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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江湖化——人地之争、游民兴起及儒教制度的崩溃(5)

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 作者:于阳


江湖应运而生

但是,基于民众移民、自由迁徙而立国,这样一种现代政治概念对于五千年定居文明来说是个难题。中国不是海洋性国家,没有大规模商业贸易传统,人口缺乏流动性,历来移民人口稀少。面对人口四处流散的慌乱局势,当传统儒教定耕制度不再能全面管理国家之时,整个社会的权力系统就被迫交给那些原本被士大夫们鄙视的“不正经人”——游民、商人、掮客、军阀、帮会、盗匪……自然地,规则的话语权也被迫交由他们管理。这一移交,就导致几千年经典制度的颠覆。于是,公元1800年后,一个全新的时代,一个蜕变的新惯例体系,一个不依赖合法制度的隐形制度——江湖,降临了。

江湖是一种什么社会?它不是农业宗族社会,当然更不是现代法治社会。这种看上去“不古不今”的社会,是古典与现代之间的过渡产物,是古代社会人口相对过剩后导致制度颠覆的产物。

古典中国的三大特征是:

(1)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核心价值观;

(2)宗族组织形态;

(3)礼教制度。

相比较而言,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三大特征是:

(1)个人主义价值;

(2)团体组织方式;

(3)契约法律制度。

江湖社会与这二者皆不相同,它的社会结构三大元素是:

(1)“混世”和“痞子”价值观;

(2)团伙或者关系网组织;

(3)江湖规矩组成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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