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报告政府 作者:韩少功




阿中来电话,邀我去一趟鹿湖。

我从没去过鹿湖,只知道阿中在那里买下一片橘林,雇了十几个四川佬在那里种果树。阿中说他要去那里解决一点土地纠纷,需要拉我这个报社记者去助威。更重要的是,果园附近有一个湖,一个很大的湖,我们可以在那里游泳,划船,钓鱼,打野鸭子,找美丽村姑们对歌——想怎么腐败都行。这个计划不能说不动人。

去鹿湖有八十来公里,我们可以搭乘公交车去。阿中说什么也不同意,定要开车来接我,让我第二天等着就行。

我这天上午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把一本介绍历史的小画册从汉代看到元代,他还没有来。他在汉代打来一个电话,说他的奔驰被人家借走了,只有一部桑塔纳,实在有点丑,对不起对不起。他在唐代又打来一个电话,说他觉得桑塔纳还是不行,马上去借一部凌志,要我再等一等,千万不要着急。他在元代又打来一个电话,说凌志一上路就与人家的车撞了,真他妈窝火,他刚才差一点就同别人打起来了。最后,他在光绪登基的鼓乐声中大汗淋淋地敲开了我的房门。

他穿越血淋淋的中国史之后,带来的只是一部脏兮兮的出租车,车门咣咣的怎么也关不严实,坐垫的皮革也裂了道口子。他非常惭愧地搓手:“对不起,今天真是委屈武哥了。”

“我说了,坐公交车就行。”

“我不就是要想撑撑壳子么?你得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吧?”

“撞得厉不厉害?”

“不要紧,莫说是一部汽车,就是撞他一架飞机又怎么样?阿中什么本事也没有,钱有的是!”他朝车后狠狠瞪了一眼,气咻咻地扎着袖口,“我车都不要了,招个的士就来了。随他们警吊子怎么办。”

出租车司机对这话吓了一跳,把阿中看了又看。

后来我才知道,他耽误这两个多小时,是很有道理的。

因为耽误了时间,我们出城时肚子有点饿,只得吃点东西再走。我本来想在路边的小摊上吃一碗面,阿中说什么也不同意,说我们是什么人?国家栋梁,跨世纪的人才,改革开放的中流砥柱,怎么能这样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

他硬把我拉进了路边的皇家酒楼。

我得介绍一下酒楼此时的情况。我们走进大门时:门左边已有一桌东北人,正在粗声大气地猜拳行令,把东北虎的豪壮狠狠地吼出来。门右边一桌是三男一女。一个胖子耷拉着盖耳长发,盯着桌面无精打采,好像一个逃学的学生被迫听数学课,盘子里不是美味佳肴,而是一道道枯燥难题,正考验着他的坚强。“明天再说。明天再说。”他总是这样嘟哝,不知道是何意思。另两个男人正在说笑,其中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子,小白脸,卷头发,眉眼清秀如大学新生,冷冷地看我一眼。

小白脸逼迫身边那个艳妆女孩喝啤酒。每喝一杯,就拍给她一张钞票。女孩忙不迭地把钞票抓在手里,塞进长筒丝袜的袜筒里。

“开瓶!满上!”

“不要了不要了,我要醉了。”

“醉了还认得钱?”

“怕你们输不起。”

“放心,老子卖了老婆也要陪你喝到底。”

…………

他们说起了一件关于星期天的事,话语里有一些我听不懂的词。“瓜子”“洗头”“开荷花”“撕扇子”等等。但我突然一阵恶心,似乎听出了这些话的罪恶意味。我想起前不久阿中说到的一桩凶案。前后情节我记不太清楚,印象中只剩下一个人的死:那人躺在垃圾场,额头上有一个洞,流出的血已经干枯发黑,全身只剩下一条短裤,大概其他衣物手表什么的已被拾垃圾的人剥去。可怜那曾经被父母百般爱怜过抚摸过的肌肤,现在与破罐头盒废报纸烂果皮共存,把苍蝇喂养得又肥又大晶莹闪亮,不时一哄而散粉碎了热烘烘的阳光。

从他们的对话联想到凶杀案,这种思路似乎有些奇怪。

邻桌又发出哄笑。哗啦——不知谁撞倒了一张椅子,一只提包落地时抖开,一件黑亮亮的东西从包里滑出,滑到我的脚跟前。

枪。

我吓了一跳,与阿中会意地对视了一眼。

我们不敢说话。幸好东北虎那一桌的猜拳行令此时进入高潮,吸引了餐馆内人们的注意力,包括刚进门的一些食客。没有什么人在意我们的紧张。

小白脸从邻桌走过来,弯腰拾起手枪,偷偷别入他的身后。他四下张望了一眼,目光最后投向了我,似乎一眼看得很深,已经看清我脑子里刚才的垃圾场。

他笑了笑:“你认得白沙村的三龙?”

我摇摇头。

“你们是万哥的人?”

我还是摇摇头。

他看了阿中一眼:“对不起,借个火。”

阿中递上火柴。

对方点燃烟,把火柴放回桌面。但他的手缩回去以后,桌上除了火柴盒,还有三根寸长的铁钉,成扇形展开。

“谢谢。”他回到那一桌,与其他两个男人起身离去。

“臭驴子!”阿中拾起那三根铁钉,“这就是他们的封口令,你懂不懂?妈妈的,这一套也玩到老子头上来了。老子可不是吃素的。别说几个烂仔,就是来一两个团正规军又怎么样?老子也有人,要坦克有坦克,要军舰有军舰,说不定哪天还买个原子弹,陪着你们玩吧……”

我没工夫听阿中吹牛,只注意到门外有汽车仓皇发动的声音。

我还是给公安局打了个电话,举报了那三个人的车牌号。那是一辆黑色的蓝鸟牌轿车,车牌号尾数是8808,车后还贴一条矿泉水的广告。

电话那头的声音无精打采,而且一再追问我是谁,住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单位供职,身份证号码是多少,还问我为什么记不住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看来对方已认定我比蓝鸟牌更值得警觉。我心里虚虚的,很难解释清楚自己是谁,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对方明白三根铁钉的恶毒程度。

电话突然断了。

回头一看,是刚才那个陪酒女孩斜靠着收银台,一手压住了电话机的叉簧。“你点什么眼药?”她白了我一眼,翻出的眼白特别大。

“你没见那伙人带着枪?还能是什么好人?”

“我同你说,”她朝门外努努嘴,“你最好不要在这里找麻烦。晓得他们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

“这年头,门口过条狗,最好也莫得罪。”

“怪不得罪犯越来越多,都是你们惯的。”

女孩冷冷一笑,“你不犯罪,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但你管我吃管我喝?一个月的流水四五万,一给小费就是一张老人头。你给得起?”

“他们这样有钱,就更值得怀疑了。”

“窝笋!神经病!”她不管我怎样目瞪口呆,一把抢过话筒,自己开始拨号了。“张老板么?今天怎么不来?……吃过饭了?不行不行,吃了也要来么,再吃点么,这么久不照顾我的生意,你好坏哟……”她冲着话筒噘嘴,还扭腰,还跺脚,要把万种风情硬塞到话筒里去一般。

我没法同那只抹了红指甲油的手抢电话,气咻咻地回到座位。

阿中笑了笑,对我的举报不以为然,说喝酒就喝酒,还想关怀五大洲四大洋啊?公安局都是他妈的粮食局,只会吃饭。你要是说这里有坏人,他们就耳朵背;你要是说这里发行原始股,他们就蹿得比老鼠还快。

我们又空了一个酒瓶。不知什么时候,陪酒女孩又游转到我们桌前,给我们倒酒,出示几个打火机:“防风打火机,进口的,来一个?”

“你长得这么难看,让我怎么有兴趣买?”阿中脸上已经笑出了流氓活动。

“你把颈根洗干净一点,我就白送你。”

阿中睁大眼,“厉害,厉害,嘴巴刀子一样,开口就像吃了铳药。凭你这母老虎的样子,还能把业务工作搞上去?”

“你不要,有的是人要。”

“倒也是,国有资产现在都严重流失国外。”

“哥哥出个好价钱,我就让你看看爱国主义。”

“好啊,我最欣赏爱国热情。这样吧,你先给我猜个谜语。五百个男人——打一体育用品。你猜出来了,我就买你五十个打火机。这个价钱不错吧?”阿中一喝酒就喜欢炫耀知识,但他的知识不是荤谜语就是荤笑话,让我作陪的都很没面子。

女子没有猜谜,却不小心掉了一个打火机,当的一声落在地上。她去拾打火机时,偷偷扯了一下我的裤脚,压低声音说:“快走快走,要不就吃亏了。”

我没听明白。

她的头发冒出复杂的香水味:“他们就要来报复了。”

“他们”是谁?为什么报复?是报复我刚才的一个电话吗?

她显然不愿多说,把打火机拾在手里,伸直腰杆哈哈大笑:“你们这些臭窝笋,想在我这里白揩油啊?连一杯人头马都请不起,谈什么谈?一边去!”

她简直是个天才的演员,好像我们这里刚才没有什么秘密,只有声色场所见多不怪的生意。她从桌上取来一张纸巾擦擦手,撇了撇嘴:“回家泡你老婆吧!”

高跟皮鞋笃笃笃地扬长而去。

当时门外有汽车的刹车声,差点吓得我跳了起来。门开了,倒不是那带枪的三个男人,是一个陌生的工人往店里搬啤酒罐。

我出了身冷汗。其实,我一直感到有看不见的眼睛在盯着我,感到某种危险就在我身边,陪酒女孩的警告只是证实了这一点。

我早就应该离开这个餐馆。当时我浑然不觉,阿中把酒往我的杯里倒了一点,我又往他的杯里倒一点,他又往我的杯里倒一点,我又往他的杯里倒一点。百威牌啤酒滴滴洒洒,还是他多我少。他说你这个家伙就是不男子汉,就是酒风不正。

我在大祸临头之下还没话找话。为了旅行的愉快,我得讲点阿中爱听的,比方说名人逸闻,比方说足球黑幕,比方说男人变性和瞎子骗钱。记得我还说到一位老同学,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被老婆截获了他一大堆婚外恋的情书。他老婆并不生气情书之多(已经见多不怪了),而是痛恨那些情书措词完全一样,差不多成了复印件。老婆说你这样没文化不丢了我的人吗(她嫁的好歹是一个作家吧)?阿中一听,果然笑得大力展示他那一口参差不齐的老鼠牙,还让我瞥见熏黑了的牙龈内壁。

当时我没有发现他的笑声空洞可疑,也没注意到他上厕所的时间那样长。

我仔细回忆一下,还能想起危险到来之前的其他种种,本应该引起我警觉的。比方有一个老头发作心脏病,被家人扶走了。有一条狗突然闯进餐厅,人们好容易才把它赶出去了。内厅里几桌婚宴也出现骚动,新郎与一个人发生争论——对方是一个提着提琴匣子的大汉,大胡子,脑后悬一小辫,下身是发白的牛仔裤,似乎是个什么流浪艺术家。他们居然在争论哲学问题,什么存在,什么时间,什么斯坦和斯基,真是让我惊讶万分:他们怎么不大像争论而像是生硬地对台词呢?怎么有一搭没一搭断断续续?大胡子似乎没占到上风,气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宣布这里人人都能理解妓女,就是不愿理解哲学,因此他决不同这里的人碰杯,然后砰的一声掷杯于桌,拂袖而去,带走了提琴匣子。

照理说,他罢席就罢席,冲走就冲走,不干我什么事。奇怪的是,在做完这一切的时候,他朝我盯一眼,似乎已知道我的处境,要看我如何虎口脱险。

感谢陪酒女孩的警告,我总算及时离开了那里,一头冲入了门外明亮的大街。街上有熙熙攘攘的人流,有川流不息的汽车,有五光十色的广告牌,当然也就有一种什么都不曾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发生的日常感。但我刚出店门就发现,街对面人群里掠过一个眼熟的人影——刚才那个邻桌的大胖子。我迅速朝右边看去,发现刚才那戴眼镜的小白脸也出现在远处,守在黑色蓝鸟牌汽车旁,眼睛朝我这边打望。

“坏了,坏了,”我对阿中低声说,“我们被盯上了。”

“你是说刚才那几个鸟人?还真有这么回事?”

“就是他们。有一个就在街对面。你别朝那边看,别看。”

我拉拉阿中的衣袖,让他也同我一样,假装看路边的杂货摊,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以便麻痹对手和争取时间。“怎么办?怎么办?”

阿中也急了,“妈妈的,今天顶上了。这样吧,我们化整为零,你去百货公司,找一个后门进公园,在旱冰场售票处等我。我去找个公共电话,要廖鳖带点人来。”

他是指我们在武警的一个朋友——那人曾夸口,他的兵就是我们的兵。

“你千万注意啊。这些人肯定手黑。”

“放心吧,你机灵点,多保重!”

我与阿中匆匆分手。

我用余光控制眼角那些可疑人影,搜寻街上更多可疑的人影,脚步却暗暗加快速度,恨不得插翅腾飞,赶快飞入哪个安全的洞穴。恼人的是,我越是想快,就越快不了,一次次撞翻前面的男人或女人,不但无法提速,还遭人愤愤地责骂。咣的一声,附近一个小贩把手中两把钢刀碰响,“不锈钢刀半买半送哇——”这不是他们动手的信号吧?我魂飞魄散,满身大汗,再次撞出女人的惊叫,疯了一般冲进商场大门。但我随后在商场内接连扑了两个空,没有发现阿中说的什么后门。我慌乱中撞入一间库房,又被两个老工人模样的人给轰了出来。我走投无路只好往楼上跑,刚到楼道拐弯处,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我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是真的,不敢相信这件事情就发生在眼前。事情是这样:我当时从楼道朝下扫一眼,虽没看见追踪的枪匪,但发现了阿中,一个十分奇怪的阿中。他不是要去打电话么?不是要去呼叫武警朋友么?不,他根本没有去,而是一路尾随着我。在我回头看见他的时候,他正隐在一个大柱后面做几个奇怪的动作——朝大门外摆摆头,又指了指楼上,显然是指示我逃跑的方向。

他给谁做这些动作?

他为什么做这些动作?

我两眼一黑,脑子里轰的一炸,惊愕得怎么用力也没法迈出步子。我突然发现,阿中竟是他们一伙的!与我交往了这么多年的老友,在要命的时刻竟把我卖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那双一直在暗中盯着我的眼睛,其实就是阿中的眼睛——那双隐在微笑之后深不见底的小眯眼。

我狗急跳墙,鼓足勇气朝楼下跳去。事后想起来也奇怪:我从来都是体育考试不及格,杀只鸡剖条鱼也是笨手笨脚的。我是怎么能从二楼跳窗下来而且为什么没有折胳膊断腿?怎么成了一个呼呼呼的飞人?

我听到了身后啪啪两声,声音不大,像开了两瓶啤酒。很久以后我才想起那是开枪,是对准我开枪。要不是我命大,恐怕身上早掏出了两个洞。

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肩,被我奋力甩掉。有撕裂布料的声音,当然也出自我的身上。那只手又揪住我衣角的时候,我纵身一跃,跳下一个高坡,昏天黑地间撞出一片咣咣当当的声响。我手忙脚乱爬起来,发现自己落入一个垃圾场。我的脖子被一根瓜藤缠着,眼角上粘着油乎乎的锡箔纸,两只脚都踩着空罐头盒。

高坡下有一条水沟,沟那边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人影,正冲着我大喊:抓坏人!抓坏人!他就在这里!我朝右边一看,看到不远处一个建筑工地,有一片使人放心的草绿色军服。军人就是正义,是全社会扬善惩恶的希望。我没命地投奔过去,快跑到工地的时候,见几个军人也跑步迎来,像前来接应突出重围的战友。我没料到的是,他们一上来不由分说先把我来了个双手反剪,三拳两脚就让我跪倒在地,差点扭得我身上骨折和脱臼。这些乳毛未脱的青瓜头,白戴了帽徽领章,白吃了大米饭,一个个热情洋溢斗志昂扬在我身上一试擒敌身手。没什么地方好抓了,他们就揪我的头发或者衣领,根本不听我申诉,根本不相信眼下是什么好人受难,哪怕我用肠子肺叶来一齐大叫也不管用。他们只相信枪声,只相信证件——小白脸赶来时,不知掏出一个什么本本给他们看了一下,他们就眉开眼笑,争相与小白脸握手,还不熟练地行军礼,谦虚地露出微笑。

阿中也赶来了,向他们出示了三根铁钉,说了些什么。他们就更加同仇敌忾。其中一位还跑步找来一根麻索,把我紧紧地捆起来。

“看你不老实!”他狠踢了我一脚。

我一跛一跛地被押回坡上。围观的人头更为拥挤。大概有水果摊子挤翻了,橘子苹果梨子栗子什么的满地滚。

“他们是贼喊捉贼!他们是犯罪团伙!你们不要相信他们的话……”我顿足大叫,“你们救救我!”

没有人响应我的呼吁,没有人相信我。反而有一张张兴奋的脸,还有围观者们欢呼胜利的一阵热烈掌声。这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黑白颠倒暗无天日啦。行人们只是纷纷打听着我的案情,看看我这个逃犯的模样,当然还看看阿中举在手里的三根铁钉。

“救命——”

我没把这句话喊完,就被堵上了嘴。

我的眼睛也被蒙上布条。

重新见到光明时,大概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我跌跌撞撞被推下汽车,进入了一张黑森森的门,通过一条窄窄的楼道,来到一间码了各种货箱的大库房。这是在什么地方?我听到附近有密集的狗叫,心想可能是到了农村吧。又听到有汽车奔驰的声音,心想这里可能离公路不远。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豆酱味,还看见墙上一张计划生育的宣传画,有一个小女孩在画面上扬着花束朝我奔来。

我在黑暗中没法记住汽车拐了多少个弯,每个弯又拐了多大角度。只是从行车的时间来看,从汽车颠簸的程度来看,我可能到了远郊的一个地方。

眼前出现一个人,小平头,黑夹克,蒜头鼻子满脸酒刺,嘴巴有事没事都半张着,就要流出涎水的那模样。我定定神,发现这是阿中,人面兽心的家伙。

“狗杂种,你为什么这样歹毒?”

他嘿嘿笑了一下,用袖口抹着脸上的汗:“对不起了,真是对不起了。兄弟今天实在没有办法。祸是你自己惹下的。”

“你早就是他们一伙的吧?”

“你看出来了?”

“我同你昨日无冤今日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武哥,这就是你呆了。你想啊,你是好人,他们是坏人。这世上的道理就是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你连这一点都不懂?”

“你就不怕公安局以后算账?”

“你去告啊,告吧。我同那些警吊子练得多了。”

“你这个王八蛋,你良心让狗咬了吗?你还是个人吗?想当初,老子为你找房子,为你找生意,我差不多倾其所有给你父亲治病。我瞎了眼啊!”

“我记着你老人家的恩啊。我哪会忘了呢?你说得对,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你他妈太对得起我了。你有人缘,交际广,德才兼备,乐于助人,才华横溢,又有文凭又有职称,还差点官运亨通飞黄腾达。你活得美滋滋的做梦都笑出声,是不是?”

“什么意思?”

“呸!就是这个意思。你我从小学同学到中学同学,都是一餐三碗饭,胯里四两肉,凭什么你人模狗样居高临下?想上大学就上大学,想评职称就评职称,想有个好爹妈就有个好爹妈,你把好事都占了,到头来还摆出臭架子,不把老子的钱放在眼里。请你吃顿饭都千难万难啊,你妈妈的也欺人太甚了吧?你们这些家伙压得老子吐不过气来,让我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压得老子天天做噩梦。你们这些臭鳖杀人不见血啊?”他激动得双手颤抖,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刀,凉凉地顶住我的脖子。

我现在突然明白了什么,冷气从脚跟升起来直贯脑门顶。

我其实更不明白了。

大概没有得到命令,他还不敢随便动手,停一停,把刀收回。不知为什么,他眼下没有多少胜利感,倒显得比我还要愤怒和委屈,全身哆嗦着,往嘴里塞了一支烟,好一阵没有点着火,火柴划断了好几根。到最后,他突然咳嗽,还捂住脸哭了,一边哭一边抽自己俩耳光。“我他妈从来就是人渣!我他妈就是贱!我他妈连小组长都没当过一回啊……”他尖声地猫叫一声,在脸上胡乱抹泪,冲出门去,大概是去了厕所。

我从未见过他这样激动,感到非常眼生,怎么看也不像。他是阿中吗?是那个经常打电话来没正经话的阿中吗?是那个得意洋洋到处请客买单的小老板吗?他不会是另外一个通过整容和模仿来仿冒阿中的人吧?仿冒得如此惟妙惟肖炉火纯青,以至连我也看不出破绽。也许我只能从一些细节——比如阿中抽烟时总是用火柴而不用打火机,总是把过滤嘴摘掉——才能抓住蛛丝马迹,揭穿一个仿冒者的伪装。

但刚才这家伙确实是用火柴点烟,也确实摘掉了过滤嘴。不一会儿,一个小马仔还送来一瓶矿泉水,咚咚咚灌进我口里——这当然也像是阿中所为。他已经翻脸不认人,但看在老同学的分上,用一瓶水割清以前的交情。

“黄瓜皮,你出来——”我大喊他以前的绰号。

没有人回答我。

“黄瓜皮,你记住,你是个小人……”

我看着窗外的一角蓝天,那已经不再属于我了的自由和辽阔,那一个我可能马上就要告别的美丽世界。

我从来不知道阿中的深仇大恨。这是我的愚蠢。我得罪过他么?最得罪他的也就是那次在老练家,我们为一个字抬杠。我说“械斗”的“械”字是读卸,不是读戒。我说他读错了。他不认账,当着女朋友的面尤其不认账。我们一直争得其他人的棋都下不成了,纷纷上前来劝解。

只得用字典来裁判。我当过八年编辑和记者,当然是我胜。阿中红着脸去看电视,后来一个星期没有同我说话。

我不相信这一个字就可以结仇。也许,真正的原因是阿中说的那样,我太看不起他的钱了,太装作看不起他的钱了。我不仅一次次谢绝他为我买电视机或者录像机,甚至不愿吃他的饭。这当然也怪我的胃,怪我的口味太窄。自从我的肚皮率先进入中年——悄悄隆起来之后,在医生的警告之下,我只能适应豆腐、青菜、辣椒、萝卜等诸多清高食品,没享过什么富贵却有富贵腻了的模样,谁想招待我,谁都头痛。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吃。每次陪阿中之类朋友豪宴,我宣布进馆子真是俗,宣布自己还是怀念野菜和红薯,甚至对一切有钱人的财富之累深表同情。这当然有些夸张。但我习惯于回绝阿中的宴请,对他买单的魄力和能力视而不见,使他在我面前根本神气不起来。

这对于他确实有些残忍。阿中是一种群居兽,不能没有朋友,尤其不能没有朋友陪着他去见另外一些朋友。但他既玩不了象棋,也玩不了钢琴,更谈不了电影和文学,一张嘴就像个农村贫困地区的小学留级生。他声称自己最喜欢卡夫卡,一读卡夫卡就会热泪盈眶,但自从他有一次把老卡说成日本电视剧的作者以后,就成了大家永远的笑柄。这样,他只能请吃饭,不能不请吃饭。只有在餐桌上,他才有几分活气,才可以仗着酒量吆三喝四,对朋友们拍肩膀,摸脑袋,揪屁股,嘴里不干不净,指责你的皮鞋或者你的舅舅,到最后用信用卡诱发大家的几句感谢。这就可以理解,为了培养我的食欲,他可以不厌其烦地在电话里讨论餐馆的选择,讨论菜肴的选择,直到我动心为止。为了打消我拒绝的借口,他可以无限扩大服务范围,答应帮你拉煤气罐,帮你去火车站接客人,帮你刷墙和擦地,帮你去医院给病人送饭……他做牛做马做孙子都可以,只要你答应腾出时间去吃饭。

他有时候甚至不得不采取欺诈手段,比方说他失恋的痛苦要向我们倾诉;或者说他手上有几盒绝妙的外国电影录像带要面交给朋友。可一旦把我们骗进餐馆,他高兴得哼哼唱唱的,对失恋含糊其词,也没带来什么录像带。

他故作惊讶地说:哎呀忘了!

到后来,朋友们都可以用拒绝赴宴来胁迫他,逼他做出各种让步——比方承认自己十五岁还尿床,承认自己偷看过女澡堂,向大家保证不再崇拜港台三流歌星,如此等等。为了大家以后能够继续赏光,他嘴里尽管妈妈的妈妈的,还是一次次就范。

有一次,他喝多了,一腔酸物喷在地上,喷着眼泪鼻涕大哭:“我他妈的只会赌博,一看书就要打瞌睡,一点艺术细胞也没有。我晓得你们这些王八蛋看不起我,根本没把我黄瓜皮当朋友。我是条穷得只有钱的蠢卵哇……”他躺到桌子下去了,孩子般呜呜地哭。有人把他送上出租车,让他回家。不料过了好一阵,出租车又把他送回来。司机说,在城里转了好几圈,他还找不到家,只好把他送回来。他却一个劲地叫司机“舅舅”,要舅舅送他到公安局去自首。

满堂爆出哄笑。

我倒觉得他有些可怜。那一天是我送他回家的。那一天我在给他洗脸的时候,谎称我最重要的朋友就是他。我的虚伪肯定被他一眼看穿并且怀恨在心。

我后来才知道她也难逃魔掌。她鬼使神差地给我通风报信,没料到阿中是他们一伙的,决不容她漏网。

她就是那个陪酒女孩,名叫铁子。我后来知道,她是个来自农村的打工妹,兄弟姐妹分别叫金子,银子,铜子……差不多是开了个五金铺,填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据她自己说,她在皇家酒楼是付过“保护费”的。

当时我被几个军人轻易擒获,被反扭双手押向汽车,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往下掉。周围的人全都兴高采烈,后排的观众为了看清楚罪犯,还鹅一样把颈根升起来。有一个老头肯定被枪匪们买通了,指着我大骂:“就是他!就是这个小杂种!抢了我的钱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我看见她也被捆绑着押向汽车,但她一直在挣扎着大喊:“他们是假公安,证件和车牌都是假的,你们不能让他们抓人……”

但她显然也错估了形势,包括错估了年轻军人的判断力。几个军人还在面面相觑的一刻,两个黑影早已向她扑过去。她在人群中一晃就不见了。人群中只有打手们扬起的拳头和巴掌,只有一个女人零碎的惨叫声四处飞溅。有个军人见此情景有些不忍,想上前拦阻,阿中便向他解释:“那个臭娘们也是在逃犯,至少偷了人家八个娃娃!”

“人贩子啊!”军人们居然就这样相信了,走了。

围观者们当然更气愤了,一次次喊打的声浪冲她而去。尤其是两个女人,大概想起了自己的娃娃,撅着大屁股向前,去揪她的头发。

她后来也被带来库房,是被人揪着头发一路拖进来的,脸上有泥污和血迹,高跟鞋在门槛处被绊掉了一只,两脚在地下乱踢狂蹬。她的旗袍被撕破,露出一块白白的肩膀和一根乳罩带子。

“臭流氓!”她破口大骂,“你们打吧!你们今天不打死我就不是人养的!洪疤子你听见没有?”

“你怕我们不敢打?”一个疤脸马仔带着几个打手上前,又是一阵拳打脚踢,简直把她当一只练拳脚的沙袋。

她不再动弹了。有人拿来一盆水,泼在她头上。

“臭婊子,到了这里还嘴硬,吃了豹子胆啦?”

“这家伙找死,先花了她的盘子!”

“挑了她的脚筋,看她还往哪里跑。”

“脱了她再说,给哥们儿擦擦炮。”

“哈哈哈——”

我呼吸变得粗重,再也忍不住了,“你们欺侮一个女的算什么本事?”

打手们把目光一齐投向我,其中那个疤脸说:“啊嗬,不要我们欺侮她,是要我们来欺侮你吧?看你这熊样,尿都吓出来了。”

他们看着我的裤裆,发出一阵哄笑。

我这才感到裤裆里有点凉,但已顾不上羞耻。“你们放了她吧。这事同她没有关系。电话是我打的,她当时还不让我打。”

“放过她容易,”疤脸擦擦手,“你给她顶罪?”

“怎么顶?”我小心试探。

“你叫我一声爸,我就少打她一下。”

“那没问题,别说叫爸,我喊你爷爷,可以吧?”

“这孙子还孝顺!”疤脸笑着与同伴们交换一个眼色,大笑一阵。“你跪着给老子叩一百个头,老子就不挑她的脚筋。”疤脸又有了新主意。

“一言为定?”

“当然一言为定。”

我把这事当真,要求他们立誓为约。叩头有什么要紧?就凭着女孩刚才仗义相救一幕,我就算把脑袋磕成个烂西瓜,也是理所应当。

正在这时,我听见窗外响了两枪。打手们脸色大变,一齐跑出门去了。我心中暗喜:是不是警察来营救了?是不是他们内部有麻烦了?可等了很久,窗外又恢复了平静,什么好事也没发生。只有一个马仔送来两个盒饭和两瓶矿泉水,还让我松绑上了趟厕所。我问他外边发生了什么事,他根本不说。

我借上厕所之机观察了一下周围情况,发现库房门外有一条阴暗走道,通向六七个门,都是紧闭的。这有点难办。想想吧,即便我有办法解脱绳子,还有办法逃出库房,但下一步往哪里逃?这六七个紧闭的门,哪一个是通向出口,而哪一个是通向枪匪?他们把门都关上了,还用报纸糊掉了两个窗子,显然是不让我们看得更多。

在铁子吃完饭之前,他们没有捆绑她。我挣扎着挪到她身边,见她躺在地上轻轻呻吟,不免心生怜惜。我俯身吹出长气,吹走她脸上一只蚊子。

她眼里流出了泪水,哼一声就轻轻叫一声娘。

“小妹,对不起,我连累你了……”

她哭得更凶:“就是你这个窝笋,神经病,打什么鬼电话?管什么闲事?你不知道到处都有他们的眼线?”

“我不知道,真是对不起。”

“我家里还有妈妈,爸爸,弟弟,全都靠着我哩。我怎么办?怎么办啊?我的存折也被他们抢走了啊……”

“别着急。我们慢慢想办法。”

她看了我一眼,哇的一声扑过来,紧紧搂住我:“我怕。”

我的手反绑着,没法抱住她,只感到她胸脯紧紧压住我,瘦弱的身体挂在我脖子上,一阵阵剧烈地起伏,把我压得有点喘不过气来。我感到了她的心跳。她也肯定感到了我的心跳。我安慰她:“你不要怕,我们还有希望。家里人找不到我,一定会报案的。警察现在可能正在寻找我们……”

“来不及啦。他们杀人就像捏死一只蚂蚁。”

“如果命该如此,那也就认了。我在这里,我陪着你……”其实我同样害怕,但我眼下必须使心跳稳定下来,强劲起来,给她一种力量。我忍不住把脸靠过去,贴在她的脸上,用这种别扭的接触代替握手、拍肩、捶胸一类安慰的方式。我感觉她的发丝撩动,感觉到我们的泪水流到了一起,咸咸的,还有点苦。

我其实自己想找一个依靠,哪怕找一个根本无法依靠的人。

我竖起双耳,屏气凝神,但一直没听到大队伍嘈杂的脚步声,没听到警车由远而近的尖锐笛声,没听到警队指挥员通常在电喇叭里发出命令的声音……就是说,我等啊等,没有等到任何希望。

我与铁子只能依靠自己,尝试逃跑的可能性。她在我的鼓动之下,借上厕所的机会,偷来一小块碎玻璃,在夜里割断了捆她的绳子,也解开了绑我的绳子。她解绳子的时候吓得手直抖,好几次停下来,捂着胸口大喘粗气,说她怕,好怕,太怕啦,我们还是认命吧?直到我气得大骂蠢猪婆不知死活,直到我拿脚狠狠地踹她,她才战战兢兢继续解下去。

绳子既然已经解开,就没有回头路了。她再一次听我教导,使劲地点着头,大概也明白了这一点。快天亮的时候,我们等来了看守人最困的一段,靠一张钢筋防盗窗作工具,偷偷撬开库房的门——这需要我们两人抬着防盗网协同操作,就像扛着两棵大树当筷子,实在是工程浩大,费了近半个小时,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工具,不能不这样以繁代简。

要命的是,她实在太笨了,总是不得要领,在最需要一齐下力撬门的时候,她竟然丢下了手里的巨型筷子,用袖口来给我抹汗。

“你猪啊?”我差一点骂出高声。

“我怎么了?怎么了?”

“这是擦汗的时候吗?”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

“用力,再用力!”

她哆哆嗦嗦更不知道如何用力了。

我额上的汗也更加汹涌。还好,天不绝人,我们总算撬开了门,总算溜下了楼梯,甚至借一棵小树翻过楼房外一道砖墙——线路都是铁子白天暗中侦察过的。不料她关键时刻再次添乱,跳墙时竟伤了脚,大概是骨折或者脱臼,一跛一跛根本走不动。我差一点急得喊天,只好背上她朝前探步。但这时狗叫起来了,楼房里电灯亮了,打手们朝着窗外大喊大叫,包括阿中的声音都清晰可闻……我已经开始绝望。

“别管我了,你……”她在我耳边急急地说。

“那不行,我不能把你丢下。”

“蠢啊?跑一个是一个。”

“要死就死在一起。”

“看不出你还很义道。”

这样一说,我就只能继续义道下去。

其实,我也明白,只要有一个逃出去,就可以去报警,就使枪匪们有所顾忌,另一个也才有得救的可能。但那一刻我似乎义道得很晕,反而把她搂得更紧。

“臭窝笋,臭窝笋!你聋了?你蠢啊?”她在后面使劲地打我,扯我的头发,直到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打手们追上来,几道强光照射着我们。

我睁不开眼睛,只是长长叹出一口气,等待他们的发落。他们会重新捆绑我,重新给我蒙眼或者嘴里塞布团,甚至一支手枪顶住我的太阳穴:一、二、三——他们如果害怕夜长梦多,不是不可能随时下毒手的。奇怪的是,我久久没有听到动静,甚至发现在场人都有些手足无措。不知什么时候,我听到一个人说:“导演,没胶片了,算了吧?”

这句话令人费解。

接下来,我听到了一道哨声,听上去也怪怪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我听到有人鼓掌。

掌声中,周围的人都笑起来,一张张脸上绽开了花。疤脸汉子丢掉手里的木棍,伸手来与我握一把手,又同铁子握一把手,还帮我们拍打身上的灰。阿中哈哈大笑,指指我的鼻子,捂住自己的肚子一次次下蹲,笑得要满地打滚的样子。在一辆汽车强烈的车灯光柱里,一个披着军大衣的人提着电喇叭走来,对阿中高兴地说:“OK,非常好,非常好!尤其是刚才这一场追逃戏,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他看了我一眼,发现我还在目瞪口呆,便过来握住我的手,“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导演,叫孙建平……”

我觉得他面熟。事后我才知道,我确实见过他,就是皇家酒楼里婚宴上的那个新郎,当然是伪装的新郎。

“是这样。”他递给我一张名片,“我们正在拍摄一部实验性电影,片名叫《季风》,完全是原型主义的探索。”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气得七窍生烟。

“别生气,别生气,听我慢慢给你解释。这样说吧,《罗马十一点》你看过?那是意大利片,新闻纪录手法。我们这个更进一步。主角多用原型,拍摄全用实景,不少情节随机发展,多机位全程偷拍。有些人,就像你吧,根本不知道自己入戏,这样表演就更加自然。是不是?”

“你是说,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拍电影?”

“是啊是啊,拍电影。最新潮的电影。”他不无得意地一笑。

我几乎要哭了,“阿中你这个臭杂种,你……你他娘的跟我玩这一套?”我扑上去抓住阿中就打,打得他两手招架,连连讨饶,躲入孙导演的身后。“武哥武哥你听我说,我看你平时对电影感兴趣,一番好意让你来玩一票。其实我同他们都说好了,对你不要真打,也不让你饿着,天地良心……”

要不是几个人阻拦,我非把阿中这家伙一口吞下去不可。算下来,整整二十多个小时,我一直蒙在鼓里,成了一个可笑的牵线木偶,任他们这些人算计着和玩弄着。我算是白怕了,白气了,白伤心了,白义道了,还白白尿了两次裤子。要是我一慌神做出不得体的什么事,岂不是也会被他们拍个正着?“我操你大爷——”

我差不多哭了,一连骂了几十句粗口,骂出了世界上最恶毒、最下流、最不堪入耳的话,骂遍了眼前所有微笑的恶棍。哭骂声中我当然也有一丝庆幸。事情还好,只是虚惊一场和噩梦一场,我一条小命还在,还可以走路,可以吃饭,可以逛街,可以蹬自行车上班——要知道,身陷囹圄的时候,即使是平时最为令人厌恶的上班,包括在那个愚蠢编辑部主任手下的上班,对我来说也是无比幸福的回忆和向往。我没料到这一辈子还可以大张旗鼓有声有色地上班。

“你不要怪黄总。他只是赞助人之一。情节提纲都是我的设计。”孙导演给我披上一件大衣,递给我擦脸的纸巾。

“你你你们这不是胡闹吗?”

“艺术么,总得别出心裁不是?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兴奋的创意。你虽然受了点惊吓,回头一想,不觉得也是一次奇妙的体验?”

“你怎不拿你老爹老娘来体验?”我没好气地顶回去。

“我们充分考虑了你的条件,这一段戏,非你莫属。”他用一大堆恭维话补偿我,吹嘘我的鼻型、身高以及正义感,正是他的艺术创作所需。至于他们事先无法向我交底,有不当和不敬之处,还望我海涵。他又说拍这种片子特别累,特别费钱,特别有风险,光是十几个机位的隐藏和移动,光是长时间的耐心等待和各机位的灵活应变,就比拍战争场面还困难百倍……他大概想夸张他们的苦处,抵消我的一些怨气。

我们走在返回楼房的路上。导演顺便让我见见他手下的人。我走到灌木丛后,看见了藏在灌木后面的摄影机,还有总摄影师。又走到一辆面包车前,看见了架在窗口的另一台摄影机。车前两个披着大衣的青年,正在收拾电线什么的,冲我笑了笑。孙导对他们吆喝:“喂喂快收场,动作快点听见没有?小刘你磨蹭什么?还想在这里喂蚊子啊?”

小刘就是那个戴眼镜的小白脸,几次同我过不去的王八蛋,曾在大街上把我往死里踢。我一见他就冒火,冲上去一把揪住他的胸口,突然发现他一脸微笑,才迷迷惑惑地稳住手。

我得记住:电影。

他放下手里的一个木箱,拍拍我的肩以示和解,还塞来一张名片:“您能不能谈一谈自己的感受?”

我怒冲冲地说:“没什么感受。”

“好几家报纸约我写拍摄花絮,你一定要配合啊。这也是你出名的机会。”

“你站远点,站远点。跟你说,我这个人脑子有毛病,一走神就会打人。”

他吓得连忙退了一步:“好好,我们等下再谈,等下再谈。”

孙导笑着说:“你这种情况叫幻觉滞后。有些职业演员也这样,一入戏就出不来了,好一段时间还会有幻觉。今天幸好是让你演你自己,要是让你演毛主席,那还得了?”

他们都冲着我哈哈大笑。

天大亮了,我们等摄影师补了几个空镜头,准备离开拍摄现场——我现在看得很清楚,这是一片旧厂区。附近有商店、饭店、加油站以及旧宿舍楼。有一个宠物店,冒出密集的狗吠——难怪我刚来的时候还猜想这里是乡村。

有一个老太婆来找孙导,拍打手里一张断了腿的板凳,“你是领导吧?你看看,被你们踩成这样,至少也要再加十块钱吧?十块不行就五块,五块!”

孙导不耐烦地喊:“黄主任,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人应声而来,把老太婆连连往后推:“去去去,没有没有,一分钱也没有。一切都只能按合同办事。”

此人可能是剧务主任吧?

另一个人又来找他,点头哈腰,满脸媚笑。我惊讶的是,这人留着大胡子和脑后一条小辫,也是我在皇家酒楼见过的。不就是那个大谈哲学的流浪艺术家么?为何眼下活出这个熊样?我听了好一阵,才明白他是个临时受雇的演员,但领走一条领带就不归还,说是丢失了。剧务主任不相信,他便掏出钥匙,把提琴匣子打开来以供检查。匣子里果然没有领带,但也没有琴,只有一堆神功元气袋。他想拿三个神功元气袋抵了领带,但主任说什么也不同意,紧紧揪着他的胸口。“你少来这一套,你这号混混我见多了。”

两人为了一条领带揪来扯去,引来一些闲人围观。尽管有两个大汉维持秩序,但围观者还是挤倒了两筐水果,散乱的苹果、梨子、柿子、香蕉一类滚落在地——我后来才知道,除了苹果最便宜,用的是真品,其他都是塑料制品或蜡制品,是可以多次使用的道具。正如马粪纸做的电话机和泡沫塑料做的大石块,怎么也摔不烂。

我踢了一块大石头,果然有空落落的响声。

我看见很多人在吃苹果,还看见铁子也咬着苹果走向一辆大巴,大概也是饿极了。她头发还有些蓬乱,披一件军大衣,但脸上的假血还没完全擦干净,红花花的印痕一直延至脖子,还沾满领口。

“你吓着了吧?”她朝我笑了笑。

“你没吓着?”

“没吓着,只是被气着了。”

“怎么回事?”

“他们还真在我身上乱摸……合同上哪有这一条?”她噘着嘴,“给片酬也抠门。他们给你多少?”

“我不懂这些规矩。”

“我也不大懂。不过演这种戏,拳打脚踢的,邋里邋遢的,至少也不能像打发要饭的吧?我妈都没有这样打过我。我的手啊哎哟哟——”她一抬手就痛得五官挤成了一团。

“手怎么了?”

“可能骨折了。”她的手终于举到空中,倒也没有什么事。但又发现了另一只手的痛点,“这里,是这里,哎哟。”

她眼睛眨出泪花,终于恨恨地咬牙:“跳那么高的墙,要人跳的,玩杂技一样。要是我真摔个缺胳膊少腿怎么办?摔个脑震荡怎么办?早知道这样,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演。我们在学校里学表演,从没演过这么乱的戏。”

“你是学生?”我大吃一惊。

“是啊。”

我后来才知道,她是一个艺术学校的学生,被孙导挑来扮演陪酒女,专门配合我演对手戏。

“他们要是不报销医药费,我就扣他们这个。”她偷偷向我亮出一把手枪,调皮地一笑,又把枪藏入提包,走了。我这才发现,她两条腿好好的,跳墙时的骨折或者脱臼,逼着我一路背着跑,确实是演戏。

我有点茫然,觉得她不能就这么走,不能就这样与我分手。怎么说呢?戏不是结束了吗?但不到一小时前我们还患难与共,不到两小时以前我们还生死相依,不到三小时以前我们还相濡以沫,这样一个在我身上体温犹在的女人,怎么说走就走了?这一走可能就是各自东西,再也不会见面了。

“喂!”我大喊了一声。

她回过头来,眨眨眼,“还有什么事?”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知道吗?我叫铁子。”

“你叫铁子?”

“是啊,我叫铁子。”

“我……我们也算有缘分吧?”

“当然,我们配合得还算不错吧?”

“我得谢谢你勇敢仗义……”

她愣了一下,突然大笑:“这不是演戏么?”

“你早就知道是演戏?”我有点失望。

“他们只交代个大概,其余的由我见机行事。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你,比一般演员强多了,从一开始就戏赶戏,吓得我差点都不敢演。你那些朋友也演得很不错。”她可能把所有参演者都当成了我朋友。

“我想知道,要是在生活中碰到这种事,你会不会那样做?”

“你问这个干什么?”

“对不起,我就是想知道,有点好奇。”

她脸上飞过一抹红润:“我……可能不敢。”

我突然无端生气了,“胡说,你也会那样做的,是不是?你以为这只是戏啊?你想想,我们打也挨了,苦也受了,说不定还受伤了,怎么哨子一吹就子虚乌有?”

“你说这事不算演戏?”她似乎不明白。

“不,至少我不是在演戏。”

“反正我是在演,没什么……”

“你也不全是演。”

“你怎么知道?”

“我感觉得到。”

她翻出很大的眼白:“不全是就不全是吧,那又怎么样?”

我高兴了:“那你就跟我走。”

“哪里去?”

“我先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你的手。”

“我要桂花姐姐陪我去的。”她东张西望,样子像找人。

“我知道这附近的医院在哪里。”

“我……还不认识你。你是谁啊?”

“这是什么话?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不认识我?”

我不由分说拉着她就走。她开始大喊:“放开!放开我!我不要你陪!你脑子有病吧?你掐得我好痛知道不?我根本不认识你……”她喊是喊,挣扎归挣扎,但力气渐渐减弱。到最后,挤上公共汽车的时候,在拥挤的乘客中,她还在无力地把我推搡。

车上乘客看见她脸上似血的红油彩,看见我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纷纷躲闪。有一个老汉直摇头:“现在的年轻人啊……”

十一

她运气不大好,虽然一直想当演艺明星,但自从在《季风》中上过角色以后,再也没有得到上台和上镜的机会,别说演技让人失望,一口可怕的普通话也总是吓坏了导演。她在艺校毕业后也找不到合适工作,最后经我出面介绍,才在我们报社的幼儿园当上阿姨,成天教娃娃们大灰狼和小白兔什么的。

她胆子其实很小,完全没有演戏时的那种浪荡和生猛——这也是她求职的重要障碍。有一个公司老总曾聘她当秘书,但她一看见两个编织袋里满满的钞票,吓得全身哆嗦,丢了编织袋就跑,哭哭啼啼地回家,说什么也不干了。“我就是怕钱,那么多钱!”她的话让我莫名其妙也无可奈何。我后来曾教她开汽车,以便她去公交公司应聘。但她学了两个月还是笨拙无比,即使开车在空空荡荡的大道上也满头大汗,一见到前面几百米开外有个小黑影冒头就面无人色,双手丢开方向盘大叫:“有人!”接下来是:“怎么办?”

她以为自己是在月球或火星上开车么?一见到人就没魂了么?我好容易帮她刹住了车,好容易逼她把蜗牛般的汽车再开过了有人影的地方,她停车时却没法撒手了,两只手紧锁在方向盘上,需要别人一节一节扳直手指骨节,才能使她的两手从方向盘上卸下来。这就是说,她全身几乎已经抽筋,已经僵固如铁。

我没教会她开汽车,甚至没教会她骑自行车,但使她成了我的孩子他妈。这是后话。事后阿中一说起这事,满脸都是嫉妒和悲愤,说亏了亏了,白白放走了一个纯真少女,早知如此,当初在皇家酒楼就该同我换角色,他情愿挨打也不能放过如此艳福。

“她连自行车都不会骑!”我的意思他不必过于懊丧。

“不会骑好啊。要是她会开轰炸机,你敢要?”

阿中还是我的好兄弟,还经常请我吃饭,包括一起去皇家酒楼。这地方最对铁子的心思。她对其他地方没兴趣,但皇家酒楼是一定要去的。我猜想她很怀念那次上戏,想想当初自己的浓妆艳抹和粗话连篇,说不定有点暗暗开心。“臭窝笋”,她一想到这样的台词就笑。

我恰好相反,最不愿意带她去皇家酒楼,总是找个理由把她拴在家里。那地方有什么好?不就是一个贼窝么?一想到自己的女人曾在那里陪酒,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周旋,每喝掉一杯就把一张钞票塞进长筒丝袜的袜筒——即便我知道那是演戏,心里也不太舒坦。而且那鬼地方对于我来说,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布景感,似真非真,似幻非幻。坐在那里,一声与我毫不相干的吆喝,有时都会让我张皇。我会怀疑又要冒出一个操着电喇叭的家伙,宣布眼前的一切都是剧情,于是现实幡然大变,人们面目全非,连我身边的铁子也站起来去卸妆,突然变成一个我无法辨认的陌生人。

我有时候稍微多喝了几口,会感叹这些布景太真实了。汽车一辆辆驶来,一点也看不出破绽。仿古式宫灯一盏盏亮了,一点也看不出破绽。一种种佳肴端上桌来,还真有色香味,真能吃。大门口站着一列挂着红绸绶带为灾区募捐的男女学生,还真像那么回事。连小贩叫卖的报纸以及报上的股市升温或非洲战争的消息,还有什么省长检查物价的消息,也都以当天的日期和真切可闻的油墨气味,让人没法生疑。剧务部门能做到这一步,真不容易啊。

可以想像,我心神不宁恍恍惚惚,不可能不做出一些荒唐事。前不久,我在皇家酒楼又碰上了那个总是提着提琴匣子的大胡子。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呢大衣,发出浑厚的男低音,眼里闪烁着幽暗光泽,像经历过十分痛苦的漂泊,刚从遥远的草原或海岛归来。当时他陪着两个男人吃饭,手搭在一个小姑娘肩上。他们断断续续的声音听不太清楚。一会儿是现代哲学,一会儿是灯箱广告,说来说去,又像对现代哲学和灯箱广告都词不达意,欲言又止,只留下满脸忧郁。大胡子一次次埋下头去,背脊被小姑娘用同情的目光抚摸。

我觉得那位小姑娘表演得颇有分寸,浑身都是戏,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爱吃零食的校园诗人。在英雄吹响金色号角的地方,总会有这一类女志愿军挺身而出,热爱着我们历尽艰辛的英雄。

剧情还在继续推进。大胡子哼完一段俄国歌曲,突然发现了我,走过来持重地握手,还来了一把男子汉之间的深沉拥抱。他向小姑娘介绍我,称我是报社名记者,诗还写得很不错(我从未写过诗),是他的老朋友(我这是第二次见他),与他曾在一部电影里成功搭档云云。他看见桌上的照相机,问我能不能给他们来一张。我说很不巧,照相机里面的电脑出问题了。他拿起照相机看看,说你今天真是运气,碰上我了。我刚好有一个哥们儿就是干这个的,给你换一个配件,就我一句话。

“不不,不用麻烦你。”

“这是什么话?不相信我么?”

“哪里的话。”

“你以为我这点小事也办不成?”他沉下脸,上身略略后靠,把我当一只位置不佳的台球仔细度量。

剧情到了这一步该怎么办?总不能太不给他面子吧?他不是枪匪,我总不能像上次那样大失风度狼狈逃走吧?我及时地微笑了,选定了体面的台词和形体,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尼康照相机塞进了挎包。

他搂着小姑娘出门而去。

阿中从卫生间回来,对照相机在桌上的消失不免疑惑。听我说明去向,大叫:“水鬼!那是个大水鬼!”

“你说什么?”

“那家伙至少有八个名字,二十种身份,从来没有一句真话。你看我理都不理他。你这个二百五,居然把相机交给他。你为何不去给街上的人一个个发奖金?”

“他不是一直在谈着哲学吗?”

“你傻啊?什么年头了?以为哲学是良民证?”

同行的两位朋友也急了,说他们刚才怎么看怎么不对,本以为那家伙是我的熟人,但发现他根本不了解我,还把我当成什么诗人。

阿中愤愤地咬牙:“老子要废他一条腿!”

我这才觉得,大家脸上的激昂和愤怒是值得重视的。我带了什么东西来?对了,是带了照相机。我的照相机现在给了谁?对了,给了那个大胡子。我为什么要给他?可怜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以后到哪里去找他?……我终于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从座位上一跃而去,大步扑向门外,发现大胡子早已不见踪影。但我不甘心,总觉得大胡子应该没有走远,应该在什么东西的后面。我像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发现任何东西确实都有后面,都有后面的东西,比如餐厅的后面就有厨房。我向厨房走去,发现厨房后面是灯光昏暗的停车坪。我向停车坪走去,发现停车坪后面有一片园林,还有晾晒在铁丝上的一条条白色桌布。我穿过白色桌布,发现桌布后面有一间小房子。我走到小房子门前,推门一看,发现里面是发电柴油机,还有一个从椅子上弹起失声尖叫的青年。如果我爬过小房子的屋顶再往后面走,前面就是栅栏那边的喧嚣大街了。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这里不是后台,更没有摄影、导演、灯光以及剧务部门。

就是说,这里根本不是剧场,也不是电影景区。

我回头试着给军区一招待所打电话,孙导就住在那里,该知道演员们的住处。阿中夺过电话说:“你发梦癫啊?他早就出国了,你找他的魂?”

见我沮丧地放下电话,两位服务小姐来问清情况,也为我着急了一把。她们说那个大胡子是有名的老赖,一身的酸菜味,光在这个店里就不下十次地赖账,老板一看见他就脸大。你们不知道么?

我的酒这才醒了七八分。

十二

阿中带着手下人,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总算在某个小饭馆把那个骗子找到了,让我十分感动。不过我赶去以后还是没能要回照相机。大胡子说他被小偷割包了,照相机没有了,他自己的三千块钱也没有了。不过他从来不亏朋友,很义气地赔了我十个神功元气袋。

我没法证明他说的不是真话。

我气得两餐没吃饭,因为那台照相机是铁子她姐送的,而且铁子最喜欢千姿百态地用它来照相。她肯定万分心痛。

没想到她倒安慰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丢了就丢了,多大的事?”

“对不起,我一定给你再买一台。”

“算了吧,攒点钱买奶粉尿布吧。”

她是指孩子将要出生。

她不久果然一胎给我生了两个男孩,一个六斤,一个七斤半。当孩子学会了叫“爸爸”并且争着试验这个词的魔力的时候,我感到了幸福。准确地说,我感到一种鼻子和耳朵都越长越蠢的幸福——我有一天睡醒觉的时候,确实感觉到各个身体部件的智商状态,还有这种状态的提升或下降。

我常常一觉睡醒之后,不知道眼睛的幸福是否真实。我爬下床,在房里走来走去,担心突然听到一声长哨,又碰到一个操电喇叭的家伙。我忍不住检查冰柜里的食品,检查衣柜和书柜后面的暗处,检查阁楼上那一切可疑的角落。我忍不住看看床下,又猛地掀开窗帘看看窗外,看这些地方是否隐藏着可恶的摄影机。我检查铁子的衣物以及她的提包,甚至检查孩子胯下最隐秘之处,看是否印有“××摄制组No.××”之类的公物标记。我还检查过她带回来的每一张钞票,把它们一张张对着灯光照,看它们是不是道具,是否都有水印暗图并且纹络清晰。

我假装去借电工刀或者小锤子,去敲过几位邻居的家门,其实是想看看那里是否有可疑的人。我没有发现什么,只发现老金家有两个乡下人打扮的汉子,正在大口吞吸面条,说是他家乡下来的亲戚。我把他们的两个大网袋看了又看,还好,不像是摄制组的用品。

我把草地和大树也一一检查。如果我有足够长的手臂,可能还会把太阳拿来割一刀,看它是不是个可以剥皮的假货。

我总算发现了一件可疑之物,是铁子藏在衣柜里的一个小红本,某卫生专科学校的学生证。上面明明是她的照片,名字却叫“白云”。我联想到她平时对当归、白芍、荆芥、柴胡、天麻之类的用途确实知道不少,联想到她一上街就喜欢串小药店,不得不怀疑她确实受过某种专业训练,进而再怀疑到她的真正身份。她也许不是铁子,只是一直在扮演着铁子的另一个女人?

当我理直气壮出示这一铁证,她竟然哈哈笑了。她说白云么,是同学给她起的艺名,学生证也是花钱请人伪造的——当时她和几个艺校同学找不到工作,想去私营医院当护士,就每人买了个假证件。她说这个本本虽然可笑,留着倒也好玩。

我紧紧地盯住她,看她的脸上是否有过一丝慌乱或者躲闪,从而判断她的话里有多少真实。

“你老看着我做什么?”她有点不自然了,要我把胶鞋脱下来,她好拿去洗。

“你脸上……怎么这样红?”

“我脸上红么?”

“你在家里也化妆?”

“我什么时候化了妆?”

“我怎么觉得你像是化了妆?”

我情不自禁地用一根手指去戳她的脸。她啪的一下打掉我的手,“你才化了妆哩。神经病。”

“你真的不是白云?”

“好吧,我是,我就是,那又怎么样?快换鞋啊你。”

“你为什么一直要瞒着我呢?我们好歹也夫妻两年多了,你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她愣了一下,把我的鞋猛掷出去,突然捂面哭了起来:“你怎么这样不相信人啊?”

我有点歉意,给她削了一个苹果。

很久以来,我在果品中只愿意吃苹果,上果品店也只买苹果。自从那次见识过剧务部门租来的一些道具,我对很多水果总是疑虑重重。货架上那些五彩纷呈的橘子梨子桃子什么的,在我看来总像是蜡制品或者塑料制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只有苹果可以拿来真吃。铁子为此经常笑话我,说我一次被蛇咬,三年怕草绳。

这时阿中来电话了,问我愿不愿意明天同他去鹿湖。

1994年12月

(最初发表于1995年《芙蓉》,后收入小说集《北门口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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