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章 (3)

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 R. 马丁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支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满贯的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拖长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斯芬克斯总是出谜题。”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身,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父亲是多恩人,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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