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妈妈·弟弟·电影 (3)

传统下的独白 作者:李敖


妈妈生平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生不逢时未能献身银幕了,但聊以自慰的是,人生本是个大舞台,有演员也得有观众,妈妈说她既然不能“巧笑倩兮”于水银灯下,那只好“美目盼兮”于电影院中。委曲求全之余,妈妈不但成功地做了一个伟大的观众,并且把六位千金和“辛八达”训练成大影迷,个个精谙影星家传、银幕春秋。要命的是,我这个“不孝有三,不爱电影为大”的长子最另她失望,幸有弟弟善全母志克绍箕裘,俨然以未来明星自期许,常使妈妈厚望不已。有一次,妈妈居然打破一向不信释道鬼神的惯例,在老佛爷面前焚香膜拜起来了。只见她五体投地扑身便倒,口中念念有词,词曰:

别的母亲望子成龙,我却望子成电影明星,如果老天爷一定要我儿子成龙,那么就请成个王元龙吧!

昔孟轲有母,史传美谈;今我有母如此,死何以憾?“辛八达”的妈妈呀!我服了!

[后记]

在台湾、香港的几家报纸杂志一再围攻“浮夸青年”“文化太保”的时候,我发表这篇文章,似乎不能不说几句话。

我认为如果有“人心不古”的事,那就是后人不如古人有幽默感。司马迁的《滑稽列传》及身而绝就是一个显例。流风所被,好像一个人不板着脸写文章就是大逆不道!不写硬邦邦的文章就是没有价值!

我不明白:为什么写文章要道貌岸然?别人读了会得胃病?为什么写他们眼里的“游戏文章”就是罪过?“游戏文章”就不能“载道”吗?

我要用这篇“小说”来示范给30年代的文人看。在他们吹胡子瞪眼拿帽子乱丢的时候,不妨欣赏一下这篇“小说”深处的情节。个中的事实不必信其有,也无须信其无,总之能猜到我讽刺什么就好。看懂以后,再想想孔老夫子“谏”“有五义焉……吾从其风(讽)”的话,总该惊讶:原来李某人的文章也是合乎圣人之道的!

以上全文及后记原登《文星》第五十六号(1962年6月1日台北出版)。发表后,6月25日,在任卓宣发行的《政治评论》第八卷第八期上,有一篇名为《为白话文问题代郑学稼辨诬》的文章,其中指出:“李敖对叶(青)、郑(学稼)之文无能答辩,只得‘蝉曳残声过别枝’去写《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和《妈妈·弟弟·电影》了。”同月,在张铁君发行的《学宗》第三卷第二期上,有一篇《此次文化问题论战之总述评》的文章,其中也诬指:“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也‘蝉曳残声到别枝’去考证《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谈他的《妈妈·弟弟·电影》了。”到了10月3日,胡秋原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控告我,其中也谈道:“后来听说这小诽谤者写《妈妈我服了》,又自称‘文化太保’谈梅毒去了。”上面这些文字,都是我这篇《妈妈·弟弟·电影》发表后的小插曲。另一方面,我的“妈妈”在6月14日来信说:“读了你的大作,我们有同样的感觉——‘体无完肤’,幸而那段‘后记’,使我们稍慰于心。”我另外在公共汽车站旁边,还听到三位女孩子在唧唧喳喳地谈论这篇“妙文章”。我拉杂追记这些小事于此,小事在此,聊志墨缘。(196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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