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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殡,不巷歌”(2)

桃花扇底看前朝 作者:许石林


孔子去有丧之家吊唁,人家招待吃饭,孔子从不吃饱,神情必端庄严肃——“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如果去有丧之家吊唁已毕,到了别处,换了环境,新环境的新活动如果需要唱歌,孔子都不唱,因“余哀未忘,不能歌也”。不仅如此,就是平常,孔子见了那些身穿孝服的人,虽当时身心很放松地娱乐,但见此则骤然敛色,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很端庄(“见齐衰者,虽狎必变”)。孔子坐着车,看见旁边有人穿着孝服,必赶紧站起来,双手抓着车前面的横木,目光凝重地看着对方,示意礼敬,此所谓“凶服者式之”。

孔子如此庄诚地对待有丧者,却不是没有规矩,不能放任人的情绪而坏了规矩——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渊英年去世,孔子哭得非常伤心。颜渊的父亲想厚葬儿子,在棺材外加一椁,这是不符合规矩的,孔子因此忍住悲伤阻止了颜父。“夫君子之用财,视义之可否,岂独视有无而已哉?”花钱要花得有规矩,符合礼义。一般人在悲伤之中,为了表达对逝去的亲人的无尽情意,往往有意把丧事办得超过死者的身份,也超出自家的财力。这是人之常情,如果放任,则必然变坏礼俗,而丧家因此没法过日子。所以,必须“以礼节之”。孔子非常通达人情,他说:丧事,与其办得排场奢华,以至于伤风害俗,不如多哭两声,因为丧事无论办得如何热闹有排场,都不能尽情表达亲人对死者的情意,就是说,办丧事如果任由人的情感,必然是上不封顶的事,所以“与其易也,宁戚;与其奢也,宁俭”。后来荀子再次强调并总结孔子的思想,说:丧礼要适中,不要过分,如果刻薄死者,丧礼过于寒碜,则大失孝义;如果过分厚葬死者,而刻薄生者,丧事的花销超出了生者的财力,这叫“杀生而送死”,怀礼害俗,是非常荒谬而错误的。

儒家对待有丧者的态度,无不体现“礼”的精神,即以诚敬之心,自卑尊人。人知礼节,乃有别于禽兽,有恻隐之心,同情之心,故曰“临丧不笑”“望柩不歌”“临丧必有哀色,执绋不笑”“里有殡,不巷歌”,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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