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过眼云烟五十年

民国戏剧:守望 作者:于嘉茵


本章最后提一下曹禺和郑秀、方瑞三人的结局。《北京人》演出后,温顺谦和的方瑞与曹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恋情。曹禺数次向郑秀提出离婚,郑秀坚决不肯,但二人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曹禺与方瑞早已同居,甚至1949年初在地下党安排下秘密转道香港赴解放区,也是携方瑞同行。

1949年,郑秀之父郑烈跟随蒋介石去了台湾。郑父知二人婚姻不合,一再动员女儿离开曹禺,在离开南京赴台湾的那天,他派人把郑秀与两个孙女接到了机场,让她们跟自己一块儿走,郑秀却在机场急切地等着曹禺同行。郑秀左等右等,不见曹禺来,眼看最后一班飞机就要起飞,再也无可拖延,郑秀含泪作了此生最大的一个决定:她不走了,留下来等曹禺。

在白发老父与负心丈夫之间,郑秀还是选择了后者。郑烈带着满腹遗憾去了台湾,从此生死两茫茫,父女二人再未相见。

1950年春,中央戏剧学院成立,欧阳予倩任院长,曹禺与张庚任副院长。新中国婚姻法颁布之后,曹禺觉得他应该彻底结束与郑秀的婚姻关系了。自抗战后期就与郑秀长期过着分居的生活的曹禺以感情不和为理由,向郑秀提出离婚。

起初郑秀并不同意,但是郑秀的弟弟郑还等人多次前来做郑秀的说服工作。有一次,他们从晚上一直谈到天亮,最后郑秀无奈勉强同意离婚。这时郑秀还在中国人民银行经济研究处外国经济系统做资料工作。

这年冬天,郑秀所在的单位和曹禺所在的单位共同商议,决定在中央戏剧学院会议室举行一次离婚仪式。当天,两个单位的工会、人事干部会同法院代表到场,两家报社的记者,欧阳予倩的夫人和郑秀的两个好友也来了。两个单位的同志讲了话,两位当事人也表述了各自的心情。最后法院同志裁决:两个女儿归郑秀抚养,曹禺每月负责抚养费。

裁决书刚一读完,郑秀忍不住放声大哭。

1966年夏天,史无前例的十年浩劫降临了。曹禺被隔离审查,每周写一份思想汇报,经受无休止的批斗。当他被下放到农场劳改时,方瑞的精神崩溃了,她是一介弱质女流,如何经得起这样的风浪?她的身体也垮掉了,每天必须靠大量服食安眠药才能入睡。1974年的一天,方瑞在床上离开了人世,死时床上散落着大量的安眠药。

方瑞去世,曹禺不但失去了心灵伴侣,也失去了照料他饮食起居的眼前人。这时,曹禺与郑秀的女儿,学医的万黛,负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其实在对曹禺的关怀照料当中,有郑秀在大力操持。若不是郑秀对曹禺的生活饮食习惯了如指掌,时常提点,万黛也很难将父亲照料得那样无微不至。郑秀在与曹禺离婚后并未再婚,现在方瑞已过世,女儿们的心里都盼着二人复合,郑秀也多次表露出此意。可是,曹禺有一天突然向家人宣布,自己要再婚了,对象却是京剧演员李玉茹。

1996年,曹禺在李玉茹陪伴下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而前妻郑秀,则比曹禺提前七年走完自己的人生。弥留之际,她还在病榻上念着“家宝”的名字。

郑秀去世之后,曹禺在给小女儿万昭的一封信中写道:

妈妈故去,我内疚很深。你们——你和黛黛小时我未能照护,只依妈妈苦苦照顾,才使你们成才。想起这些,我非常愧疚。事已过去,无法补过。人事复杂,不能尽述。

五十年情缘如过眼云烟,就在这“人事复杂,不能尽述”寥寥几个字中带过,是悲凄、自责,还是憾然、怅惘?逝者如斯,一切都将付之东流,在生死离散的恩恩怨怨前,一生摇笔挥洒翰墨的大文豪也会深感语言苍白吧?这未尝不是戏剧大师人生中最难书写的一幕悲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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