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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警诫官员最有效(3)

桃花扇底看前朝 作者:许石林


冯聿听了果然不高兴,说:老崔,你怎么回事儿?我们冯家跟你关系不错,你怎么老是咒我们家呢?

崔光说:这不是咒,我是以自古以来的事理推论,谁也逃脱不了这个宿命。提醒一下你老哥嘛!

也有上司警诫下属的——

北周长孙俭当荆州都督,刚一到任,老百姓就上访告状,告郑县县长泉璨。长孙俭召开荆州干部大会,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之后,他将调查泉璨的事儿公诸于众,之后自己脱去上衣,跪在主席台上,让人用荆条抽打自己。抽打完了,他说:作为一州行政长官,有教育各级干部的职责。现在泉璨同志犯了错误,责任首先要由州委一把手的我来承担,是我没有教育好泉璨同志。

有人插话说:泉璨又不是您提拔的,您是刚刚到任,怎么能负这个责任?要负,也是您的前任负责嘛。您怎么一上任就给自己头上引爆一个地雷?

长孙俭说:我是荆州刺史,我就该负这个责任!这不是我长孙俭负责任,这是荆州刺史在负责任。这就是官场游戏规则!不能到了该由你这个职位负责任的时候,你就说当时我还没有来,我不了解情况。不能这么说!人跟职位不能分开来说,除非你不当这个官。否则,咱们解决问题就永远没有办法,永远找不到问题的源头和依据。咱们有的干部,在一个地方当官,做了很多错事、坏事,但是他的错误在他离任的时候还不一定能全面充分地显现出来,他一拍屁股走了、升职了或退休了,他犯下的错误和政策失误就永远没有人追究了,后来继任者也不承担,这叫什么规矩?难道没人承担这事儿就完了?难道当官就永远正确,倒霉的只有国家和老百姓吗?这就是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长孙俭自严如此,“阖城无不肃励”。

父子之间、朋友之间、上下级之间警诫,皇帝有没有人给他警诫?皇帝有没有内心所忌惮的?有。就拿最著名的荒淫无道昏君隋炀帝说事儿——

隋炀帝住在显仁宫,他命令所有的侍卫没有他的旨意不得离开岗位,不值班的时候就在营房待着。可是,有一次卫士长让一个没上班的侍卫外出办了点事儿。隋炀帝知道了,大怒,命人将卫士长押送到大理寺,并指示:杀头。大理寺少卿源师对隋炀帝从容奏道:“陛下您指示杀了卫士长,臣奉命执行就是。这也不用多讨论,谁爱说啥说啥。可是,这个案子既然交给我们大理寺审讯,我们就应该按照朝廷的法律来审问定罪。您现在给大理寺指示杀了卫士长,臣等遵旨。臣斗胆问一句:今后如果还有卫士犯了同样的错误,您是亲自下指示呢,还是让我们大理寺审讯定罪?您亲自下指示那还用我们审讯干什么?交给我们审讯,可是按照法律衡量,不一定是杀头,今天咱们要不要把法律改了?如果让大理寺今后审问定刑,而您今天的旨意又成为一个典型先例,怎么办?请皇上明察。”隋炀帝被这样一问,警醒了,挥挥手,放了那个卫士长。

从前皇帝临朝,有左右史官,记录其言行。每当臣下奏事,与皇帝对答,每一句话都有记录,这也是皇帝非常忌惮的制度。皇帝也是很害怕自己的错误被史官记录在案的。皇权独断,独断就只能由一人负责。所谓集体负责,时过境迁,同样一个事件,没有权威的第一档案,各人都拿自己的日记说事儿,真伪难辨,一句集体负责,最后必然是谁也不负责。所以,大理寺少卿源师这样奏事廷对,自然是借助了皇帝负责这一制度,让隋炀帝有所警醒和忌惮,不能因气使权,乱了规矩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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