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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荀子(2)

李安哲学 作者:亚当·巴克曼 罗伯特·阿普


他的遗产继承者们对孔子的人性学说进行了各不相同的阐释。孟子(约前372—前289)对孔子的学说和教义进行阐释,旨在指出,人性本善,而通过教导,我们便可培养这些与生俱来的良好品质。孟子主张,人天生具有某些性情,如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而教育和成熟的过程只不过是在培养这些天生已有的品质。荀子则接受了一种较阴暗的态度。根据荀子的理解,孔子是想利用教育、劝导和礼仪来拯救人性的阴暗面—那些否定人类的社会环境而致力于追求其无所衰减的自我利益的方面。他用了整整一篇“性恶篇”来驳斥孟子人性本善的言论。荀子的结论是,因为我们必须压抑我们天性中的某些部分,所以孟子的乐观态度对于和谐社会的维护而言并不现实。如果我们只聚焦于我们天生的积极品质,那么比较阴暗的力量就会得不到查验,并有可能变得无法控制。相反,我们应当聚集于天性中的阴暗面,教育自己,迫使自己认识到我们在自己社会关系中的界线和角色。

出于这种与生俱来的自私性质,荀子进而将见于孔子教义中的社会等级制度提升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层面。只有通过根据五种基本关系而进行的社会划分,人们才能够找到适当的教导来对抗我们邪恶的冲动。如果我们放任自流—也就是说,没有来自一个处于较高地位的人的正确教诲—我们的欲望便会得不到查验,就会恣意增长,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个体之间的资源冲突,并最终会破坏和摧毁安宁的社会。在荀子看来,如果我们不是一个可意识到各自在我们社会中的角色和长处(以及短处)的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群体,而只是些完全关注自我的个体,我们便终将彼此争斗,而这不会带来丝毫的益处。这种对我们时常自私的欲望的有意关注以及对这些阴暗倾向的压制—这种对待我们的个人生活和人际生活的荀子式的态度—在李安电影对牛仔的呈现中得到了生动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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