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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形而上学:相互关联的宇宙与焦点—场域自我(1)

李安哲学 作者:亚当·巴克曼 罗伯特·阿普


老子(生于约公元前604年)和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是生活在周朝(公元前1122年—公元前256年)的同辈人。两位都是学者,都积极从政:老子是周朝宫室的守藏室之史,而孔子则在鲁定公朝代有过简短的任职经历。《史记》和《庄子》这两部经典著作都声称,这两位学者至少有过一次会面,会面时,孔子向老子请教了礼仪之事,并对老子的智慧赞赏有加。因为《卧虎藏龙》的场景设置在清朝(1644年—1911年)1779年,所以这时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已在文化上变得根深蒂固,这从电影人物身上一望而知。尽管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在哲学的许多方面都各持己见,但它们的宇宙观的确被所有中国哲学体系视为有当然的共通之处。

由儒家和道家思想构成的古代中国本体论从根本上而言是反宇宙论的:“它们根本没有宇宙的概念,既然那一概念被限定为一个附加上任何意义或定义的连续一致、秩序单一的世界。”西方哲学中的宇宙思维一直都问题重重,假设了无益的观点:笃信一个井然有序的代理机构,对比现实与表象之间的差异,关注转变过程的永久性,倾向于推导感知经验。作为反宇宙论哲学,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不自认为是井然有序的代理机构,也不承认现实与表象间的差异,聚焦于变化、转变的过程以及有关纯理性思维的感知经验。艾默斯和罗斯蒙德勾勒了西方关系概念与中国相互关联概念间的区别。西方认识论通常关注的是关系论,其中,一个独立的自我会将其环境当作一个分离的实体来观察。因为个体与环境相互分离,人们就必须拥有一套范畴,通过它来组织和阐释经验。在中国相互关系的概念中,认知者和被认知者之间从根本上说是相互关联的,因为认知者是其环境的一部分。

两个关键术语被用于定义自然环境:“天”和“道”。这两个概念中没有一个在儒家或道家哲学中得到清晰定义,因为这两个传统强调的是形而上的道德规范。艾默斯和罗斯蒙德选择将“天”翻译为“自然界的内在秩序”,尽管许多学者也将它翻译为“天国”或“天空”。“天”通常被用作复合词“天命”的一部分,而天命指的是“境况的倾向”,即事情的自然趋势。“道”可以被翻译为“道路”、“通道”或“途径”,它在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中意义略有不同。儒家将其解释为自我修为的方法,如“悟道即体验、阐释和影响世界,其方式是强化并扩展来自于一个人的文化先辈的生活方式。”在道家看来,“道”指的是自然之道:它是存在的、绝对而首要的原则—无差别的、整体的、完全的无限可能性。《道德经》的开篇语是:“道可道,非常道。”一旦我们开始理智地对事情加以归类,我们便将它们抽离了其真实的、互相依存的本质。“天”和“道”合起来指的是“自然界的运动和模式”。在道家和儒家思想中,凡使用“天”这一术语时,都是指自然界和处于自然秩序之内事物的相互关联。儒家思想中,在使用“道”这一术语时,通常指的是一个人为了变成君子而必须遵循的修为方式。在道家思想中,“道”不仅指这一过程,而且还指世界的自然秩序;“道”和“天”可以互换使用。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道家思想中,只有当人使自身行为与自然界和谐相融时,他才可以真正成为一个有修为的人。这一道家观点与儒家观点并不冲突,相反,它通过将“天”与“道”这一概念的结合,扩展了儒家对于“天”的阐释。尽管“天”与“道”的寓意略有不同,但这两个术语在道家文献中得到了交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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