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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能“阳光游说” 1

欧洲真相 作者:吴黎明


据估计,游说组织在布鲁塞尔每年花费超过10亿欧元之巨,那么哪些势力参与其中?这些钱流入何人腰包?是否涉及不规范操作?等等,目前还是个谜。一个重要原因是游说活动大都不公开,不在阳光下运作。

由于目前欧盟对游说组织管理的非强制性,给许多欧盟官员、议员提供了许多可操作的空间。当然,由于在职时受到欧盟机构《员工行为规范》的约束,欧盟官员们不敢大张旗鼓接受好处。那么离职后呢?也许部分官员就会有“大干一场”的空间了。于是,人们看到,许多欧盟高官离职后除了拿到丰厚的“分手费”和退休金以外,还会到一些大企业、大银行、大律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担任高级顾问,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2010年初,一些任期已满的欧盟委员会委员(相当于部长)前脚刚离开欧盟总部,后脚就到一些大企业谋到了高级职位。比如,负责渔业事务委员、马耳他人Joe Borg到一家设在布鲁塞尔的国际渔业政策的咨询公司任职,而这与其以前分管领域恰恰重合;负责欧盟内部市场事务的委员爱尔兰人Charlie McCreevy加入了廉价航空公司Ryanair,摇身一变成了董事会成员;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女士则成为慕尼黑再保险公司(Munich Reinssurance Company)监事会成员。

另外,负责工业发展事务委员德国人Guenter Verheugen则身兼多职,离开欧盟后加入游说组织Fleishmann-Hillard、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德国合作银行联盟,而他自己还在德国成立了一家名为European Experience Company的咨询公司,其官方网站明确其业务范围是“提供机构、企业界与欧盟机构专家们的对话交流”,向客户提出“欧盟政策领域的战略建议”。

因此,一些反腐败的非政府组织强烈要求欧盟委员会修改有关规定,要求离职的欧盟高官不许涉足其原来分管的领域,起码有一个“两年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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