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白齐文事件(4)

李鸿章:潜龙在渊 作者:叶曙明


这是李鸿章第一次与外国进行交涉,签订中外协议。梁启超称赞:“其决断强硬之慨,论者韪之。”

常胜军接到裁汰命令后,一度鼓噪,一些洋兵竟把城墙上的大炮推下,摔成几截。李鸿章不为所动,最终洋兵也不得不服从。长官把常胜军士兵集合起来,传令:“今后如遇缺饷受枉等事,只准牌中头目禀,不准啰唣,故违中国官长将令。如服者各脱帽响喊三声。”军中喊声雷动,皆表服从。常胜军从此每天继续正常操练,事态得到平息。

朝廷接到李鸿章的“整饬常胜军片”后,十二月二十四日,严令缉拿白齐文归案,谕曰:“白齐文以劫饷殴官之犯,自应按中国军法惩办,现经英国提督士迪佛立押解来沪,由英国兵船看管,并未交出。并藉口华尔、白齐文先后托买军火账未清算,请由中国派员会算,显系藉词拖延,希图寝事,情殊狡展。已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照会驻京公使,妥为剖辩,仍着李鸿章饬将白齐文迅速交出,毋得任令含糊了事,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

同治二年(1863)正月,白齐文偷偷跑到北京,找英、美两国公使,寻求庇护。英、美公使竟联合向总理衙门提出让白齐文复职。英国公使赞美白齐文“勇敢、诚实、态度温和,并且真诚地愿为中国政府服务”,美国公使则说,“我们必须承认白齐文将军是不应受到责备的”,因为他没有前科、作战英勇。

在英、美公使的压力下,恭亲王只好把案子发还江苏,重新处理。二月十五日上谕:“白齐文劫饷殴官,不遵调遣,律以中国军法,其罪万无可逭。而英、美公使在京饶舌,若遽允其所请,则封疆大吏无复操纵之权,自应照总理衙门所议,由李鸿章酌量办理。现在白齐文赴沪,该抚即欲稍宽其罪,必当使所犯各节一一认伏,然后量为施恩,则白齐文既感该抚之恩,又感不杀之惠,且遇有交涉事件,中国官员或偶伤犯外国人,各国饶舌,亦可援此案以自解。”

这个上谕与前一份上谕,态度完全不同。李鸿章极为失望。三月四日,白齐文从北京返回上海,竟然大模厮样见李鸿章,要求复职。李鸿章自认为打痞子腔有一套,没想到遇上个比他还痞的,不禁勃然大怒,唤人把白齐文轰出门去。

三月十日,李鸿章给曾国藩写信,压抑不住满肚怨气:“接总理衙门来函,商令白齐文复带常胜军,虽英美公使代为力保,中国岂毫无法度。白齐文自京回沪,竟然得意,求鸿章即委管带,已严拒之,并详复恭邸矣。朝廷纪纲须共存,乃如此模棱畏事,是非何由得明,令人灰心。” 李鸿章忧虑,朝廷慑于洋人淫威,朝令夕改,连一个小小的管带都不敢处理,将来如何与世界各国办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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