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梁实秋:饕餮未必非名士(8)

民国底气 作者:王学斌


……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意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碟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碗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你看,本来欢天喜地的一场宴会,让梁老夫子这么一写,请客跟过五关斩六将一般艰难,个中细节与因素,均须认真考量。这哪里是谈请客,简直就是在讲人情世故、社会百态。

而在《馋》一文里,梁老夫子又煞费苦心地将“馋”字作了一番考辨。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幅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于是大量的吃,这是贪多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反观中国人,则是真正的馋,特别的馋。馋字从食,■声。■音馋,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正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鬼,为了吃,绝不犯懒。梁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是他亲戚的事迹:

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围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哐啷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另一例子便是梁自己的馋嘴经历:

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凳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洒上一些焦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的解了馋瘾。

经梁这样一讲,许多人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馋发自人之本能,与身份、地位、贫富毫不相干,“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行文至此,想必各位对梁老夫子的饕餮人生有了大致了解,都是吃饭,他却吃出了味道,吃出了学问,吃出了境界,吃出了真谛,看来吃饭并非庸俗不堪,亦乃风雅之事,就看你抱怎样之心态去做。同时,饕餮的三种境界隐然可见:会吃者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好酒好菜,放马过来;善做者见多“食”广,厨技精湛,各色菜系,手到擒来;臻于化境者则煮酒论道,夹菜谈天,借吃讽世,亦庄亦谐。既然吃饭也是雅事一桩,诸君何不放开肚子,做一回吞食天地的饕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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