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6)

德扑之王:大卫·邱的人生传奇 作者:老邱


因为有积分的存在,加上贴牌和诈和的规则,金拉米变得比麻将复杂得多,也有技巧得多。麻将不考察记忆力,也没办法考察,因为打麻将的人以没什么事干的老头老太太为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记忆力肯定不会太好;但是金对记忆力的要求是很高的,因为所有的废牌都应该整齐地叠在一起不能翻看,而哪些成了废牌对手里面应该保留哪些牌来说是很重要的。麻将也不是连续的游戏,上一局和下一局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而金的积分制度使各局之间相互联系,必要时完全可以而且必须丢车保帅。我一下子就爱上了金这个游戏,并沉溺于其中,甚至比初识扑克时更加着迷!

第二天,我和亨利准时出现在盘俱乐部。大战30回合的结果是,我赢了6局,输了24局。比第一天略好,而且输的点数明显变少,到最后清账,输了90美元。

第三天又和亨利同样大战30回合,结果我赢了10局,输了20局。有一定的进步,但仍然明显落后。到最后结算,我又输了60美元。

也许正是这种意念上坚信自己能赢,事实上却怎么也赢不了的矛盾,激发了我不服输的倔脾气。我仔细研究,发现金其实可以借用扑克的读牌技术,也就是说,不能光打自己的牌,也要打对方的牌。在有限德州里,一般来说,AQ在Q82不同花牌面是很不错的牌,可以主动下注,如果对手下注,你可以加注。但是,如果翻牌前你在枪口加注,大盲一个很紧的人加注,翻牌Q82出来后大盲再下注,就变成了一个仅仅能跟注的局面,因为大盲拿到AA/KK的概率很大。金也是一样,可以根据对手对牌的移动和放置位置读出很多信息。一局金的时间比一手德州扑克要长得多,你得到的信息也就多得多。不充分利用这些信息,简直就是犯罪行为!

回家之后,我拿出一副扑克牌,在桌子上摆开了模拟的两人对局。我假设自己同时打两个人的牌,每次自己吃牌的时候,切换到对手的角度,看看吃进去的这张牌的摆放位置,以及吃完牌后打出去的牌的位置,从这两个位置信息推断对手牌的大致情况。我发现这简直就是一个信息的金矿,而以前我对这些闪闪发光的黄金完全视若无物!

比如,我打出来一张3?,对手吃进。如果他把这张3放到手牌中间的位置,而此前打出来的牌并没有4?和5?,则这两张牌几乎一定在他手上。那么我拿到6?的时候,即使对我来说没用,我也绝对不能再打出去。而且每个人拿牌都有一定的习惯,比如从大到小或者从小到大,一般都按照花色分开,等等,这就给了我更多的信息。我惊喜之余,也开始有意识地练习自己所有的手牌不再整理排序,而是保持一开始的样子,这样肯定会给我自己带来一些小麻烦,但我相信长此以往是有优势的,特别是以后遇到高手,不通过手牌位置泄露信息肯定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好处。

在10平方米卧室的单人床上摆了一夜的牌之后,我和亨利第四天的战斗又在盘俱乐部打响了。这次,我赢了他10美元!虽然钱不多,仅仅是10美元,但是这次胜利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接下来的十来天,我和亨利互有胜负。再接下来的十来天,我胜多负少。在我们打到将近一个月的时候,他只赢了我一次。

这是他最后一次赢我。

接下来,我跟他打了将近两个月,赢了他两个月。到两个月结束的时候,他说:“大卫,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教会了你打金。”此后,他再也没有跟我打过金。

亨利在盘俱乐部其实也算打金的一把好手,否则他当初就不会想主动教会我,然后在我身上捞点便宜。我要感谢他把我带进了金的世界。虽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存在,但金的技巧性比扑克高出很多。在扑克里面,一个好手打一个初学者,尚不能确保胜利,一个超级高手打一个一般高手,就更不敢说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面一定能赢。金不一样。好手能把初学者打得满地找牙,世界级高手同样也能把一般高手打得找不着北,即使是在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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