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岁时做成第一单生意 7

做一个好人 作者:邱威功


有件事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直到母亲搬到曼谷与我住在一起。那就是在她把我的40铢占用后,过了两三年我又设法把钱从母亲那里拿了回来。没有人知道此事,我是趁着父母亲不在家,让我照看店铺的机会取得的。我悄悄留心父母亲做买卖有很长时间,知道钱放在哪里,就把母亲用绳子拴着的一大串钥匙拿来一把把地试,但直到试完所有的钥匙都没能打开锁。我用了好几个月时间,后来用霜粉按下印迹,再按印迹慢慢修理钥匙边齿。

有一天,幸运之神终于光临,抽屉被我打开了,里面堆满了100铢、20铢、10铢和1铢的钞票,还有2角5分和5角的硬币装在瓶子里。我激动地看着,脑子里胡思乱想,真没想到今天老天爷如此开恩于我。我还念念不忘被母亲骗去的40铢,但转念想起我偷奶奶钱被父亲差点打死的情景,就觉得必须要更加周密筹划才行,绝不能让人发现,不能有人合伙,也再不与他人分享利益。我起身四处察看家里究竟有没有人在,然后又假装在家门口认真读书和做家务。我每次从抽屉里拿出一点点钱,直到觉得差不多到400铢时才罢手。这些钱我一分也没花,而是存到银行弥补我4岁时的损失。

将近40年后,当我与母亲坐在功玛迪大楼的家里聊天时,我如实交待偷钱之事并请求母亲宽恕。我注意到母亲非常惊讶,但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我跟母亲说,过去抚养弟妹们用的钱有一部分就是我从她那里偷的400铢。我说自己是个不愿吃亏的人,小时候不敢直接面对母亲,便采用了这种办法。母亲听后笑着看我,她可能想不到我从她那里拿走的钱是她占用我的10倍。我说这是我下决心要说的事,原本就计划等时候到了一定要让母亲知道。把藏在心里的事情公开,这才会让我真正觉得舒心,否则当我失去母亲,无人去诉说时,我一定会遗憾终生,甚至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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