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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国学的方法 (4)

国学修养 大师谈 作者:章太炎 陈柱


第一,封建时代的道德,是近于贵族的;郡县时代的道德,是近于平民的。这是比较而说的。《大学》有“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一语,《传》第九章里有“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一语,这明是封建时代的道德。我们且看唐太宗的历史,他的治国,成绩却不坏,世称“贞观之治”,但他的家庭,却糟极了,杀兄,纳弟媳。这岂不是把《大学》的话根本打破吗?要知古代的家和后世的家大不相同。古代的家,并不只包含父子夫妻兄弟……这等人,差不多和小国一样,所以孟子说“千乘之家”、“百乘之家”。在那种制度之下,《大学》里的话自然不错,那不能治理一县的人,自然不能治理一省了。

第二,古代对于保家的人,不管他是否尸位素餐,都很恭维。史家论事,对于那人因为犯事而灭家,不问他所做的是否正当,都没有一句褒奖。《左传》里已是如此,后来《史》、《汉》也是如此。晁错创议灭七国,对于汉确是尽忠,但因此夷三族,就使史家对他生怪了。大概古代爱家和现代爱国的概念一样,那亡家也和亡国一样,所以保家是大家同情的。这种观念,到汉末已稍稍衰落,六朝又复盛了。

第三,贵族制度和现在土司差不多,只比较的文明一些。凡在王家的人,和王本身一样看待。他的兄弟在王去位的时候都有承袭的权利。我们看《尚书》到周公代成王摄政,觉得很可怪。他在摄政时代,也俨然称王。在《康诰》里有“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的话,这王明是指周公。后来成王年长亲政,他又可以把王号取消。《春秋》记隐公、桓公的事,也是如此。这种摄政可称王,退位可取消的情形,到后世便不行。后世原也有兄代弟位的,如明英宗被掳、景泰帝代行政事等。但代权几年,却不许称王;既称王,却不许取消的。宋人解释《尚书》,对于这些没有注意到,所以强为解释,反而愈释愈使人不能解了。

第四,古代大夫的家臣,和天子的诸侯一样,凡是家臣对于主人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种制度,西汉已是衰落一些,东汉又复兴盛起来。功曹、别驾都是州郡的属官。这种属官,既要奔丧,还要服丧三年,俨有君臣之分。三国时代的曹操、刘备、孙权,他们虽未称王,但他属下的官对于他都是皇帝一般看待的。

第五,丁忧去官一件事在汉末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陶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的风在那时很盛。唐时此风渐息,到明代把他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

总之,道德本无所谓是非,在那种环境里产生适应的道德,在那时如此便够了。我们既不可以古论今,也不可以今论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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