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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湖北荆州地区发现的秦简牍

秦简牍书法研究 作者:王晓光




竹木简牍是我国古代使用时间最长的书写材料,自魏晋以上到远古时代,人们主要在竹木材料上写字,竹木用于书写的主要制品是简牍。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简,牒也,从竹,间声”,“牍,书版也,从片,賣声。”简、牍为上古两种书写材料。若干竹简片编联而成简册,单独的狭长竹简片以长23厘米、宽0.5至1厘米为常见,单片竹简只能书写一行文字。单独的简片亦称“札”,《汉书·司马相如传》:“请为天子游猎之赋,上令尚书给笔札。”师古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札”与“牒”近似,《说文》曰:“牒,札也。”《史记·孟荀列传》索隐云:“牒,小木札也。”简册多为竹质,先有竹质再有木质,我国西北地区因缺竹而代以木质简。牍为长方形木板,以纵23厘米、宽2.5至5厘米为常用规格,阔于单枚简片,可书两三行以上文字,一牍较单简片可容更多的字。王充《论衡·量知篇》有云:“断木为椠,析之为版,力加刮削,乃成奏牍。”“椠”为木牍的半成品,木牍材料也称“版”、“板”、“方”等。竹质简册常用来书写典籍、律令、公文等等,木质版牍则常用于书写一般性文书、档案副本、私人书信、名谒名刺等等。竹木简牍的使用尺寸并非恒定不变,而是根据内容和实际情况选用不同尺幅,如战国时楚系竹简有的长达六七十厘米,青川秦木牍长46厘米。比较固定的是竹简的宽度,在长时期内未有多大变动。

竹木简牍是纸张出现之前古人主要的书写材料,即便在纸张施用于书写之后,简牍仍与纸张并行使用了数个世纪,约在东晋才退出历史舞台。竹木作为书写材料,其起源时间目前无可考知,但肯定很早。在商代,竹简已是很普遍的实用书写材料,《尚书·多士》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甲骨卜辞里有不少“册”、“典”字,作若干竹片被线绳编围之象形意。(图1-1)《河北博物院月刊》曾载,发现殷商时代的玉册(“己亥王锡小臣廱□在太室”玉册)。玉质易存,可以保留至今,竹木易腐,很难历三千年而幸存至今,所以今天已很难见到殷代、西周甚至春秋时期的简牍实物了。在殷代,甲骨并不是文字的主要载体,契刻卜辞也不是书刻的唯一形式,当时主要的、广泛使用的实用书写材料是竹木,一些古籍也记载当时简牍的大量使用。“不仅在周代,早在殷初已用简牍作为正式公文、祝祷和档案的材料了。”李学勤先生在《二十世纪出土简帛综述》序中写道:“前些年,山东邹平丁公出土的龙山文化晚期陶文,有一个看来从‘册’的字,如果理解不差,说明相当夏朝初年的公元前2000年左右就存在简册。”甚至可以不保守地说,如果商代简册已普遍使用的话,那么竹木简这一书写媒介,在商代和夏代以前应该有较长时期的酝酿、探索、成熟的过程,这一过程或许有一两千年。可以想象,魏晋以前简牍使用的空间、范围是何等宽广,其使用量又是多么巨大,地下所存留魏晋以上简牍遗物也应该是丰巨的。

汉晋到19世纪以前曾多次发现古代简牍,而真正的地下简牍大发现是在20世纪至今。一百多年来巨量的古代简牍帛书展现在我们面前,给今人一个前所未见的浩繁多彩的墨迹世界。简牍帛书被称为世纪大发现之一,其意义和影响是巨大而深广的,其研究范围指向各个学科、各个研究领域,简牍面世,还催生了一些新学问、新学科,并引发多门学科学术史改写的可能,简牍学以及甲骨学、敦煌学等早已热及全球而成为世纪显学。20世纪早期,王国维先生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中指出,“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见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则今之殷墟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王国维还提出了以新出地下材料来补正古籍纸上材料的“二重证据法”。简牍帛、殷刻辞、敦煌文书等都是最为得力的“地下材料”,它们真切、生动地记载了古时社会政治经济实况,甚至能显示出当时人们的生活情景与思想情感,与传统古籍资料相比,这些“地下材料”显得更为真实、具体、可靠。这些“新”材料、“新”资源的运用不止于历史学、考古学、文字学、文献学、档案学、天文、历史、地理等学科,对美术、书法等艺术学科同样具有重大价值。从书法艺术角度看,20世纪以来发现的巨量简牍帛书,给当代书法理论研究和书法艺术创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启迪和促进作用。

第一节 古代及20世纪简牍出土概况

现存古籍文献中有古代多次发现简牍的记载。

《汉书·艺文志》载:“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这批简册古籍可能是孔子后人在秦始皇焚书时藏起来的,据记载,当时出土的古简每简上书写20至25字,孔子后人孔安国将发现的这批竹简文字整理成《尚书》、《礼记》、《论语》、《孝经》、《孔子家语》。这次简牍古籍的发现,促成了汉代经学中“今文”与“古文”两学派的形成,从孔子宅壁中发现整理的书籍称为“孔壁古书”。

汉代发现的简牍,还有宣帝时河内女子在旧宅获古文《尚书》篇。《论衡·正说篇》载:“孝宣皇帝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据后来史籍记载,这一事件发生在宣帝本始元年即公元前73年。所获简牍为古文典籍,这批简牍属于战国时代。

西晋初年汲冢竹书出土是一次重要的上古简牍面世。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今河南汲县)出土了一批简牍古籍。《晋书·束晳传》记载:“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朝廷得到这批竹书后,由学者荀勖、束晳、傅赞、卫恒等人进行研究整理,共整理出古籍七十多篇。其中有《纪年》13篇,《易经》2篇,《易繇阴阳卦》2篇,《卦下易经》1篇,《国语》3篇,《名》3篇,《师春》1篇,《琐语》11篇,《梁丘藏》、《生封》、《图诗》各1篇,《穆天子传》5篇,《大历》2篇等等。这批简牍整理出来的古籍后人称为“汲冢竹书”。可惜后来它们中多数又佚失了,目前仅见《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

南北朝时期的刘宋昇明二年(478)、齐高帝建元(479—482)初年各出土过竹简。刘宋昇明二年延陵(今江苏丹阳西南)掘地得井,获一木简,长一尺、广二分,上书“庐山道人张陵再拜,诣阙起居”,应为名谒简。南齐建元间襄阳楚王冢出土了“玉履、玉屏风、竹简书青丝纶”,当时书家王僧虔认为这批简是蝌蚪书《考工记》。

北周静帝年间,居延出土过汉简,但简上文字大多磨灭不可识,唐代李德裕《玄怪录》记述过此事。公元20世纪考古发现证明,居延一带实为埋藏汉简特多的地区。

北宋崇宁初年,今宁夏固原一带发现了东汉章帝时期的简牍。北宋政和年间,陕西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赵彦卫《云麓漫钞》提到这次古简书的发现,记简文内容为:“永初二年六月丁未朔,二十日丙寅,得车骑将军莫府文书,上郡属国都尉中二千石、守丞廷义县令三水,十月丁未到府,受印绶发夫讨畔羌,急急如律令。”为东汉官方的“讨羌文书”。宋代所获简书和之前出土的简牍一样,大部分未能保存至今。

20世纪初至今简牍帛书发现大致可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为1900年至1950年,以我国西北地区简牍出土为主。1901年斯文赫定在新疆罗布泊发现一百多枚木简和一些残纸文书,之后斯坦因在敦煌、酒泉烽燧遗址发现多批汉简。20至40年代,我国科学家组成的考察团又在新疆罗布泊、甘肃敦煌、内蒙古居延等地发现数批汉晋简牍,内容以边塞守戍文书为主。

第二阶段为1951年至1970年代中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楚简、汉简出土。如1951年湖南长沙五里牌战国楚墓获楚简37枚,1953年长沙仰天湖战国楚墓获楚简43枚,1954年长沙杨家湾战国楚墓出土楚简72枚,1956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楚简148枚,1965年湖北江陵望山1、2号楚墓获楚简272枚,1973年江陵藤店发掘出24枚楚简。楚简外,这一时期西北地区汉简继续出土,如武威磨嘴子汉简,70年代初额济纳河流域新出大量汉简,被称为居延新简。西北之外,70年代初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简面世,1972年至1974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大量简牍帛,江陵凤凰山古墓区新获西汉竹简等等。

第三阶段为1975年至今,秦简牍面世。1975年12月,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发现一千一百多枚秦代竹简,这是秦简首次出土。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秦国木牍面世,青川秦牍文字被称为目前所见最早的古隶。之后,天水放马滩秦简、云梦龙岗秦简以及江陵岳山、扬家山、周家台等秦简牍陆续出土。2002年湖南里耶古井新出秦简牍36000余枚,数量超过之前出土秦简牍的总和。1970年代中后期以来,楚简及汉简继续出土。楚简有随州曾侯乙简,江陵天星观、九店、马山、秦家嘴等楚简,荆州包山、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1994年入藏一千二百余枚楚简,清华大学2008年新获二千多枚战国竹简(楚简),定名为“清华简”……三十多年来各地还有大量两汉简牍出土,其中江苏连云港、湖北、湖南长沙及西北敦煌悬泉置、武威等地发现了较大数量的汉代简牍,其中1996年长沙走马楼发现三国孙吴简牍达十多万枚。

何双全先生将一百年来各地发现简牍数量做出统计: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共出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至唐、宋,包括各种质料、各种文字在内的文献29万枚(件)。其中战国时期的23135枚,包括河南温县盟书一万枚,山西侯马盟书五千枚,河南信阳长台关竹简148枚,湖北楚简2265枚,湖南楚简4711枚,上博入藏楚简1200余枚。秦简33000余枚,包括湖北2593枚,甘肃460枚,四川2枚,湖南30000余枚。汉代简牍13万余枚,包括有甘肃61000余枚,山东7514枚,安徽1000余枚,湖北1925枚,湖南1000余枚,陕西木简115枚,骨签6万余枚。三国简牍10万余枚,主要是长沙吴简,此外还有安徽、江西、湖北出土的少量吴简。晋代简牍1782枚,唐代木牍469枚,西夏木牍6枚。

—以上统计,由于时间截限在新世纪初期,近几年新发现的简牍未完全统计进去。就秦简牍而言,湖南里耶秦简牍共36000余枚,2005年里耶战国古城又发现秦简50枚,2007年11月底,湖南岳麓书院从香港文物商手中购得秦简2098枚,这样目前秦简牍总数超过41000枚。2008年清华大学新获2100余枚战国竹简(楚简),战国时期竹简(含盟书)已达25235枚。两汉简牍方面,2004年安徽天长纪庄西汉墓新出木牍34枚,湖南长沙东牌楼古井发现东汉末简牍216枚,2005年广州南越国遗址出土西汉简牍约100枚,2007年末湖北荆州谢家桥西汉墓新出简牍208枚,使汉代简牍总数至少增加了五百多枚。这样一来目前各期简牍总数超过了30万枚。

第二节 秦简牍出土情况

自汉武帝时代发现“孔壁古书”到20世纪70年代的二千余年里,虽陆续有战国至魏晋的简牍出土,但一直未见秦简牍的面目。1900年以来两汉简牍巨量出世,古代数次发现战国古文简牍,楚系简牍也多次现身,而战国到秦代的秦系墨迹始终未露面,这让古代简牍序列面临较大缺环。汉字隶变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古隶的承载体—秦简为人们所期待。直至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了大量秦竹简,才填补了该项空白。

一、云梦睡虎地M11秦简

1975年1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湖北云梦县城西郊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至秦代墓葬,其中第11号秦墓出土竹简1155枚,这些竹简单简长为23.1~27.8厘米,宽为0.5~0.8厘米,墨书秦隶。根据简文可知M11墓主名“喜”,为当地安陆县负责司法的吏员。如M11所出《编年记》提到的,“喜”生于昭襄王四十五年(前262年),在秦始皇时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等职,死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出土简文分十种:《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问答》、《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日书》乙种。

1.《编年记》 共53枚简,简文依年代顺序记载了从秦昭襄王元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前306年—前217年)间秦与东方诸国的战事及其他军政大事,同时记载了墓主“喜”的家事及其个人事件。《编年记》简分上下两栏书写,事先写好年历,再于其下记写事件,国事与个人记事不是同时书写的,属编册横读式历谱。《编年记》有点类似后来的“年谱”。根据《编年记》上的记载,可以对证古籍史书,校正《史记》等文献。

2.《语书》 共14简,前8简为秦国南郡太守腾于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颁发给郡下各县的文告,后6简为文告的附件,写明良、恶吏的标准等。

3.《秦律十八种》 共201简,经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整理编排后计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内史杂》、《均工》、《尉律》、《传食律》、《行书》、《邦属》等18种秦律令,每种律令仅是全文的摘录,每条律文末尾均有该律律名。这些秦国法律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社会政治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包括农田水利、山林保护、粮食储存、货币流通、市场交易、手工业管理、徭役征发、刑徒监管、官吏任免、军功赏罚等等,足见嬴秦对法律的重视以及秦律令的完善程度。“十八种”中的《内史杂》涉及文书制度以及对从事文书工作的“史”的相关法律规定,如:

有事请殹(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

非史子殹(也),毋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下吏能书者,毋敢从史之事。

4.《效律》 共60简,比《秦律十八种》中的《效律》更为完整,《效律》详细记载了基层物资账目的管理制度,对各类军用物质的使用规定尤为严格,对度量衡的使用管理也特别严格。如律令曰:

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赀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一盾。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赀一盾。斗不正,半升以上,赀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赀一盾。半石不正,八两以上;钧不正,四两以上;斤不正,三朱(铢)以上;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参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廿分升一以上;黄金衡羸(累)不正,半朱(铢)上,赀各一盾。

律文详细规定了度量器误差的限度以及处罚细则,可看出秦法律的完备与严密。

5.《秦律杂抄》 共42简,《秦律杂抄》中有些律令有律名,有些没有,依简上存有的律名,可整理出《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律》、《傅律》、《中劳律》、《敦表律》、《捕盗律》、《戍律》等11种。《秦律杂抄》可能是根据实用需要,从秦律中摘取的一些律文,其中大部分与《秦律十八种》并无重复。(图1-2)

6.《法律问答》 共210简,通过问答形式,对秦律的一些条文、术语等进行解释和阐述。据载,秦孝公时商鞅制定的法律依据李悝《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主要是刑法内容,《法律问答》内容大体与秦刑法“六篇”相合,其中引用的某些律文之形成时间可能较早。问答中也引用了一些案例,还有一些诉讼程序的说明。

7.《封诊式》 共98简,分为25小节,每一节的简首有小标题,“封诊式”书于末简背面。“封”指查封,“诊”指调查、核验,“式”指式样、范本。此套简文是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也是有关吏员处理案件时参照的范本。《封诊式》中所收刑事案件大部分是关于盗牛马、盗钱物、逃亡、逃避徭役、斗殴等民事案件。里面记录的案件自昭襄王四十一年至秦始皇时期。

8.《为吏之道》 共51简,分纵向五栏书写,先编后书。《为吏之道》指出为官的品德和标准,许多观点与《礼记》、《说苑》、《大戴礼记》等文献的说法类似。《为吏之道》以四字为句,第五栏中附有与“相”相近的韵文八首,第五栏末附抄了两条魏国法律。高敏认为,《为吏之道》的内容是当时儒、法等学派思想融合一体的标志。

9.《日书》甲种、《日书》乙种 《日书》甲种共166简,乙种共257简。《日书》甲种竹简正、反面都书写文字,内容为《除》、《秦除》、《稷辰》、《玄戈》、《艮山》、《四日》等17篇,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则按简文次第分为60篇。《日书》为选择时日、趋吉避凶之卜筮书,涉及出行、娶妻、生子、起土、置屋、裁衣、赴任等时日测选。古代《日书》历史悠久,这类卜筮典籍在战国秦汉民间广为流传,当时操此术者被称为“日者”。《日书》乙种字体略大于甲种。刘乐贤将乙种内容分为48篇,大部分在甲种中有相似篇章,乙种有而甲种没有的是:《祭祀篇》、《坏垣篇》、《方向占生子篇》、《五行篇》、《天阎篇》、《出邦门篇》、《甲子篇》、《初冠篇》、《十二时篇》、《十二支四方吉凶篇》、《问病者篇》、《四季天干占死者篇》、《失火篇》、《盗篇》等。

秦代焚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日书”及卜筮之类书籍未在销禁之列,这类文书仍在民间流传。面世的秦简牍中多有《日书》,除睡虎地M11《日书》甲、乙篇外,天水放马滩秦简亦有《日书》甲、乙篇;江陵王家台M15秦简中的《日书》,与睡虎地《日书》相近;湖北沙市关沮周家台M30出土的《日书》秦简有178枚,以择日书为主,还附四幅图;江陵岳山M36两枚秦木牍也是写的《日书》。秦《日书》记载了阴阳五行、避害趋利、选吉择日之术,有的同时记有秦、楚月名差异对比,是研究古代术数、天文历法等问题的好资料,还可以折射出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情形。何双全在《天水放马滩秦简甲种〈日书〉考述》一文中就睡虎地、放马滩两地出土的《日书》做了比较:两部《日书》内容性质相同,“睡简日书”多而复杂,“放简日书”少而简略;“放简日书”含较浓的时代政治色彩,并不多涉及鬼神;“睡简日书”言及社会政治内容较少,通篇充满了鬼神观,“秦人重政治轻鬼神,而楚人重鬼神轻政治”,“《放》简是纯秦《日书》,《睡》简是纯楚《日书》。”

二、云梦睡虎地M4秦牍

睡虎地M11秦简出土不久,考古人员在睡虎地4号秦墓发现两枚秦木牍。出土时,一枚保存完好,长23.4厘米、宽3.4厘米,另一枚下段残缺,余长17.3厘米、宽2.6厘米。木牍均两面书写文字,内容为士卒“黑夫”、“惊”两人写给家人的书信,受信人为“中(衷)”。信牍写于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为目前所见最早的书信实物。两枚木牍书写较潦草,字形侧斜,第一件信牍曰:

二月辛巳,黑夫、惊敢再拜问中,母毋恙也?黑夫、惊毋恙也。前日黑夫与惊别,今复会矣。黑夫寄益就书曰:遗黑夫钱,毋操夏衣来。今书节(即)到,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禅裙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钱来,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伤未可智(知)也。愿母遗黑夫用勿少。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闻王得苟得(牍正面)毋恙也。辞相家爵不也?书衣之南军毋……不也?为黑夫、惊多问姑姊、康乐季须、故术长姑外内……为黑夫、惊多问东室季须苟得毋恙也?为黑夫、惊多问婴泛季事可(何)如?定不定?为黑夫、惊多问为夕阳吕婴、□里闻误丈人得毋恙……矣。惊多问新负、得毋恙也?新负勉力视瞻丈人,毋与……勉力也。(牍背面)

信中谈及当时秦与楚在淮阳的战事,黄盛璋认为“中(衷)”就是M4的墓主,入葬时可能离收到第二封家信时间不长,第二封信提到的“新地”即现墓区附近的云梦古城,也是楚、秦时的安陆。

由两枚木牍书信可见,那时民间书信一般用木牍书写,为节省版牍而两面写字。秦人书信习用语与汉代不尽相同,该信牍显示了常用问候语“敢再拜问”、“敢大心问”、“毋恙也”、“多问”等,而且书信时间写在信首。

三、青川郝家坪秦木牍

1980年,四川省博物馆和青川县文化馆在青川县郝家坪发掘第50号战国秦墓时,发现了木牍两枚,一枚木牍字迹漫漶,无法辨识,另一枚长46厘米、宽2.5厘米,两面墨书,正面是秦王颁布的《为田律》命书,三行书写,时间为(秦武王)二年十一月,当为公元前309年。牍文显示这是由当时秦国丞相甘茂等具体修订颁发的《为田律》,是关于开辟、修整田地的律令。木牍背面有上中下三栏文字,现仅存上栏文字,记武王四年十二月不除道日干支,牍背面墨书非一次书成。秦木牍常见尺寸为23厘米上下(秦汉一尺),青川牍的长度却多出其他秦牍一倍左右。青川秦牍为目前所见最早的秦系简牍墨迹,也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古隶墨书实物,青川秦牍比其他出土秦简牍早出至少几十年,是研究战国时期秦文字、书体演进及隶变进程的重要材料。

四、甘肃天水放马滩秦简

198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天水市放马滩发掘了1号秦墓,出土秦简460枚,内容有《日书》甲种、《日书》乙种、《墓主记》。《墓主记》写于秦王政八年(前239年),可判断M1是秦王政八年九月以后下葬的。《日书》甲种有三道编绳,竹简排列整齐,简的上下端各留出一厘米的天地头,许多简的天地头两面还残留着深蓝色纺织物残片,研究者据此认为原简册用纺织品裱了两头,并称这是简册装帧的最早实物。

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内容和睡虎地《日书》相近,性质也是占卦、卜时、择日,内容涉及历法、天文、巫卜诸学说,讲人及社会、政治、生活等事。放马滩《日书》甲种凡73简,原文无标题,整理者依据内容把它分成八章:“月建”、“建除”、“亡盗”、“人月吉凶”、“男女日”、“生子”、“禹须臾行”、“忌”等。《日书》乙种凡379简,有20余章,有七章与甲种前七章相同,与甲种不同的有:“门忌”、“日忌”、“月忌”、“五种忌”、“人官忌”、“天官忌”、“五行书”、“律书”、“占卦”等内容。

《墓主记》又称《邸丞谒御史书》,讲述一个名为“丹”的人死而复活的故事。李学勤先生在《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中认为,《墓主记》是与《搜神记》内容相似的志怪故事,而时代则早了五百多年。该记中的“三十八年”为昭襄王三十八年,记中的“丹”这个人可能是虚构的,也可能确有其人,他逃到秦国后编造了这个故事。

放马滩M1秦墓还出土了七幅木板地图,以墨笔绘制。研究者认为,其中一幅为总图,其余为分图,六幅图有文字标记,按河流流向顺序注写河名与地名。地图所绘为放马滩邻近地区,可能是墓主生前所在或很熟悉的地方。何双全认为这些地图描绘的是战国晚期秦国所属郡县的行政、地形图。这些地图有河流、山脉、分水岭、居民点、道路、关隘的分布并做文字标记,是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地图实物。

五、云梦龙岗秦简

1989年10月至1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城东龙岗地区发掘了9座秦汉墓葬,其中6号秦墓出土一百五十余枚竹简和一枚木牍。竹简保存情况不好,残断严重,完整者长28厘米,宽0.5厘米~0.7厘米,厚约0.1厘米,于篾黄面书墨字秦隶,简上半部分字迹大多比较清晰,下半部分文字漫漶不清。简长约为秦制一尺二寸,分上中下三道编绳,据判断这批竹简应是先编册后书写的。根据6号墓简牍上的“廿四年正月甲寅以来……”、“廿五年四月乙亥……”、“九月甲申”等纪年,可将时代确定为秦汉之交。通过研究,龙岗M6年代大概在秦末秦二世二年九月或汉三年九月后,以后者可能性较大,属秦汉之交的墓葬。

龙岗简内容主要是围绕“禁苑”的秦代法律。和睡虎地秦简相似的是,龙岗秦简也大多为法律内容,分《禁苑》、《驰道》、《马牛羊课》、《田赢》、《其他》等,其中主要内容是关于禁苑的管理、土地租赁抵押等方面的律令,其内容并未在睡虎地秦简中出现过,这再次说明秦法律的复杂细琐。墓主是木牍上出现的“辟死”,可能是一位与管理禁苑有关的小吏。“辟死”并非他的原名,而是得刑后的称谓,他曾因获罪被处刖刑。“辟”通“躄”、“躃”,《说文》:“躄,人不能行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两足废。”《史记·平原君列传》:“民家有躄者,盘散行汲。”《正义》云:“躄,跛也。”又,龙岗M6发掘简报称棺内只见墓主上半身而不见下肢痕迹,故推测其曾受过刖刑。古人有因受刑致残而得名的情况,如孙膑,龙岗M6墓主大概也是这种情况,人们都称呼他“辟”。综合研究情况可知:墓主“辟死”原是一位从事司法事务的小吏,后来被治罪判刑,成为刑徒做城旦,之后可能又从事云梦禁苑的管理工作,墓中与法律有关的竹简正是他日常所用之物。(图1-3)

龙岗M6出土一枚木牍,正面两行文字,字距宽疏,关于该牍内容性质,专家多有争论(详见第二章第四节)。从书法角度讲,该木牍较具研究价值。

六、湖北荆州地区发现的秦简牍

湖北荆州一带是秦汉墓汇集地,历年来该地区发掘了大量战国到秦汉墓葬,楚简、秦简、汉简屡屡出土。1986年至1993年,考古工作者在该地区的岳山、扬家山、王家台、周家台等地发掘秦墓时,发现了大批秦简牍,使秦系简牍墨书世界进一步丰富。

1.江陵岳山M36秦牍

1986年,湖北省江陵县文物局、荆州市博物馆在江陵岳山岗发掘了46座古墓葬,包括秦墓10座、汉墓31座,其中第36号秦墓出土木牍两件。木牍两面墨书,一件长23厘米、宽5.8厘米、厚0.55厘米,一件长19厘米、宽5厘米、厚0.55厘米。木牍内容为日书,有土良日、木良日、火良日、水良日、金良日、人良日、牛良日、马良日、犬良日、祠门良日、衣良日、衣忌、五服忌等。该墓葬年代应在秦统一之前,墓主为中下层官吏,与睡虎地M11墓主身份接近。

岳山M36第一件木牍(M36:43)文曰:

水良日:癸未酉,其忌:癸巳、乙巳、甲戌。

凡衣忌戊申、己未、壬申戌、丁亥,勿以裚(制)衣。毋以八日、九日、丙、辛、癸丑、寅、卯材(裁)衣。

岳山第二件木牍(M36:44)内容较杂,有“贺人”、“问病”、“生子”等。岳山秦牍《日书》中的良日、忌日等与睡虎地《日书》有所不同。

2.扬家山秦简

1990至1991年荆州镇扬家山M135秦墓发掘出竹简75枚,内容为遣策,记录了随葬品物名、数量等。一般一简上记一至三物,如“□薪三束”、“金□杅一”、“□食二橐”等。该墓年代在秦拔郢至秦末之间。

3.王家台M15秦简

1993年湖北文物考古工作者在荆州镇王家台清理了16座秦汉墓,其中第15号秦墓出土竹简八百余枚。简文内容有《归藏》、《效律》、《日书》、《政事之常》等。其中《归藏》文献研究意义重大,以前学界认为《归藏》是伪书,王家台M15《归藏》简的面世,证明“三易”之一的《归藏》实有其书,它存在并流传过。王家台竹简文可以校勘传本《归藏》之讹误,可以引发《归藏》与《周易》的比较研究,还能为研究先秦史提供可靠材料。

王家台《效律》简为秦《效律》律文摘抄。

王家台M15竹简中的《政事之常》共65枚,主要为四言句,与睡虎地《为吏之道》内容可相互参校。《政事之常》简册布局奇特:它是一张方形图表,对角线相交处中央为一方形空白,书写“员(圆)以生枋(方),正(政)事之常”八字,相同文字竖行正倒各一遍。中央方形之外,另套三圈,由对角线分隔,由内而外分为十二块,每块中有三组文字,都朝向中央书写。这样的排列和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画相类,该种图形还见于阜阳双古堆汉墓出土的式盘和马王堆帛书《禹藏图》。王家台《政事之常》简册奇特形式或许是用于占卜。

4.周家台M30秦简牍

1992年11月到1993年6月,湖北省文物工作者在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发掘了萧家草场26号汉墓和周家台30号秦墓。其中周家台30号秦墓出土竹简387枚,整理者将之分成甲乙丙三组。甲组242枚,乙组75枚,两组皆长简,规格基本相同,简长29.3厘米至29.6厘米,宽0.5厘米至0.7厘米,厚0.08厘米至0.09厘米。丙组为70枚短简,规格差异较大,简长21.7厘米至23厘米,宽0.4厘米至1厘米,厚0.06厘米至0.15厘米。简文皆墨书隶体,均书于篾黄面,只有一枚简例外(篾青书有标题)。除白简外,每简最少一字,最多43字,总计5300余字。甲组简内容为二十八宿占、五时段占、五行占、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月朔日干支及月大小等;乙组内容为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全年三百八十四天(含九月三十天)的全年日干支;丙组内容有医药病方、祝由术、择吉避凶占卜及家事等。后来整理者又依据内容将这批简分为一、二、三组,分别拟篇题为《历谱》、《日书》、《病方及其他》。

周家台M30《历谱》简1至简64记秦始皇三十四年、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日干支,每枚简自上而下分6栏,每栏记一日干支(每简记6个日干支),为编册横读式“日记”型历谱。《日书》内容包括:二十八宿占篇,吏五时段占,戎历日占篇,五行占篇等。五行占篇简册绘有图形,称“线图二”、“线图三”、“线图四”,图形抑或和王家台M15《政事之常》那样,是配合式盘用以贞问吉凶的。《病方及其它》记治疗各类疾病及养生的药方,还有民间祭祀农神的礼仪等等内容。(图1-4、图1-5、图1-6)

周家台M30还出土木牍一枚,牍长23厘米、宽4.4厘米、厚0.25厘米,正背两面墨书,顶头分栏横排书写,共149字,内容为秦二世元年(前209年)历谱,正面书二世元年十二个月的月朔日干支及月大小,背面书该年十二月份的日干支等。该牍被称为“二世元年木牍”,形式上为单版直读式历谱。

该墓还出土文具一套,有竹笔杆(毛笔)、竹笔套、竹墨盒、墨块和铁削刀,均保存不好。

据发掘简报称,该墓下葬年代应略晚于睡虎地11号秦墓,暂定为秦代,但也不能绝对排除该墓年代的下限晚到西汉初年的可能性。周家台M30墓主的死亡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其生前官秩低于睡虎地M11墓主,应当是略低于县令使的低级吏员,可能是佐史或负责赋税收缴工作的南郡官署属吏。

(图1-7:荆州部分秦汉墓位置图,有周家台、王家台、岳山、扬家山秦墓,萧家草场、张家山等汉墓)

七、湖南里耶秦简牍

2002年6月,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战国古城遗址一号井出土了一批文物,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该井出土的大批秦简牍,有36000余枚,几乎是此前出土秦简牍总量的十多倍。里耶一号井深14.3米,内径2米,平面正方形,井壁四周嵌有宽30厘米、厚10厘米的木板。井内堆积物分十八层,简牍主要集中在第六、八、九、十、十二、十五、十六层,发掘者认为这些简牍应是秦末动乱时弃置于井中的。出土的木牍长多为23厘米,宽度多种多样,自1.4厘米至5厘米不等,也有宽度超过10厘米或长46厘米以上的异形简牍。木牍宽度依所写内容多少而定,一般一牍一事,有编绳者均为书后再编联。里耶牍内容涉及当时政治、军事、农业、赋税、徭役、法律、财政、交通、地理、文化、历法等方面,其中一些由年、月、日、地名、职官、事件及办理时刻等构成完整的公文,涉及秦代洞庭郡、苍梧郡、巴郡等地,从牍文记载的迁陵、酉阳、沅陵、阳陵、益阳、临沅等地可知秦朝已对这一带实行了行政管理。里耶秦牍由于内容广杂、牍量丰巨而引起各学科领域研究者的极大兴趣,具有历史、考古、语言、文字、文书、档案等学科研究价值,学者们认为里耶简牍提供了百科全书式的一手实物资料,可以帮助改变学术界的一些传统认识,能够填补有关秦代历史记载的不少空白。当然,里耶秦简牍也是书法研究、创作的新一手材料。里耶牍纪年从秦王政二十五年到秦二世二年(前222—前208年),一年不少。发掘者公布了三十多枚版牍,约六千字,皆为墨书秦隶。

目前公布的里耶牍文内容有大量的行政文书,应为秦时县(迁陵)一级政府文书的档案副本,包括政令、往来公文、司法公文、吏员簿等。这些文书体式完备,对了解和研究秦代官文书制度极有帮助。王春芳《从里耶秦简看秦代文书和文书工作》一文通过研究里耶牍文后认为:秦代行政文书已形成成熟的体式,文书主要包括发文时间、发文者、收文者、正文等,文书惯用语有“敢言之”、“敢告”等,上行文书常用“谒”、“上”等,下行文书常用“书到言”、“其以律令行事”等语;县丞是当时县一级处理文书的吏员;秦代官文书的管理、传送、邮行记录、邮人管理等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李学勤指出牍文中的习用语“敢言之”常作为文书主体的起讫,即便主体很短,前后的“敢言之”亦不少,如J1(16)6牍曰:“三月戊午,迁陵丞欧敢言之:写上,敢言之。”

J1九层一些木牍格式类似,是里耶秦牍一种代表性的文书形式。如J1(9)1牍文:

正面: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阳陵宜居士五(伍)毋死,有赀馀钱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 ·今为钱校券一,上谒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县责以受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计,问何县官计年为报。已訾其家,家贫弗能入,乃移戍所。报,署主债发,敢言之。

四月己酉,阳陵守丞厨敢言之,写上谒报,报署金布发,敢言之。 儋手

背面:

卅四年六月甲午朔戊午,阳陵守庆敢言之,未报谒追,敢言之。 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假尉觿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报之,当腾腾。 嘉手 ·以洞庭司马印行事。 敬手

该木牍正面书写较工整,背面则有些潦草。J1(9)1—J1(9)12号牍都有类似的书写特征,即牍正面工谨,背面往往信笔草草。(图1-8、图1-9)

一部分里耶单牍上的文字并非同时抄写。一些里耶牍虽为文档性质,其誊写很可能是即时性的,亦即正式文书处理后或送走前即时抄录成副本存档,以后若有该项文书的复批或反馈之类文本,仍抄于原存档副本(牍)上。我们所见的J1九层1至12号牍就属于这种情况,该组版牍内容处理时间跨度有两三年(约秦始皇三十三年到三十五年间),其间有两三次索债内容的追问、回复等,每个欠债人的相关内容做成一枚牍,关于此(人)事的问题分一次或几次记于一牍上,作为存档。从字迹风格看,也显出它们中的每件牍并非都出于一人手笔,而是由一至三人书写(如J1(9)4、J1(9)8等牍),许多牍正面(有的还包括背面)工整的字迹为一人(或两人)书写,背面草率的字迹则由另一人书写。

八、岳麓书院秦简

2007年11月底,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从香港文物商手中购得一批秦简。经过四个多月的抢救性保护修理工作,该批秦简大致情况公布。处理之后的秦简共有2098个编号,其中简形、字迹完整的有800余枚,较完整的有1300余枚。

2008年1月中旬,岳麓书院邀请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湖北荆州博物馆、荆州文物保护中心、湖南省文物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观摩竹简。这批竹简内容涵盖算术、历谱、律令、日书、梦书、为吏箴言等,内容的丰富性可与里耶秦简相媲美,许多内容是别的竹简所没有涉及的。李学勤考察过这批秦简后认为,根据竹简上出现的一些湖北古地名及出现“内史”称呼等信息判断,这批竹简可能出自一郡守之墓。

关于这批竹简的时代,岳麓书院陈松长认为:从简的质地和书写风格上分析,应该是秦简;另外一个重要的证据是纪年,其中保存完好的竹简中有“二十五年,六月朔,六月,丙辰”等文字。这个记载,只和秦朝干支纪年法是相对应的,因此可以肯定是秦简。(图1-10)

岳麓书院秦简整理研究中又一项重要发现是,简文中出现了两个新郡名:州陵郡、清河郡,这是文献记载秦48郡中所没有的,果真如此的话,则“秦朝48郡”将被改写。

第三节 秦简牍书法研究的意义

20世纪之前的一千多年里,人们对隶书的认识只限于东汉铭石八分书,东汉铭石隶书就是汉隶的全部。自西北汉晋木简面世后,人们看到了汉代隶书的另一种面目,这是一个不同于金石契刻书法的另一个多彩的墨书世界。20世纪早、中叶,两汉简牍接连不断地问世,尤其是大量的西汉竹木简牍墨书,弥补了西汉书法资料、特别是墨迹实物稀少的不足。除两汉手写体世界以外,20世纪50年代起又发现了一批批战国楚简书。这样,就手写墨迹系统而言,摆在今人面前的有战国时代的楚系、两汉魏晋这两大宗,但缺少了它们之间的连接环节—战国时期秦国至秦代的手写墨迹。1975年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发现,让人们第一次亲见秦系实用手写墨迹的真面目。1980年四川青川秦木牍出土,将现存秦系手书墨迹年代从睡虎地简上提了好几十年、到了公元前四世纪末。地不惜宝,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又有多宗秦简牍陆续出土,特别是21世纪初湖南里耶新出三万多枚秦简牍,这让秦简牍书法的面目和系统性渐渐清晰、完善起来。

就书法研究而言,秦简牍至少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围绕隶变问题的书学探讨,二是书法史及上古书法史相关问题完善甚至重构的可能性。世纪新出土书法资料引起人们对隶变诸问题的重新讨论,继而产生了许多不同于早先看法的新观点,这些新观点如今已不觉其“新”,已为学术界普遍认同。比如隶书不来自小篆、不生成于秦代,古隶早在战国中期、甚至早期就已经很成形了;古隶的渊源、发展之脉络也不似古籍里说的那么简单。就另一角度看,出土实物已表明,战国、秦、汉时期的书体和书刻方式实际上是丰富多样的,秦书八体、汉有六书所言不虚,仅其中的“隶书”一项就可以展示出绚丽多姿的书写形态。当然,隶书渊源、形成、演变问题的研究任务还远没有完成,战国后期以前古隶的来源、进变问题应该是今后探究的一个重点,其困难仍在于可用以佐证的一手材料不多,比如战国中期后段之前的秦系书迹目前只青川牍一例,而差不多同期内的其他手书体实物均为楚系简帛—而这些楚书并非古隶来源研究的直系材料—隶书探源的进一步突破,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古隶实物或相关遗迹在今后能否幸运出土。隶变研究既是文字学的课题,也是魏晋以上书法史探讨绕不过去的一个关键。而我们目前关于此课题一个又一个的突破和成果,相当程度上依赖几十年来出土的秦简牍的帮助。

书法史研究主要包括史上问题的专题讨论和书法史体系的构筑。秦手书墨迹发现之前,我们对秦代书法的认识仅止于史籍记载和存世刻石、诏版等。从前说起秦代书法,只能根据古籍记载,排列出李斯、赵高、胡毋敬、程邈等书家,泰山、峄山、瑯玡等小篆刻石,权量诏版、兵器等物刻文。秦书有八体,其实人们心目中仅有小篆一体以及印玺等形象,除此之外无法增添更多的感性认识。近30多年来秦简牍墨书的发现,让秦国、秦代的书法内容丰富起来,在铭刻与手书两个系统、官文与俗体、甚至正体与草体两路中,都有了较以前更充足的书迹实物。何琳仪依传世及新出土资料将秦系文字分为铜器铭文、兵器铭文、石器铭文、货币文字、玺印文字、陶器文字、简牍文字、木器文字、漆器文字等九种。目前来看,简牍文字可以说一跃成为现存秦文字资料的大宗。青川牍反映了公元前4世纪末嬴秦手写体的一个侧面;天水放马滩简、睡虎地部分简书、岳山牍展示着青川牍之后、秦统一之前的日常俗写式样;周家台、王家台、睡虎地部分简书、特别是巨量的里耶木牍,为我们充分展示了整个秦代实用手书体的多姿多彩;龙岗简牍则告诉我们秦代末期的一些书写趋向……秦系墨书资料给秦代及其前后的书法课题提供了多角度研究的可能性,如:秦隶(古隶)的全方位研究,秦隶与六国手书体的关系,秦隶与同时的秦官文正体的关系,秦简牍中的潦草书写现象,这些草率墨迹与同时的古隶正体的关系,这些草率墨迹与后来草、行书甚至楷书的关系等等。就书法史纵向研究看,这些一手资料填补了战国后期至秦代书法(墨迹)的缺环,对研究者重新审视先秦至汉晋书史,重新思考从前成为定论的某些史上问题等等,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秦简牍墨书对于当代书法创作同样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楚简集中出土,随后引发了书法界的楚简创作热潮,许多篆书作者纷纷借仿荆楚简帛墨迹,创作出传统篆书与楚简融合、或纯楚简风格的作品,这些作品在各种展赛上屡屡入展、获奖,书界刮起楚简创作旋风,一直持续至今。近年来也有一些书家借鉴秦简牍风格,或在隶书创作中参入秦简笔意,或尝试纯秦简风格的创作。战国至汉魏简牍帛书的发现,为当代书家扩大了传统参照系,大大拓宽了书家的借鉴视野,例如秦简牍在传统的东汉铭石隶书之外、在稍早些时候出土的两汉简牍隶书以外,为书家提供了古隶墨迹实物,隶书创作的传统参照系中,已形成了一个从战国中后期的古隶,到秦、西汉、东汉隶书的较为完整的、系统的隶书谱系,这很可能会促进当代隶书创作境界的新一轮提升。而且,基于新资源之上的简牍帛类新书体、新书风的形成,也并非就是妄谈。

表1-1 1980年以来主要新出土简牍帛情况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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