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真的是,笨到家了(1)

我想你,前任 作者:张躲躲


马天越终究是把戴安撵出了小厨房,理由是,有她在,他没法儿专心煮咖啡烤蛋糕,原本是一件静心的艺术,被她一搅和,简直变成小孩子过家家。戴安笑嘻嘻像一头小鹿跳出厨房,在小小的、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咖啡馆里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太多男人想尽办法要取悦她,只有马天越才能让她如此自在、简单、轻松地高兴。那是发自肺腑的高兴,就像小熊维尼抱着满满当当的一罐蜜,心头的幸福感挡也挡不住地往外淌。

角落里有一只老式的留声机,旁边放着几张黑胶唱片。她知道,马天越喜欢到处淘这种古董级的“破烂”。她小心翼翼调整唱针,随着美丽的圆形不断旋转,低沉而曼妙的女声带着小提琴的几多缱绻,缓缓流出。

“好春才来,春花正开,你怎舍得说再会。我在深闺,望穿秋水,你不要忘了我情深,深如海……”

细算起来,戴安和马天越的相识应该倒退到两年半前的那个夏天。彼时的戴安是名副其实的“夜店动物”,热热闹闹地参加派对,轰轰烈烈地传绯闻,还用笔名写些花里胡哨的情感专栏。因为她为人风趣幽默,交际圈子又广,身边从来不缺少英俊多金的男伴追求。她来者不拒——事实上大多数都沦为朋友。她从不去探讨“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友谊”这样没营养的话题,但是她知道,很有几个裙下之臣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她没有索取过什么,不过是他们乐意付出罢了。男人的殷勤是女人最好的滋养品,她想不出理由去刻意拒绝。

就是在一次饭局上,她认识了马天越。

戴安清楚地记得,那晚的饭局上除了马天越之外都是大报社里跑时政口儿的朋友。马天越与其中一个是战友,他们合伙开了家火锅店,所以才有些不相称地出现在那个圈子里。之所以说他“不相称”,并不是因为他比别人差,恰恰相反,他与其他人比起来,简直是玉树临风。很俗的一个词,可是戴安只想到这一个。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手臂粗壮,早先做特种兵时打下的身体底子完全没有走形,虽然是商人,却完全没有苦心钻营的市侩嘴脸,倒是凛然正气,威武不能屈。他话不多,但是会冷不丁冒出一句特别逗的,把一桌子男男女女乐得前仰后合,他自己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深深吸一口烟,慢慢吐出烟雾,那烟雾后面就藏了一张带着沧桑仿佛看尽世态炎凉的脸。戴安轻而易举就醉了。

那晚的酒好,大家都喝了不少,纷纷说些肝胆相照、两肋插刀的义气话,终于醉得东倒西歪。马天越却很清醒。他是山东人,打记事起就把白酒当水一样喝,放倒几个编辑记者对他来说不过是用带酒精味道的白水漱了漱口。戴安是大院子女,爷爷是“酒精沙场”的老将军,爸爸叔叔以及同辈的哥哥们更是把她当男孩子带,从小就用筷子尖沾着特供的五粮液哄她,说是“酒中女杰”毫不为过。一桌子男女喝得都分不清鼻子嘴了,只有马天越和戴安越喝越高兴越喝眼睛越亮,最后,戴安凑到马天越的身边,她说:“兵哥哥,带我私奔吧!”

他们真的走了,酒驾,开的是马天越那辆半旧的切诺基。

车子一路飞奔,呼啸向北,很快就上了八达岭高速。已近午夜,路上的车非常少。他们的车速很快,却有飞车党一族时不时超越他们。雪亮的车灯忽地一闪,消失在前方,又留下他们在黑暗里,那一瞬间,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戴安甚至没有问一句“我们去哪儿”,马天越也没有说话,只是把烟衔在嘴角,微微眯了眼,不时地往窗外弹一弹烟灰。戴安永远记得马天越的侧脸,干净利落的平头,刚毅的线条,荣耀的伤疤,放任不羁的笑容,和隐隐的、不易察觉的悲伤。

车窗摇到最低,夏夜的风是粘的,热的,却撩人。

他们把音响开到很大声,许巍的歌纷纷扬扬就洒了一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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