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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官嫖娼的事儿(1)

桃花扇底看前朝 作者:许石林


唐宋以来,均设有妓乐,分宫妓、官妓、营妓、家妓,分别服务于宫廷、官府、军队和私人家庭,明朝至宣德帝时,依然保留着。此处所谓妓,是指在乐籍的乐妓,不是卖淫的,其功能主要是表演歌舞、奏乐,类似文工团。但是,比文工团团员惨的是,乐妓地位非常卑贱,属于牛马一样的财产。既如此,作为妓,主人或官员老爷要让你侑酒陪睡,一般妓女很高兴顺从,因为这样有好处,甚至能改变地位——宋孝宗的杨皇后就出身乐妓,她的妈妈张氏就是宫妓,后来外出嫁人。这女孩出生后,长得非常漂亮,又聪明懂事,被皇太后看上了,养在身边,长大了,就配给孝宗,后来当了皇后。

五代时期的名画《韩熙载夜宴图》,等于是皇帝派人偷拍大臣韩熙载家里饮宴的情景。韩熙载当时遭朝廷猜忌。他无奈,只好夸张地饮酒作乐,每饮酒必有官妓佐酒。那些喝多了的官员客人,看上了某个妓女,要跟这个妓女睡觉,韩熙载还给妓女与这些官员睡觉提供方便,不仅提供方便,他还变态地带着其他官员和妓女,隔着窗户看别的官员与妓女做好事。可以说,韩熙载家就是个淫窝。韩熙载以此自污求保,皇帝看了侦查员顾闳中偷拍(画)的《韩熙载夜宴图》,对韩熙载这种没出息的放纵非常放心,因为他显然已经彻底堕落,自暴自弃了,没有政治抱负和人生理想了。

大宋的死敌金朝,也有官妓——金朝的大法官、御史大夫合住,有一次出差路过宿州,当地官员牙虎忽招待合住,让歌妓侑酒伺候,晚上还让这个妓女陪大法官睡觉。大法官通常嫖妓都不花钱,自然有人埋单,或是嫖霸王娼,不给钱。但是,这次大法官合住次日清早起来,吃完早餐就要告辞,牙虎忽带着人来了,说:大法官,你昨晚睡了我们的歌妓,还没给钱就要走啊?合住很愕然。牙虎忽说:大法官你愣着干什么?没钱是不?不可能啊!说着,就动手翻大法官的行李,拿了几件值钱的丝绸衣服,说:得!这个就当大人给歌妓的嫖资吧。大人今后外出,一定记得带钱啊!不要睡了人家女孩还不给钱,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太掉链子了!牙虎忽一顿侮辱,气得合住说不出话来。不过,至此,朝廷的官员路过宿州,都不敢住宿,甚至能不去宿州就不去。这样,宿州少了很多政府接待的麻烦。

明朝初期,那个非常有名又非常有才的大学士解缙就给朱元璋上书,要求撤销官妓,以其“非人道所为”。但是,朱元璋没有听他的。到了明朝第五代皇帝宣宗朱瞻基即宣德皇帝在位的时候,官场的风气已经很坏了,官员宴饮聚会,没有妓女三陪,就不算时尚,不算体面。至于官员集体狎妓、买春,那是很普遍的。狎妓、嫖娼,还都在政府公务接待的酒楼、宾馆。

明代有个叫谢肇浙的记录了明代娼妓的情况,他写道:“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妓女十分活跃,有的甚至都搞到寺院里去了。

宣德年间,都御史刘观因为和其他衙门的法官们集体买春、嫖娼,以贪淫之罪,被撤职查办。

都御史是干什么的?权力非常大,其“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述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简单地说,其权力就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兼最高检察院。作为皇帝的耳目,不仅管官员,可以说京城的各种风气都归他管,当然,他的职责是管官员,百姓是看官员的样子的,管好官,百姓就自然风从向化了。所以,天下官员闻都御史之名无不两股战栗,魂飞齿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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