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胜其人及其起兵的经过(2)

刘邦与项羽 作者:朱永嘉


秦代的徭役制度,可以区分为徭戍和谪戍两种类型,秦代的法律规定百姓满十五岁就要服徭役,到六十岁为止。农民服役的时间一年为一个季度,董仲舒讲过“古者使民不过三日”,商鞅变法以后,力役的负担三十倍于古,也就是每年每个壮丁担负的徭役时间大体上是一个季度。另一类是谪戍,是指因犯罪而被罚充边的,或者叫迁。这种人一旦被强迫戍边,那就是终身制,就得终身在边疆服徭役,实际上是强制性的移民边境,服终身徭役。故陈胜说“戍死者固十六七”,因戍边本来是一种极其繁重而艰苦的劳役,故戍边的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六七十。这里的“闾左”则又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贾谊在《过秦论》中说:“陈涉起匹夫,驱瓦合谪戍,旬月以王楚。”那么实际上是有罪的人居于闾左,故称其戍边为谪戍,这样的人都是被处刑罚以后仍在管制范围的有前科的成员,故其在社会上的身份和地位特低。陈胜、吴广他们为什么要在大泽乡发动起义呢?那是因为大雨后交通堵塞而误期了,即使去服役,依法要处死,逃亡的话也是死罪,那还不如起兵反抗,或许还能死里逃生,这是无路可走而被迫造反的。

陈胜、吴广在这九百个戍卒中并没有什么威望,他们两个不过是大泽乡临时性担任屯长的角色,因而没有号召力,所以想起被冤死的扶苏,还有楚国的战将项燕,利用他们才能取得人们的信任,才有号召力。同时那时的人们还都非常迷信。罾,是渔网,在渔网中鱼的肚子内塞上书写了“陈胜王”的帛书,及吴广在深夜装鬼喊叫“大楚兴,陈胜王”,这样骗得人们相信陈胜有鬼神佑护,是未来的王者,才能取得戍卒们的信任和尊重。

尉,在秦汉时属县一级的官员,负责管理和押送这九百戍卒,县的长官是令或长,县令或县长的副手叫丞,丞主刑狱囚徒之事,也就是分管司法。尉,大县二人,那就是大尉与右尉,小县一人,尉的职掌是分管缉捕盗贼,也就是管理社会治安,属于武事,因此如更卒番上(指当地壮丁轮番去边地服兵役作士卒)这类事,也是由县尉主管。《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尉主盗贼,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这样的职能相当于现在县一级的公安局长,或者武警总队的负责人。《陈涉世家》讲到“将尉醉”,这个尉便是统率这九百戍卒的负责人,“将”是统率的意思。陈胜与吴广要率领这九百人起事,必须首先除掉这负责统率九百戍卒的两尉,吴广先乘尉醉酒时激怒他,然后借故杀尉,陈胜协助杀死另一尉官,这九百戍卒便没有首领了,他们才能鼓动大家起来造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徒属才能听从陈胜、吴广的号令。《陈涉世家》下面一大段话描述其起兵以后最初进展的情况,其云:

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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