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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11》致我们伤痕累累的童年

在光影中旅行:程青松电影笔记 作者:程青松


11岁的王憨是20世纪70年代生活在西南地区小镇上的少年,他的父母是时代的牺牲品,他们是被动迁徙于此的上海人。在那样一个贫困、闭塞的年代,为一件白衬衣而要让母亲为难的王憨,生命的生长依然不可阻挡,这包括偷看大哥哥与大姐姐接吻,到议论女同学的胸部,偷听父母做爱等等。对王憨来说,他还无法体会父母所遭遇的时代震荡,或者说对世事惘然无知。与小伙伴在河边洗澡的时候,王憨的白衬衣随着流水飘走了,在独自打捞回来白衬衣之后,王憨撞见了让小镇人心惶惶、被通缉的“杀人犯”。当然此刻的王憨不知道这位杀人犯是因为自己的妹妹被工厂里的头头(以解决工作问题为诱饵)玷污才杀人。杀人犯在追捕中受伤流血,他抢过王憨的白衬衣包扎,并承诺将会赔偿一件新的白衬衣给王憨,但是王憨必须为他的藏身之处保密。王憨的童年被这样一件意外的事件闯入了。11岁的王憨答应了杀人犯。之后,王憨也遇见了杀人犯的妹妹,还和父亲在杀人犯的家里做了一会儿客,在更换被雨淋湿的衣服时,他对女性第一次产生了美丽的幻想。

然而,守住这样一个天大的秘密对11岁的王憨来说实在是太过艰难了。他将秘密告诉了最好的三个小伙伴,其中一位小伙伴立刻“变节”,在家长老师的陪同下,报告给了公安局。王憨被公安带着去指认杀人犯藏身的现场。

导演王小帅是一个认真对待记忆的人,他通过《我11》来质疑时代与个人的关系,以一个11岁少年的记忆来书写国家的历史并试图走出童年的创伤。

之后的一天,王憨收到了一件崭新的白衬衣,杀人犯的承诺兑现了,而他却因为没有守住秘密导致杀人犯被捕。在时代的汹涌河流上,王憨被孤独地遗弃在岸边。王憨这个时候才发现,好人和坏人,原来不是像教科书上写的那样,不是像广播里所说的那样。

影片的结尾,公安局的宣判大会,宣判死刑判决的声音在清冷的小镇显得特别刺耳,王憨和小伙伴们沿着山坡追逐着囚车。突然,王憨停下脚步,他不再随波逐流,不再跟小镇上的孩子与成人那样继续围观着暴力,与刽子手们一起成为帮凶。背对远去的小伙伴与囚车,一刹之间,王憨的童年就变成了往事。

《我11》,致我们失去的童年。那些年,不是阳光灿烂的日子,而是一条隐藏着无数秘密与谎言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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