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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笨到家了(6)

我想你,前任 作者:张躲躲


然,身处其中的女人并不这样想。如果他需要一个情人,她愿意做他的情人;如果他只需要一个酒友,她愿意醉笑陪君三万场。爱着的人都是盲目而愚蠢的,戴安不是例外。

从夏天到秋天,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见面,有时是呼朋引伴喝酒吃饭搭台子打麻将,有时只有他们两个,打台球,看电影,在他家或者她家做饭喝咖啡。倒像是一对热恋情侣。马天越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的一面,却喜欢做饭,会做各种各样的面食,而戴安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碰过锅碗瓢盆,所以最爱在他做饭的时候背着两只手在一旁指挥。戴安记得,有一次,马天越给她做葱花饼,两只手沾满了面粉。她故意逗他,把鼻子凑到他跟前上上下下地闻。他颦眉问她:“闻到什么了?”戴安瞪眼说:“你身上有香水味。”马天越断喝:“胡扯!”戴安大笑:“大葱味的香水,以后你只有在接见我的时候才能用。”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长长的睫毛可爱地往上翘着,太阳穴上方的伤疤被灯光照得映出光彩,右脸的酒窝那样迷人。戴安凝视着这个男人的脸,忽然就觉得难过,她这样爱他,他却说时间不对,温柔地将她推开。

那段日子,马天越的情绪不太稳定,忽而振作乐观,忽而绝望悲观,而且悲观抑郁的时间越来越多,戴安常常翘班去陪他。她想尽各种办法逗他笑,而他的笑容越来越少。

他说,他要离开,先做一次长途旅行,去丽江转山,然后在全国各地走一走,挑选合适的城市,做一项稳定的投资,做一个小城市里悠闲惬意的小市民。他问她愿不愿意一起走。戴安迟疑了。他说,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走,你离不开这个城市,离不开如鱼得水的圈子。这是他酒后有一搭无一搭说的话。他一向不记得酒醉后的话,但是她记得,并且记得非常清楚。如果他在清醒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问她要不要一起走,她肯定点头,立刻去收拾行李,即刻就出发。但是清醒的时候,他就不会问她了。

马天越要往南方去。戴安从心底眷恋着她的北方。马天越说杏花春雨江南好,景色宜人,找个偏安的小镇,过单纯简单的生活。而戴安打心眼里喜欢北方。长城,西风,古道,烈马,艳阳,还有二锅头,她只有在这种干爽炽热的环境里才能兀自美丽着,去了阴冷潮湿的南方,她每个汗毛孔都不自在。但是,她早已下定决心,只要马天越说一句“戴安和我一起走”,无论到哪里,她都去,决不挑剔,决不抱怨,而且满心窃喜。但,他不说。

他们太过熟悉,就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样在意对方,那样怜悯对方,却不能分享未来。他认定相识的时机不对,他无力娶她为妻。而她就是嘴硬,不去恳求一份卑微的爱情。彼此依赖,又彼此逃避。彼此折磨,又彼此思念。

很快就到了深秋。某天,马天越的几个老战友来到这个城市,马天越带着戴安一起参加聚会。大家都把他们当成天造地设的一对,还说马天越好福气,梅开二度还开得这么俏丽。戴安看着马天越,马天越只是喝酒。酒足饭饱,大伙又去钱柜唱歌。或者说,鬼哭狼嚎更合适。唱《青春日记》,也唱《精忠报国》,不知不觉又干掉两打啤酒。戴安对马天越说:“我们在一起那么久,都没有合唱过,来一首吧。”

他真是醉了,并不理她,自顾自地唱着许巍的老歌:“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唱歌的人遍体鳞伤,听歌的人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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