那就更求之不得了。所以,就妾的心思而言,真的不希望你在乱世奔波。且不说兵荒马乱的,书生无以防身:就是离别之苦,又何以堪?

“但是,妾还是得鼓励你去奔波。这其实是无可奈何的事。君出身于将帅世家,自幼家教就不容许子弟作一个平庸之人;更何况君之六根未净,十分热中于利禄——”

“不,不!”侯朝宗赶紧打断了李香君,“我并非利禄之徒。”

“君可能高雅一些,披上了一件‘名节’的外衣。君十分看重在国难当头这个非常时期的责任,这也许就是你们这些官宦子弟的孽根。我不能拖住你的腿,陷你于不仁不义。妾不为你送行,就有累于君之名节。妾不得不违心激励公子,以苦守高楼孤影来成就夫君的高风亮节。”说着,她就止不住满眶的热泪哗哗地滚过粉嫩的面颊。

侯朝宗异常冲动地拥抱了不久前才“梳弄”了的女人。

李香君轻柔地推开了自己的郎君,深情地说:“我还有话叮嘱你,就权当我在你的身边。”

“好吧,有什么话你就请说,我洗耳恭听。”侯朝宗半真半假地说。

李香君十分严肃;“君一定要去染指权力,这无疑是在玩火。通常是玩火者越来瘾越大,最后才不得不挤进最高的权力圈。你倒好,简直就是一步登天,拥戴与否,难道是你这样一个平头百姓能够置喙的吗?”

“关系重大,为什么不能参与呢?”

“你本来只是一个局外人,哪里知道人家里面的那些‘鬼画符’?硬要多嘴,就只能当人家手里的工具。玩政治的人都是十分凶险的,他们要你这样一个牺牲品,实在是易如反掌!我怕你的经验与阅历都不够,让人家卖了,还去帮助人家数钱。”

“不会是这样吧?”侯朝宗让李香君说得毛骨悚然,将信将疑地回应。

“你还不够狠毒,只配在情场上跟我们这样的女人鬼混,不配在官场上与那些‘胡子眉毛都白了’的老家伙打交道。你得处处小心!”

这话所指已经十分明确了,侯朝宗就立即问道:“他不是也混迹在秦淮河上吗?”

“那可大不一样!”李香君也立即回答郎君,“人家是从官场进入情场,而且是在情场得意之际也时刻不忘官场。你却刚好相反,是从情场进入官场,进去时还根本不知道官场有多么肮脏,以为还和情场似的,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

侯朝宗不再言语了,只觉得分别的这个夜晚非常沉重。他与香君结缡以来,香君从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也从没有表现出如此的见识。她不仅温柔得令人心醉,而且刚毅得令人肃然起敬。他只觉得与香君越发难分难舍了。

第二天,李香君置酒桃叶渡为郎君饯行。她举杯说道:“妾不幸坠入风尘,浪得一个擅长昆曲的虚名,然而向不曾为君清唱过,今日分手在即,此时不唱,更待何时?”

这话说得大有一点“悲怆”的味道,增添了离别的凄苦。侯朝宗不忍,就劝慰道;“又不是生离死别,我俩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何必以泪送行?”

李香君不去理睬他,径直唱了起来。

她唱的是《琵琶记》中的一段“糟糠自咽”。当唱到“糠与米,本是两倚依,谁人播扬你作两处飞?”时,情随境转,竟出现了两个断肠人。演唱者望着心上人,恰似树上飘摇的枯叶,将被他人抛向政治的泥坑去沤粪,不免心如刀绞。听唱人看着心上人,恰似河边孤独的残荷,即将度过寂寞的岁月去垂泪,也自潸然泪下。这场饯别,真的有点生离死别的气氛了。

唱罢,李香君敛衽向前,凝望着侯朝宗说话了。

“公子才名文藻,雅不减中郎(《琵琶记》中的主人公蔡邕,官至中郎。)中郎大有学问,可惜不能弥补操行的不足。现在流传的《琵琶记》虽然只是小说、戏剧之类,不足为训。但是历史上的蔡邕,确确实实地曾经依附于董卓,大节有亏,这是无法掩饰的。公子豪放不羁,又曾长期失意,此次得到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这一走,还不知道再有没有见面的机会。愿君自爱,不要忘了我所唱的《琵琶记》。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唱《琵琶记》了。”

说罢,她又盈盈欲泪。

侯朝宗百感交集,他当然知道爱妾临别赠歌的深意。这个忠贞侠骨的绝色名妓,确实是自己的“红颜知己”。她深深地知道自己性格的弱点,又不肯伤害自己特强的自尊心,就变着法儿地来劝戒自己。他执手相看泪眼,诚挚地说道:“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是让我不要学蔡邕,去依附董卓之流的奸佞,这你就放心吧!再也不会发生让你‘却奁’的事情了。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我会记住你今天的临别赠歌的。”

“果真能够如此,妾复何求?君走之后,妾将闭门谢客,以待佳音。”

河上吹过来的风似乎强劲了许多,李香君指着飘飘而下的枯叶说;“无风无浪的时候,它们都可能赖在树上,可是严冬将至,它们就会比谁都敏感地先落了。”

这个苏州姑娘心事重重,不再温柔。她想到了自己的姐妹陈圆圆:“为什么我们这些秦淮艳女,找一个风尘知己都要与皇位的争夺联系在一起呢?”三

此刻的陈圆圆在吴三桂的军中,精神也非常痛苦。重逢的喜悦太狂热,但可惜太像一阵风。倏的刮过之后,就一切依然如故了。正受到多尔衮倚重的吴三桂,得到了一个“平西王”的头衔,就心甘情愿地为满清王朝卖命,自然奉旨把她送回了北京。她在独守空房时,想到了丈夫为他们的“爱情”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太大了。连她也是“骂名千古”呀!她很想能有所补救,但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补救从何谈起?寄希望于丈夫吗?丈夫远征去了,去追打那个堪称他的“情敌”的李自成去了。不知为什么,她对这个闯贼头目没有恶感,尽管在最后的时刻他强奸了她。老实说,她并不把这当作什么了不起的事,她是妓女呀!权当多了一名嫖客。她记住的只是这个男人肯于倾听她的申诉;会向她袒露自己的心迹,那是一种温情,一种极其难得的柔情。她这一生极端想得到却又绝少得到的柔情。令她想起来就甜蜜得脸热心跳。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她的丈夫却根本不知道她的隐秘心思,只知道拼命咬住李自成厮杀。当时的李自成尽管是在逃跑途中,但却不是不堪一击。当然情况十分危急,进京的时间并不长,然而绝大多数的部队很快就丧失了战斗力。骄奢实在是一种急性流行病,很快就传染得全军连“点卯”都没有了。所以,山海关一仗“兵败如山倒”,很快就溃不成军了。但是还有李岩一支劲旅,可以维护着他安全逃跑,暂时不至于丢盔卸甲。更重要的是:他的军官还在!他的诸多忠实的部下紧紧地追随在他的身边。这就够了!只要有忠于自己的军官在,就有可以让自己指挥的部队在。拼光了怕什么?流民多的是,用不了几天就可以补充得完完整整;何况现在仅仅是溃散,很快就会招募起来的。所以,李自成在几十年的战斗生涯里,他常常是“押上去了!”,极富赌徒的冒险精神。这种冒险往往带来非凡的胜利;当然也有不断的“东山再起”。山海关决战的失败并没有影响闯王的雄心大志,他只是让吴三桂追得疲于奔命而已。

幸亏有了李岩保驾,不然的话,一战永平,让那吴三桂射中了左胁就很可能殒命。在李岩的拼死抵挡下,闯王终于进入了山西,消停了下来。

下一步怎么办?到哪里去建立根据地,积蓄力量谋求东山再起?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摆在了李自成和他的主要谋士面前:

打回老家去?这无疑是十分诱人的,李自成知道,不仅是他,还有他手下好几个老乡追随他这么多年,官是越升越快,也越升越大,但是同时也离家乡越来越远。多数都跟他一样,很久都没有回家了。家乡已经很少亲属了,多年征战已经把绝大多数的青壮年“淘”上了战场,留在那里的都是他们的遗属。但是,那里是故乡!说李自成跟他的将领忘记了家乡是很不客观的,李自成说:“那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熟悉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那里的乡里乡亲。我一刻也没有忘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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