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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的村庄 (2)

神的孩子去西藏 作者:李初初


走进镇子,与在尼泊尔北部山村遇到的情况相近,当地的百姓看到外面进来的陌生人,露出怯怯的微笑,看得出十分友好和善意。只有小孩子喜欢套近乎,或好奇地欢呼起哄,或摆出姿势邀请拍照,显得十分兴奋。

陈塘镇边上还有一块平地,用水泥打好,据陈塘人说,那是一个直升飞机场,但自从很早时有两次直升飞机在这里降落过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飞机来,于是这飞机场就变成了大家的晒谷场。坐在这里晒太阳,看对面一河之隔的尼泊尔小镇,似乎成为一些村人的习惯。

现在的陈塘已经通电,而且电力充足。镇里人家中,大都有电视。镇尾小卖部的老板会讲汉语,问其对面尼泊尔的情况,基玛塘镇到塔布勒琼县城不通公路,要走五到六天的路程,所以他们时常会来陈塘这边购物。然而在历史上,尼泊尔的塔布勒琼县不但是陈塘沟夏尔巴人的采购点,甚至连日屋的藏族老百姓也会赶着牛羊到那里去换粮食,全程需要风餐露宿十五天左右的时间。

夏尔巴人虽然生活条件上不怎么富裕,甚至谈得上艰苦,但十分好客。老范说,2005年他到这里来时,人们知道他是外来者,十分热情地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请他喝夏尔巴人的“曼加”酒,那是上面插着一根竹管,高尺许,有碗口粗细的桶。桶里面装的是酿制好的鸡爪谷酒,酒汁和鸡爪谷混装桶内。用竹管吸一口桶里的液体,味道甘醇,酒味十足,快喝完了,可以添加凉开水再喝,直到最后酒味消失。如果是在夏尔巴人家里,主人会抱出一桶“曼加”,大家围坐在一起,包括主人连同他稍年长一些的孩子、外来者,大家都一起抱着木桶轮流吮吸。

陈塘夏尔巴人婚娶中的“三道酒”,也是和“曼加”有关的:

第一道,求婚酒。男方看上女方后,男方的父母提一瓶白酒到女方家去提亲。酒若被女方退回来,说明女方不同意。若女方收下酒后与亲朋们一起把酒喝完,说明同意婚事了。在陈塘,男女之间的婚嫁不像内地一样讲究门当户对,只要双方相互喜欢,又属于不同的种姓,婚事就可以成了。

第二道,回酒。女方同意婚事后,她的长辈要回一桶“曼加”鸡爪谷酒给男方,这门婚事就确定下来了。确定下来后,在正式成亲前,男女双方可以试着单独生活在一起,合则过,不合则分,算是“试婚”。在以前,夏尔巴人还有专供“试婚”的小楼,据说现在尼泊尔夏尔巴人中还有这种专供“试婚”的小楼。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双方,不过“奉子成婚”是不成文的规定,若男方在此时反悔,小孩的所有权归女方。

第三道,成婚酒。成亲仪式中,除了双方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吸鸡爪谷酒,对新人表达祝福之外,男女双方还要在长辈的协商下,签订有关于婚姻的契约,这份契约约定了双方的生活权利与义务,甚至分手后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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