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农民之子 1

迎向诗意的逆光 作者:赵月斌


当然,在更大程度上,江非乃是一位农民之子。这是现实,也是宿命,不论他是否想过摆脱,不论他是否写诗,“出身”都将影响他的生存方式和话语方式。尤其当江非有过几年的“在他乡”、“非农民”的经历,当他重返故乡,重新操持农事,并继续写诗,成为一名“准农民”、“准诗人”,他所关注的就不再限止于乡间的生活场景,更在于乡村生活本身,在于“农民兄弟”本身。这就使江非避开了浮光掠影之式,避免成为一名“行吟”诗人,而自觉地停住脚步,沉下心来,做一名热爱土地的农民。这样的写作是一种自我发现,也是一种“自审”,是由“绝望”走自“逍遥”的过程。所以江非不但要“写下落日、麦子,和收割一空的麦田”,“写下乡村公路上的汽车、车辙/和他们偷偷运走的土豆和花朵”(《我在傍晚写下落日》),不但要歌唱泥土、庄稼和春天,还要“写泥土与庄稼的死”,“写春天与葵花的死”,“写河流与镜子的死”(《尘埃》),不但要让稻田遭受落日的“审判”(《平墩湖》),让沙子“自杀”,还要“愿这些庄稼心想事成”,“愿那些沙子在公路上度过一生”(《公路曲》),因此,无论拿什么做“引子”,江非总要把它收归到平墩湖,去写那里的人,那里的生存,以农民之子坦然而又坚忍的胸怀,表达出对本乡本土的无限深情。

作为农民之子,江非本能地发现了“劳动”的真实面目。“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同样的,江非也把劳动还给了劳动,他甚至不必多修饰什么,只需把“劳动”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就找到了诗歌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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