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提倡体育精神 1

大学之魂 作者:智效民


胡适在中国公学任职时间很短,满打满算才二十个月,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可圈可点。别的不说,单说他对学校运动会的认识,就振聋发聩。

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是“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国人心目中,体育的功能不外乎两个:一是争夺奖牌,为国(包括为集体)争光,这是前半句话的所指;二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这是后半句话的含义。基于前者,人们对中国健儿在奥运会等国际比赛上“夺金获银”欢呼雀跃,兴奋不已;但是我总觉在“体育兴”与“国运兴”之间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至于后者,许多人热衷于保全个人生命,对身外的大是大非不闻不问,这又隐含着对整个社会的无奈。

看看胡适对体育的理解,也许可以纠正上述偏见。

胡适从小体弱多病,不大喜欢运动。到美国后第一次观看橄榄球比赛,在队员的厮杀和拉拉队助威声中,他很不习惯。心想:“这真是罗马时代的角抵和斗兽的遗风,很不人道的。”(《胡适全集》第二十卷,第89 页)随着对西方文明的深入了解,他认识到体育不仅可以锻炼身体,对人格的养成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大约在1930 年春季,中国公学要召开学校运动会,为了让同学们踊跃参加,正确对待竞赛中的胜败,他亲自撰写运动会会歌。这首歌的歌词如下:

健儿们大家向前,

只一人第一,

要个个争先。

胜固然可喜,

败亦欣然,

健儿们大家上前。

健儿们大家齐来。

全体的光荣,要我们担戴。

要光荣的胜,

光荣的败,

健儿们大家齐来。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