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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最贤的妻,最才的女(3)

心若淡定,便是优雅 作者:张其姝


完美的女人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得知杨绛交了男朋友,费孝通来清华大学找她“吵架”。他认为自己更有资格做杨绛的男朋友。

杨绛回应:“朋友,可以。但朋友是目的,不是过渡;换句话说,你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若要照你现在的说法,我们不妨绝交。”费孝通很失望,但也无可奈何,只得接受现实。

钱钟书是旧式的才子,才华出众,心气高傲。他交好的文人不多,眼光一向挑剔,写的文章尖锐而又犀利精到,不免落了个刻薄的名声。

就连号称民国第一名媛的林徽因他也不大欣赏,他在《太太的客厅》里大张旗鼓地讽刺:“她并不是卖弄才情的女人,只爱操纵这许多朋友,好像变戏法的人,有本领或抛或接,两手同时分顾到七八个在空中的碟子。”

他眼高于顶,见到杨绛,却觉得她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父亲称赞杨绛是难得的明白人。有一次,杨绛的回信落在了钱钟书父亲钱老先生的手里,钱父好奇心突发,悄悄拆开信件。

杨绛在信中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母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彻终不受障碍。”

钱父大赞:“此诚聪明人语!”

他极力赞成这门婚事。

1935年,杨绛和钱钟书完婚,牵手走入围城。

他们的婚期正当酷暑,仪式冗长烦琐,钱钟书穿着一件黑色礼服,挺直的领圈被汗水浸得软耷;杨绛则被白婚纱一层层紧实地裹着,从头到脚都汗湿了,仿佛从水里捞出来的。

这一幕后来被钱钟书写进了《围城》里。杨绛说:“《围城》里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钱、杨两家都是无锡本地的名士,两人的结合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

胡河清也曾赞叹:“钱钟书、杨绛伉俪,可说是当代文学中的一双名剑。钱钟书如英气流动之雄剑,常常出匣自鸣,语惊天下;杨绛则如青光含藏之雌剑,大智若愚,不显刀刃。”

新婚不久,杨绛陪钱钟书去英国留学。

爱情会让一个女人变得无所不能。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异国生活,又乡愁迭起,但她很快就振作了,因为钱钟书的状态比她还糟糕。

她常听他说自己“拙手笨脚”,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这个鼎鼎大名的清华才子分不清左右手,不会系鞋带上的蝴蝶结,甚至连拿筷子也是一手抓。

在生活上,钱钟书完全失去了“翩翩风度”,成了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处处依赖她。

他们有了孩子,一个健康漂亮的女孩,他们叫她“阿圆”。

生阿圆的时候,杨绛住在医院,钱钟书天天在家和医院两头跑。他老闯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

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弄坏了门轴,砸碎了台灯。他向她抱怨,又担心她会责备。杨绛笑眯眯地说:“不要紧,我会洗”“不要紧,我会修”“不要紧,我会处理”。

她这时又似乎成了一个老妈子,丢开书卷,柴米油盐酱醋茶也样样在行。

钱钟书的母亲夸这位儿媳:“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自己也得意,短篇小说集《人·鬼·兽》出版时,他在自留的样书为妻子写下那句著名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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